第一卷 第六章 赤血万里——新佣兵团的诞生

  第一节

  不知在混乱中斩杀了多少岚国将士,李均才收敛住自己的部下。回到土城中一清点人数,除了两个自己堕马受轻伤的外意然一人未损。李均大声道:“无敌军天下无敌,即使副帅不在,我们也不能给他丢脸!”

  大胜的无敌军斗志开始燃烧,已经从得知陆翔噩耗的颓废中振作起来。李均这时下令生火作饭,众人开始饱餐。

  今晚应该平安无事。勉强吃下些东西的李均一面喝着开水一面看着天上闪闪的星空。经过开始的溃败,岚国军队一来需要整编,二来不知道无敌军虚实,因此短时间内是不必担心的。但是,等到明晨,岚军发现土城中不过区区一千守军全力来攻之时,也就是城破兵败之刻。无险可据,无兵可守,虽然粮草军械非常充足,但兵败也是迟早的事情。

  出神地望着手中的热水,李均开始想,如果陆翔在此,该会采用什么样的妙计转危为安?时间渐渐过去,士兵们都没有睡,李均知道,如果自己拿不出足以令他们放心的计策,刚才鼓起的士气,很快又会散尽。

  他缓缓喝了口水,但他发现杯子里的热水不知何时已经冷了。冰冷的水让他的头脑也清醒了过来,他忽然站起,大声道:“有了!这土城可以守住了!”

  众军士不解地望着兴奋的李均,李均大声道:“看我一夜筑起座牢不可破的城!”

  经过一夜的休整,伍威将中军大帐移到前方来,目的就是怕前锋动摇又发生昨晚那种混乱。经过细作连夜查问,当地人告诉他这里不过有千余无敌军运粮部队,他已经准备好早上饱食之后便攻下土城,消灭最后一支无敌军。

  但起床不起,他就听到外面的喧哗声。伍威有些不满,胜利已定的情况下,他的部队反而表现得不如人意了。于是他问:“怎么回事?”

  卫兵有些慌张地跑了进来,回禀道:“苏国贼兵一夜筑起了一座城!”

  伍威大吃一惊。即便是将举国的法家合在一起施法,也不太可能一夜中筑起一座城。他快步出了大帐,上马来到阵营之前。

  只见晨曦的掩映下,一座晶莹剔透光彩夺目的小城耸立在他面前。城虽然不算高大,但城上散发出无边的寒意。伍威先了愕然,紧接着不由称赞道:“好!”

  一夜的功夫,李均利用气温极低的天时,煮雪为水,将整座土城浇透,水一贴上城壁就结成了冰,于是,那座简单的土城,变成了座坚固的冰城。城四周地面也被水所浸,结成了大片的冰,立足都无法立稳,更不用提攻城了。

  伍威心中开始动摇起来。他原本以为陆翔一死,苏国军队就都是无能之辈了,可现在看来,苏国军中还是有足智多谋的人。伍威甚至有个感觉,自己将成就一位可能超越陆翔的新无敌名将的威名。

  将这个念头赶走后,伍威回视左右,问都吃惊不已的部下:“各位认为该怎么样?”

  众人面面相觑。这个土城正好立在岚国大军前往吴阴城的大道之边,如果不管就会威胁到岚国军队,如果全力攻城,除非岚国军士的尸体将城上的冰都掩住,否则是很难攻得下来的。

  “只不过是千余人马罢了。”伍威知道部下们无法解决这个难题,笑着说:“黄因,你领一万人围住这土城,注意,只可围不可攻,我率大军去取吴阴城!”

  李均站在城上看着岚军主力拔营前进,只留下部分人马将土城团团围住。他知道岚军主帅的用意,以其花大代价攻下这个无用的土城,不如暂时放过他们,等到天气转暖冰壁融化的时侯再来攻。反正冰墙在为攻城设置了巨大障碍的同时,也让无敌军无法离开。

  自己的妙计所筑的冰城,却成了困缚自己的牢笼。李均将心中的失落感掩盖得很深,因为无敌军部下见到岚军主力离开都欢吹起来。这个时侯,自己不能打击他们的士气。李均从城上面来,又陷入沉思。

  要离开这个冰城并不难,难的在于下一步如何走。这时李均还不知道陆翔是被自己人所杀,以为陆翔是战死岚军的包围之中,因此他的心中充满矛盾。是继承陆翔的遗志收复苏国的领土,还是脱离苏国自立,去实现当年在林州城中产生的野心,这让他有些难以选择。

  这时,岚国围困的军队开始大声叫嚷起来。为了瓦解土城中无敌军的士气,伍威离开时命令留守的部队喊话,将陆翔死因告诉城中的孤军。他的这个计谋让李均下定了决心。

  “弟兄们!”李均站在高处大声说,“大家听到没有,岚贼说副帅是死于自己人之手!”

