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舒适地伏在吊床上,让五月温暖的阳光,晒他宽阔的,赤裸的,古铜色的背。微风温暖而潮湿,从花丛中穿过,吹起了他漆黑的头发,他温柔的手伸在前面,修长而有力的手指握的是个晶莹而滑润的白玉杯,白玉杯中则是半杯葡萄美酒。
白玉杯,葡萄酒,杯白如雪,酒红也如血。
一个美丽的少女走上近前,她穿件宽大而舒服的鲜红衣裳,秀发松松地挽起,露出一双晶莹、修长的玉腿和纤秀的、完美无疵的赤足,轻盈地走来,怯怯声声的跪了下去。
“公子,王太守在门外要见您!已经等了半个多时辰了!”少女轻声说道。
“不见。我的酒还没有喝完。”他摆了摆手,示意少女离开,继续品味杯中的美酒。
他不知道自己是谁,据丫鬟小柔说自己姓赵,是八王千岁的第三个儿,被封为什么安乐侯。不知道什么原因自己大病了几个月,一直沉睡不醒,直到近来才有了知觉,过去的事,一概记不起来了。
“我叫赵亮,号称寻欢公子,喜收集法宝和美女,残暴好色,爱酒无礼!”他喃喃的说了一遍,据说是江湖人士对自己公认的评价,不由又抿了一口酒,”我是这样人的吗?听起来蛮潇洒吗!”
“公子,您的老朋友李慕雪来来了,还特意给您带来了美女和沉酿好酒。”少女又跪到了他的面前,低声说道。
“酒和美人留下,人不见。”寻欢公子翻了个身答道。
酒是好酒,女人也是美女,有美女做伴,品尝美酒,本来是一件乐事,可寻欢公子觉得有些异样。异样是由于有酒,有菜、有美女,却没有酒杯,也没有筷子。
“小柔,怎么酒杯和筷子都忘了拿来?”寻欢公子皱了皱眉头说道。
自清醒以来,一直服侍他的少女小柔低头答道:”公子,平常您和美女一同喝酒,从来是不杯筷的。”
“哦,对了,这些天为了调养,一直都是自己吃饭,我都忘了!”寻欢公子拍了一下头,说道:”小柔,你先下去吧,叫你的时候再来。”
“是,公子。”小柔答应了一声,倒退着跪爬了出去。
若说世上有种人的脸能使男人停止呼吸,那么就是陪在寻花公子身边这女子的脸了。若世上有种女子的小嘴,能使男人的心跳停止,也就是这女子的小嘴了。现在,美女的口中含满了美酒,爬伏在寻欢公子的脚下,等待成为酒杯。
“又能含酒,又能衔菜,吃饱喝足,下了餐桌,在床上也能用,你的小嘴还真不错。”寻欢公子不住用手抚摸美女的玉臀,却不去喝美女口中的美酒。
“刚刚想起来,今天喝的葡萄酒,和你们李公子送的酒有冲突,味道会变淡,我现在喝太可惜。”寻欢公子一面移动手掌,一面说:“刚刚这口酒,你就替我喝了吧。”
那女子脸色由青转白,由白转红,呼的一口把酒咽下,从头上摘下金钗,猛然向寻花公子刺去。
寻花公子的手,刚刚还在抚摸美女的玉臀,面对突然的攻击,显得有一点促不急防。只是下意思的身子的后仰,小腿向女子胸前踢去。
寻花公子久病初愈,功力还没有恢复,而且据小柔说,他的功力本来也没什么。不过这一脚还是踢中了行刺的美女,虽然力量并不大,但竟也一脚致命,刚刚的美女,转眼就变成了一具美尸。
“小柔!小柔!进来!”寻欢公子好像有些着急,大声叫道。
“公子,有何吩咐?”小柔连忙从门外跑了过来,急忙问道。
“那个,我原来有没有奸尸的习惯呀?”寻花公子不管刚才伸脚之时,被金钗刺中的小腿尚有血留出,而是指了指美女的尸体,小声问道。
“没有,您平时都是把尸体喂狗。如果没有死,可能会让厨下给您做人肉宴。”小柔对尸体好似见怪不怪,平静的答道。
“我过去都不奸尸吗?真是好怪!”寻花公子站了起来,直奔女尸而去,不料刚走了两步,竟砰然倒在了地上。
“酒中有毒,金钗上也有毒!”妙手术士方天涯是安乐侯府的总管,据说也是医林圣手。只用了很短的时间,就将寻欢公子救醒了。
“侯爷,酒中和金钗上,都有孔雀丹和鹤顶红混合而成的巨毒天心散,此毒无色无味,中者立毙。”方天涯道。
“哦?那我怎么没事?而且刚才那个女子也把毒酒含在口中,怎么当时也没事?”寻花公子不解的说。
“公子您自幼被浸于百毒池中修炼,早已百毒不侵。虽然被涂有天心散的金钗刺破,暂时晕倒,只须稍加调养即可。”方天涯道:“不过,天心散毒性不比寻常。您若是喝了毒酒,恐怕也会有危险。此毒无药可解,那女子口含毒酒,只能暂时不死,恐怕已经抱了必死之心。”
“原来如此,李慕雪与我有何仇恨,竟敢派人来害我?”寻欢公子向小柔问道。
“公子,听说您曾经横刀夺爱,强奸过李慕雪的未婚妻。他当时不敢阻挡,可能是怀恨在心吧!”小柔答道。
“这样,呵呵,他还有没有姐姐妹妹什么的,有空介绍给我,我们找时间一起喝喝茶。”寻欢公子嘿嘿笑着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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