  士兵们本来就被外面的喊话弄得惶惶不安,听到他大声说话,都自发地围拢过来。李均说:“无论副帅是不是殁于自己人之手,但是,原本约定前来接应埋伏的傅敛军队没有按计划行事,这是事实!副帅赤心为国精忠不二,却屡受排挤不被重用。天子宠信奸贼,百官贪财惜命,象副帅这样的好汉,他们当然不喜欢!副帅爱兵如子,与我们同甘共苦,副帅治军与民秋毫无犯,我们这些当兵的和老百姓都喜欢!”

  将士们的情绪开始激昂起来,陆翔的无敌军军纪严格训练艰苦,但陆翔爱兵如子,朝庭每有赏赐他都论功分给部下,自己往往得最少的那份,因此士兵都不惜为他死战。大家都知道只有在陆翔帐下,一个身份卑贼的士卒才有可能成为一员将领,一个出身寒微的平民才可能成为众人信任的官吏。

  “如今副帅已殁,但我们无敌军的弟兄们还在,大家既不愿为朝中那些害得副帅孤军血战的王公大臣卖命,又不愿投降副帅的仇敌岚贼。那么,我们该怎么办?”

  士兵们开始交头接耳,李均所说的的确不错,现在大家凭借为陆翔报仇的一股锐气还可以聚集在一起,但对于未来,每个人都觉得很绝望。如果不能确定一个前途,这支孤军很快就会解体。

  “兄弟们同我一起追随副帅时间也不短了!”李均振动着双手,他觉得满肚子的话要说,三年来与陆翔朝夕相处的经过,又一幕幕在他脑海中浮掠过,这令他热泪盈眶,但他没有管,他决意最后一次放纵自己的情感。于是,士兵们吃惊地看到,这个有着怒龙之称的年轻将领,泪流满面。

  但士兵们自己的眼睛也模糊不清了,他们只听得见李均一件一件诉说同陆翔在一起时的事情,有些甚至是生活小事。强制压抑的抽泣声开始在士兵中响起,陆翔在时,他们觉得陆翔似乎永远不会死,而失去陆翔之后,他们才发现,自己在内心中对这位无敌名将的依赖比想象的还要强烈。

  “兄弟们,如今我们走投无路,不如独立了吧!”李均在众人陷入悲伤中时大声喝道,“我们不再是苏国军队了!副帅不在了,苏国还有谁配让我们为他效命?”

  “独立了!”士兵们呼应着他的声音,这千余人绝大多数是李均自己带起来的部队,出身也绝大多数为因战乱无计谋生的平民,因此对于国家的忠诚很有限。对于他们来说,自己的祖国苏国,并没有给他们带来什么大的好处,相反,让他们失去了唯一倚靠陆翔。

  “大伙同我一样,大多无家可归无国可投。现在神洲各国战乱频繁,各地稍有些力量的人就割据称霸,我们用自己的力量,为自己闯出一条生路,大家说怎么样?”

  “好!”士兵们大声赞同。李均又说:“不愿意者,我也不勉强,突破岚贼的围困后发给双倍饷银让你回去。赞成者,我们就同甘共苦相护扶持,这天下,总有我们的生路!”

  “李将军说如何就如何!”百夫长苏响大声说,“副帅生前对李将军赞赏有加,说李将军是天下奇才,追随李将军就同追随副帅一般!”

  “对对!”士兵们纷纷嚷了起来,有人喊道:“李将军说,我们该往何处去?”

  “我们都无一技之长,除了当兵打仗还能做什么?”李均大声说,“我们自然仍旧当兵,不过以前我们是为王公大臣们卖命,从今以后,我们是为自己卖命!”

  几乎没有任何预谋,李均成功地让苏国无敌军的残余部队,同他一起转职成为了佣兵。对于未来,他也没有什么具体的计划,但他的直觉告诉他,他现在应该去做什么。

  孟远还在晕迷之中,李均已经完成了对无敌军残余的改组。他打破了正规军按兵种划分归属的制度,按佣兵战斗小组的方式,将这一千零二十四名士兵分为二十队,每队设队长一名,又每十队为一伍,设伍长一名,两名伍长由他比较信任的两位百夫长苏响、周杰担任,各队战时长兵器、短兵器、弓箭手与骑兵要相互配合,虽然没有法师,也没有熟练的训练,但暂时只能如此了。

  一切都编排就绪之后,李均对自己的部下情况也更加清楚。这一千零二十四名士兵中大多是年龄不到二十的士卒,在无敌军中已经有两三年功夫,训练上问题不大,但因为自己买不起装备,只能作为士卒参加战斗。

  夜已经开始沉了下来。一弯冷月将城照得美丽如梦。李均看过已经舒醒过来的孟远之后,与苏响、周杰围坐在火堆旁谈起将来的计划。

  “统领,”按李军的意思,周杰以佣兵首领的称呼叫李均,“我们下一步该如何?”

  “对,”苏响也说,“如何突破岚贼的围困?我看他们有万余人马,而且我们自己又被冰墙封住了。”

  “我说的不是这个,破岚贼围困并不难,关键是破了围之后该如何是好。这土城不是久屯之地,而且,我们这千余人的粮草军饷都需要筹措。统领熟悉佣兵的行规,不知是否已经有计划了?”

  这个问题其实李均已经考虑很久了,他心中也有一个模糊的计划,他说:“岚贼举国攻打苏国,正规军大多布在两国前线,后防一定空虚,破围之后我们轻装出击,用最快速度攻入岚国境内,以战养战不成问题。”

  “我们还押有大批粮草补给,暂时还够用。”苏响说。

  “不行,为了保证行军速度,绝大多数我们要毁弃。”李均反复思考,虽然成为一支独立的部队这一大局已经定下,但具体操作上还有许多问题。在日常管理上有些事情由文官来处理更为适合,但此时无敌军中几位著名的谋士,例如陈良,已经在卧龙谷之战中不知所踪。李均迫切得觉得,自己需要大量的人才。

  第二天深夜,经过充分休息的无敌军作好了准备,将能够携带的补给都带上,其余一律堆在城门两边点燃。在灼热的火焰之下,城门上结冻的冰开始融化,这时李均挥手,众人依次出了城。

  为了防止滑倒,无敌军在人和马脚下都绑上了厚厚的布,这样行走起来还悄然无声。围困土城的岚国兵将根本没有想到里面的人会出来,因此在戒备上有些松泄。当他们惊觉的时侯,无敌军已经冲入营寨并开始放火,鬼哭狼嚎声中,整个岚军营寨一片大乱。李均的本意并不在于多杀伤敌人,因此在岚军忙着救火时,他已经领着将士悄悄离开。等到天亮一切都稳定下来,岚军守将这才注意到土城中已经空空如也。

  伍威接到报告后急令后继部队注意警戒,但这支突围而出的无敌军似乎从大地上消失了,再也听不到他们的消息。虽然对于这一点有些诧异,但伍威此时的主要精力已经放在攻打吴阴城之上,暂时也只好放一放这支小部队了。

  第二节

  土城向北不过数日,就是岚国的本土了。众人不敢立刻退回苏国,而是选择了反向攻入岚国,然后再另寻出路的战术。在伍威有意识的宣传下,陆翔死因也大白于天下,他并非于战场中光荣的阵亡,而是极不名誉的死于自己人的暗杀。苏国民众自然一片哗然,原本不满岚国的占领而纷纷反抗的百姓,都掩旗息鼓停止战斗。

  “即便是象陆元帅那样为国尽忠,到头来仍是不名誉的惨死,这样做有何意义?”

  “赤心报国自然是一件伟大的事情,但前提是那国家值得你去为之献身。象苏国君臣,一面靠陆翔的浴血奋战保住半壁江山,一面却收买陆翔部下暗杀他,这样的国家,真的值得为之抛头洒血吗?”

  伍威表现出一个卓越政治家的手段,他没有直截了当地要求苏国人投降,只是通过一些问题,让苏国百姓自己去思考。这令苏国国王李构和丞相吴恕甚为难堪,吴恕只能以陆翔谋反事泄被杀为由搪塞,但当有位稍有正义感的大臣质问谋反的证据之时,他只能勉强说“或许有”、“听人说”的证据。

  对于李均来说,苏国内发生的这一切,离他很远。他急切面对的,是这千余人的生存问题。无敌军是以陆翔的个人魅力这联系纽带的,土城之中大家为求活命,都接受他的建议,出了土城,眼见天高海阔,这些士卒们不太可能仍和他一条心。虽然这三年来他立下不少功劳,但对于无敌军来说,陆翔是不可替代的,对于他自己也是如此。

  在被岚国所占领的苏国北方,大片的森林布满平原。凭借森林的掩护,李均领着他的规模不大的部队昼伏夜出,避开了岚国的侦察。自然,这也与伍威没有想到他们不退回苏国反而攻入岚国有关。

  不当家不知柴米贵,不成为一军的统领不知道指挥上的困难。李均遇到的第一个难题是解决大伙的吃饭问题。

  “这附近有没有什么城?”李均在从暂时代为军需官的伍长周杰处得知余粮不足以吃三天后,慢慢地问道。

  “这儿已经是岚国境内,向导说附近最小的城也有万户以上人家,守军数量在千人以上,凭我们这点兵力,不出奇计是无法攻克的。”周杰回答。

  向导被带到李均身前,他折了根树枝在雪地上画出附近的城池。“为将之道,不可不查天时、地利、人和。”陆翔生前曾不只一次教导李均,这也使得李均对于地理有着比普通将领更为敏锐的观察力。

  “等等。”李均眼睛一亮,问道,“你说这个城叫什么名字?”

  “陵江城。陵江是岚国第一大河岚河的一条小支流,冬季也已冰冻了,陵江城是个有六万户人家的城,守军足有万余人,不过伍威元帅抽调了其中半数以上去攻打吴阴了。”

  李均默默看着地图,脑海中却回忆起陵江城这个名字。一个月前陆翔还同他谈过,这里隐居着一位奇人,为了这位奇人,自己有必要舍弃易打的小城而去攻打这陵江城。

  “苏晌伍长,”片刻之后,他开始布置,“你领两个小队去佯攻这个小城,多带着旗帜,一定要让敌人发现你们在准备攻击。”他用手指着那万户的小城,接着道,“开始时要打个胜仗,让守军以为你们有数千人。如何?”

  苏晌挺起胸,他也是个二十刚出头的年青战士,同李均一起并肩作战三年了,对于他的能力,李均是相当信任的。

  “没问题。不过,最好能让羌人同我去,这样给对方的压力会更大。”苏晌眼睛发着光,他明白李均的意思。

  “可以,你领有羌人的两个小队去。这可是我们的精锐部队,全拜托你了。”李均模仿陆翔的语气激励了他两句,象神洲其他正规部队一样,无敌军中也拥有专门的羌人步兵。披着厚甲能使用初级土系法术,同时又拥有狂化特殊技能的羌人,被激怒的话是可怕的战力。虽然李均手下的羌人不多,只有几个而已,而且李均在编队时打破了以往正规军岐视羌人的作法,让羌人平等地同常人组队,这更有利于取长补短。

  “周杰伍长,”李均又将目光投向周杰,“你领一个小队混入陵江城中,在陵江城中散布谣言,说陆元帅尚未遇难,重掌兵权,已经在吴阴大败伍威,即刻将兵临陵江。”

  “这……”周杰有些不解的看着李均,如果让陵江守军知道无敌军要来攻城,打死他们他们也不敢离开城池,让么李均先前派苏晌去诱敌就毫无作用了。

  “放心去吧,你还有个任务,当看到我的信号后,你即刻阻止陵江守军闭城。”李均胸有成竹地说,兵法有云“虚者实之,实者虚之”,虚虚实实原本就是他从陆翔那学来的技巧。

  “我呢?”一旁的孟远忍不住叫道,他的伤颇重,但更多是累的,因此休养一段时间后,已经好了大半了。

  “我们要去做一件更重要的事……”李均脸上闪出一抹凄色,他同孟远要做的事,其实是陆翔生前已经安排下了的。

  除了几个抬着礼物的从人,李均与孟远并没有多带人。二人并马在弯曲的道路中行走。

  “有件事……”孟远忍不住说道,“你不该在陆帅归天之后来利用他的名字……”

  “我想,陆帅在天有灵,必然会同意我的。”李均知道他是指令周杰混入陵江城散布流言之事,他仰首向天,半晌后又接着说:“孟兄,我九岁时便遭逢大难,全村人只有我一个活着,而我,也是在别人用血掩护下才活下来的。”

  孟远有些奇怪他竟然有心说当年的事。只听李均又慢慢说道:“从那以后,我就得用刀子为自己赚口粮,我是在战场中长大的。这么多年来,我一直在想,我们村子里的人,究竟做错了什么,老天要降下那相关性的杀戮进行惩罚,而我又做错了什么,为何九岁起就必需在刀头上饮血。”

  “陆帅见我时第一句话你还记得么,‘象你这样的年龄,原该在家里父母身边承欢膝下,而不是在战场上立功’,陆帅是我见过唯一能对我说出这话的人,陆帅也是这乱世之中唯一真心为象我这样遭遇者考虑的人。陆帅又究竟做错了什么,老天要这么早让他回去,而不让他为世人多做些事情?”

  “这几天,我在反复思量。我终于知道了,我村子里的人什么也没错,陆帅什么也没错,错的是老天,是那些天上的神明,是那些以天的名义骑在人头上的大人老爷们!”

  孟远瞠目结舌地听着他这番话,在以天最大的神洲,李均这番话是绝对的大逆不道,若是普通人说出,足以诛连九族了。不知为何,孟远听了他说,虽然一下子还无法完全接受,但内心深处,隐隐有着一丝痛快。

  “既是它们错了,那我就要纠正。为了我的梦想,哪怕是不择手段不顾后果,哪怕是鬼憎神厌天诅地咒,我都绝不后退。”

  孟远忽然注意到,李均眼中闪出粼粼的光芒,孟远别过头去,将视线投向远方,他心中也涌起一种冲动,这种冲动让他眼角也潮湿了,这一刻,他觉得,自己真正了解了李均。

  在陆翔倒下的阴影中,两个少年站了起来,拭去他们最后一滴单纯幼稚的泪水,将目光投向广袤的神洲大地。对他们来说,路还很漫长很遥远,他们甚至只是刚刚迈步,但站上这条崎岖之路,他们就不再回头。

  此时他们要做的,便是这漫漫征途中的重要一步。

  正默默前行时,远处传来空旷悠远的歌声,二人驻马倾听,隐约听到唱的是一首短诗:

  “凤鸣于野兮龙卧滩,铁锁横江兮舟行难,世事茫茫兮人不见,我心悠悠兮独觉寒。”

  二人相对望了一眼,孟远问:“什么意思?”

  李均也只能苦笑,他本来同孟远一样读书不多,只是在这三年在陆翔的熏陶下有些长进,虽然大致能懂得这歌声唱的是怀才不遇的意思,但却无法向孟远解释。

  随着歌声渐近,一个樵夫挑着担柴从小路走了过来,李均下了马让在路边,深施一礼问道:“请问先生,这可是梧桐岭?”

  樵夫慌忙放下柴,还了一礼道:“不敢不敢,荒野樵夫,当不得先生之称。这正是梧桐岭。”

  李均心中一喜,知道自己走对了:“那敢问先生可知这里住着位凤先生凤九天?”

  樵夫诧异地看着李均,哈哈一笑:“凤先生凤九天倒没有,凤疯子凤狂人倒是有一位,就是教我唱方才那首歌的。”

  “这位凤狂人先生仙居何处?”李均仍旧不敢无礼,恭敬地问道。

  “随我来,随我来。”樵夫挑起柴向前走,又开始唱道:

  “天地不仁兮万物刍狗,时势不利兮贤者难求,兰于谷香兮木于庭朽……”

  李均觉得这歌悲凉慷慨,曲调仿佛都是自己内心在倾诉,对于这位凤狂人或凤九天,相见的念头更为急切了。

  樵夫的步子不紧不慢,孟远有些心焦,但看到李均始终不动声色,也就隐忍不发。好在樵夫一路高歌,歌词之意孟远虽然听不甚懂,但足以使他一路上不觉寂寞了。

  穿过弯曲的林间道路,孟远他们眼前一亮,只见飘渺的雾霭中,前方树林中升起一面酒旗,迎着朔风飞舞招展。枝叶茂盛之处,露出飞檐的一角,在他们这个地方看来,小村好象是天国中的院落,又象世外的福地。

  “好地方。”孟远忍不住赞道,他追随陆翔时日也很久了,所到之处,都是战火纷扬,血流漂杵,极少看到这样平和安祥的地方。

  樵夫想必已经习惯于这个地方,对孟远的惊赞不以为然:“什么好地方,这地处极北,一年大半时间冰天雪地,住在这里的人不过是勉强混个温饱罢了,哪算得上什么好地方?”

  李均问道:“听说贵处盛产黄金,富可敌国,怎么说只是温饱?”

  樵夫不屑地摇头道:“盛产黄金又能怎么样?王公贵人们确实因为黄金而富可敌国,升斗小民却仍旧得为一日三餐劳心劳力。凡太阳所照之处,无不如此。”

  李均心中本来就有这种叛逆心理,听了觉得异常痛快,孟远则吃惊地看着樵夫,刚才路上李均那番话又回响在他耳边。

  “二位莫怪,”樵夫哈哈一笑,自嘲地说:“同那凤疯子呆在一起久了,也染上了些疯气,我刚才说的都不过是些疯话罢了,我们这梧桐岭本来就是远近闻名的疯人村嘛。”

  李均知道他不愿再多说了,于是又施了一礼,问道:“敢问凤先生住在哪家?”

  樵夫指着那酒旗在的地方说:“在他家是找不着他的,要找他,得到那酒馆里。”

  告别那樵夫,李均直接来到酒馆里。小小酒馆不过放了两张桌子,此时生意也并不忙,仅有一个人伏在桌上自斟自饮,甚至连酒馆老板也不在。

  李均整了整自己的盔甲,轻步来到那人身后,施了一礼后低声问道:“可是凤先生?”

  那人自顾自地呷了口酒,用眼角余光瞄了李均一眼,道:“不是。”

  李均略一迟疑,又问:“请问可知道凤九天凤先生在何处?”

  那人摇头晃脑地道:“死了,你来晚了。”

  李均怔了一怔,仔细打量着这个酒鬼,只见他四十余岁的样子,但头发却有一半已经白了,脸上有些脏,目光混浊地盯着手中的酒,乱七八糟的胡子打着结,上面还染着酒渍。但不知为何,李均却感觉这个人就是他要找的凤九天。

  于是李均再次问道:“那么请教先生尊姓大名是?”

  正这时,那个樵夫放下柴后赶来看热闹,笑着接了话茬:“呵呵,这就是我说的凤疯子。”

  第三节

  “凤先生为何不愿以真面目见我们?”

  孟远的口气有些咄咄逼人,被这个凤疯子绕来绕去绕了半天,他早有些厌倦了。

  “你们要见的是凤九天,又不是我凤疯子,什么真面目不真面目的?”凤疯子一翻双眼,孟远注意到他的眼球几乎全部不见了。

  “我们是粗人,先生休怪,这次是来请教先生的。”按捺住心中的不快,李均再次制止了孟远的怒意。

  “有事要请教我还这么嚣张,如果不是有求于我,那还不马上要把我绑起来?”凤疯子却不领他的情,口气没有一点弱下去的意思。但过了片刻后他终于道:“有事就讲,有屁就放。”

  “不知凤先生是否愿意出山助我一臂之力。”将自己最近的经历简单说了一遍,李均恳切地道,“陆帅生前对先生赞叹有加,因此我们才冒昧来访。”

  “陆翔嘛……”提到这个名字,凤疯子也觉得有点困惑,作为一个岚国人,也许他该痛恨这个已死者才是,但无论如何,他在心中激不起这恨意来。沉默了片刻,他接着道:“难得他还记得我,那么他们没告诉你们当年的事吗?”

  “这倒没有说起。”

  “早就十多年前,陆翔就象你们一样来过一次。”凤疯子缓缓说道,“他在这里住了三天,和我谈了三天,求我出山三天,可是,他连我最起码的要求都做不到,所以我不可能帮他。”

  陆翔都做不到他最起码的要求!李均与孟远一半是惊讶,一半是不信。从他们的脸上看出了心意,凤疯子微微一笑:“我没必要骗你们。”

  “那么凤先生的要求是什么?”李均怀着一线希望,忍不住问道。

  “当年给你的要求很简单,要他自立为苏国国王。”将篡位夺权这样的大事轻描淡写的说出来而面不改色,全神洲也仅有这疯子一个人了。

  没等李均一孟远从震惊中清醒过来,凤疯子又道:“我不是那些婆婆妈妈忸怩作态的隐者,只要能实现我的条件,我立刻出山助你。如果做不到,象陆翔那样,你们怎么来的就怎么回去。”

  李均比之于孟远,对于政治这东西的反应要灵敏得多,他明白凤疯子的意思。象他这样满腹治国之策者,如果不能使用,好比是一个武艺高强的人寻不着对手,也很难过的。但是,如果没有符合他发挥才能的环境,即使出山也不过是白忙一场。当年陆翔就算是将他请了出来,只怕也不能被苏王李构之流任用,更可能被忌才者所害。

  “那么,你要给我出什么条件?总不会要我也自立为苏国国王吧?”既然明白双方的关系,不可能是历史上明君贤臣那样的知遇关系,李均也就知道口头上的尊重,是无法打动眼前这人了。

  “实力。”凤疯子喝了口酒,“当然是实力,去南方,夺取余州,我就可以为你效力。”

  可以说,遇见这凤疯子以来,他的每一句话都让李均与孟远觉得出乎意料。余州并不是一个国家,是处于羌人、戎人、夷人与常人势力交界之处的一个地区,正因为此,若大的余州,没有能够形成统一的国家,在千年战争以前,便是各个城市各方势力角逐的场所。地理位置自然环境虽然尚可,但要想统治这个地方,比之于统治百倍于此的一个国家还难。对于任何一个有头脑的统治者来说,这个地方绝对是块鸡肋,食之无味,弃之可惜。因此除了临近的陈国在名誉上行使宗主权外,没有谁对这乱成一团的地方感兴趣。而且,从陵江到余州,要途经岚国、苏国、洪国、陈国这两大两小四个国家,行程近万里。而凤疯子开口就是要他们夺取这个地方,未免有些强人所难了。

  看见李均与孟远陷入沉默,凤疯子脸上露出了令人厌恶的笑容:“如果连这点小小要求都做不到,我跟随你会有什么好外?做别人的战俘还是被人杀掉?”

  孟远的怒火腾地冲了上来,这哪是什么要求,根本就是刁难!这个凤疯子明知陆翔是不可能做出叛逆之事,所以给陆翔提了个篡位的要求,又明知李均实力不足,就给他们提了个最吃力的要求!

  幸好这时,一个细作冲进了小酒店,向二人施了一礼,道:“统领,陵江城已经落入我们之手!”

  原来周杰在陵江城中散布谣言,很快便传入守军耳中,对此,守军是将信将疑的,以为这不过是少数盗匪要在附近闹事,又怕守军前往镇压,故意造出的谣言。果然不久就得到邻近小城烽火传书,说有羌人的盗贼团一路骚扰,人数足有千人,这就要归功于苏晌的虚张声势了。千人盗贼团还不在陵江城守军心上,相反成了他们立功的最好机会,于是陵江守军几乎倾巢而出,直扑向邻近小城,等他们离开半日之后,周杰打开了城门,让埋伏在外的大部队冲了进来,一时间陵江城也不知来了多少人,还以为前往剿匪的部队被打败了,城中一片大乱。而如李均所料,从城中逃出的守军拼命将佣兵的人数扩大,以掩饰自己作战不力的责任,当陵江守军主力扑了个空往回赶时,传到他们耳中的佣兵人数已达万人,这让他们不敢轻易反攻。几乎是兵不血刃,这支新佣兵团便夺取了个规模不小的城池。

  “原来如此。”在听完细作叙述经过后,凤疯子脸上露出惊疑不定的神色,缓缓地道,“看来,我给你的条件,未免太容易了些。”

  “太容易!”孟远差点吐了凤疯子一头,“去夺取那个没有用处的麻烦之地还算容易?那你为何不去夺来试试?”

  “这个世界上的人,各有所长。”凤疯子振振有词,“有的人长于作战,象你们,那么你们就去做好你们的事;有的人长于管理,象我,那么我就要做好我的事,给你们两年时间,如果能夺来余州,我就去替你们管理这个地方。”

  他大言不惭的话并没有给孟远与李均带来更多的震动,这短短的会面,他们已经习惯于这个凤疯子疯狂的言语了。李均点点头,道:“好的,我们就此约定。如果两年时间连区区余州都不能夺取,那么我就根本没有资格在这神洲创一番事业!”

  就这样,原本设想得轰轰烈烈,至少也要反复来个七八趟才能请得名士出山辅佐的事件,不了了之了。

  在陵江城中稍事补充后,李均便乘夜弃城而走,当人心惶惶的陵江城市民发现这群凶神恶煞一夜消失后,用阵阵鞭炮为早已远遁的新佣兵们送行。当然,回到陵江的守军是不会忘记在请功的上书中说,自己是如何如何击败了万余盗贼夺回城池的丰功伟业的。

  “目标,余州!”李均向跟随他的战士们呐喊,“出发吧!”

  战士们举起武器跟随而来。李均没有采用分散化妆为平民这种方法,冒着被沿徒各国发现全歼的危险仍全军前进。对此不解的苏晌道:“分散化妆为平民,一路上不会遇上危险,不就可以更顺利地进入余州?”

  李均道:“我这样有两个目的。首先,我们这支军队实际上还是乌合之众,如果分散,就很难再集合起来。其次,虽然在无敌军中我们经过正规训练,但比起我们以后要面对的危险,这种水平的讯练还是不够。我要利用路上的战斗和行军,来作为我军的特训!”

  把战斗作为一种训练手段,这虽然是一种军事常识,但并没有多少将领能真的做到这点,但李均确实照这样去做了。一路上他们或隐或现,遇见防守稍弱的城池就毫不犹豫地将之攻战,尤其是那些装备与战斗力较弱的中小型盗贼团们,他们往往与地方守军相互勾结,李均的新佣兵团过处,都被扫荡干净。

  这些战斗中也暴露了李均的一大阴暗面,那就是狠毒。凡是顽抗不降的或是作恶多端的守军盗贼,李均一律下令“坑杀”,多的一次活埋了近千余敌人,用李均的话来说:“放了不知感激,迟早还会是敌人,不如现在就了断掉。”

  这种狠毒在某种意义上也震慑住了新佣兵团中的不稳分子。当他们想起李均对敌人的毫不容情,那些怪话气话也就少了,边行军边训练也都自觉了。因此,虽然人数并不多,在征战中还有所损伤,但李均的新佣兵团在行军半年后,便成了全神洲最有战斗经验与战斗力的部队之一,已不再是从土城中流浪出来的那支部队可以比拟的。很快,“和平军”的大名就在神洲世界传了开来,李均给这支新佣兵取了个老土的名字,但这个名字对于经过千年战争的常人、戎人、夷人、羌人和越人来说,则有种说不出的亲切。毕竟这支部队每到一处,便会将官府和富豪们收刮的粮食财宝,完全分给当地贫民。

  也正是因此,在长达万里的行程中,“和平军”每至一处便深深播下种子,以后他们卷土重来就非常顺利,而且,各地的贫民也纷纷报名加入无敌军,李均对他们进行了严格挑选,当他们行到苏国与洪国交界之处时,军队人数比起初始时的一千零二十四人还略有上升,达以了一千五百人。

  但李均也有自己的难处。第一是耳目闭塞,很多次损失就是因为无法准确获得周边消息而造成的。为了避开沿途诸国的大队部队,他们走的是荒山野岭,更难以获得周围的情报。第二是经济捉襟见肘,虽然打下了不少城,但绝大多数战利品都分给了贫民,一部分在遭遇战、撤退中遗失,剩余的用来支付士兵的薪饷与口粮,几乎没有什么剩余可言。所以几枚铜币的事情,让在战场上可以纵横自若的李均觉得难以招驾。

  这一天他们正沿着洪国与苏国边境的群山行走,谁也不知道李均的家乡就在这附近。李均虽然对于故乡的印象已经很模糊,但想起村正李坦用身体护住自己的往事,就不由得陷入深思中。

  “禀统领。有两个人求见!”

  细作从前方奔了过来,带来了这个消息。李均颇有些奇怪了,这一路上他们做了不少好事,但坑杀敌人的举动也给他带来了“龙首魔王”的“美誉”,有人求见的事倒不多遇。

  “让他们过来。”李均沉声道。

  那两个人被带了过来,远远的李均看到一个矮胖的身躯和一个中等身材的人,就觉得眼熟,当他们来到面前,李均更觉得似曾相识。

  那两个人弯腰施礼,偷偷抬起头来看着李均,忽然“噗”一声,那个矮胖子放了个奇臭无比的屁来,让李均想起三年前的往事。

  “是你们!”李均脸上不由露出了丝温暖的笑意,能见到可以算是“故人”的人,实在太好了。那个矮胖子呵呵傻笑道:“老大……是你老人家吗?”

  “白痴!”又被胖子抢了先的另一个人踢了他一脚,道:“不是李老大是谁,我早说过,这世界上叫李均的还那么厉害的,只可能是咱们李老大一人!”

  “赵显、王尔雷……”从记忆深处里找到这两个人的名字,李均又是莞尔一笑。这两个人是三年前在林州认识的,没想到过了三年,他们又来找自己了。

  “怎么,又有恶霸要将你们赶出林州吗?”李均故意问道,“难道你们又想偷袭我的佣兵团?”

  “不是。”赵显脸上露出尴尬的神情,三年前的往事又掠过脑海,但很快他又道:“老大果然记得我们,我们这次来是有重要的事要告诉老大的。”

  李均下了马,命令全军就地休息会儿,然后随意坐在地上,道:“什么重要的事?”

  “根据我们的消息,前方百里内,必有苏国、洪国的十万联军准备伏击老大。”

  李均吃了一惊。他们一路上不是游山玩水,而是流血流汗地行过来,遇到敌人的次数不少,但最多不过万余人,只要三千以上敌人,他们就立刻转移,但如果陷入十万人的埋伏,再杰出的指挥也只能一筹莫展。

  “你如何知道?”他问道。

  “不瞒老大,你走之后,我们兄弟得到了原士海那弄到的财富,我们过惯了穷苦日子,想起同是流浪儿的兄弟就有些不安,于是花钱将他们组织起来,形成了一个庞大的消息网,大伙儿靠收集贩卖各类消息,也勉强可以管上饱饭。苏国的三分之一,洪国的一大半地方,都有我们的兄弟在活动。”赵显颇为骄傲地道。

  李均知道他说话多少带有点吹牛的,倒是胖胖的王尔雷要老实些,看到王尔雷一面嚼着零食一面点头,心中忽然闪过一个主意。

  “你们还认我这个老大吗?”他冷冷地道。

  刹那间赵显与王尔雷似乎又看到三年前那个年轻的但充满杀机的李均,冰冷嘲热讽的感觉让他们不由抖了一下,有点结巴的道:“当……当然。”

  “那么,让你们的消息网,成为我和平军的秘密组织如何?”

  赵显与王尔雷相视一眼,长出了口气,喜色上了眉梢。赵显道:“我们这次来,正有这个意思。”

  王尔雷也道:“早就想跟老大去混了,比起躲在小巷里无论如何要强得多。”

  “有了老大的领导,我们一定能战无不胜攻无不克。”赵显又开始狂拍李均老马,李均微微一笑,没想到自己当年布下的一粒小种子,现在竟然派上大用场。

  “现在,我们要首先解决这十万人的拦截……”他缓缓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