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回再会~

  狮子的血使阿德恢复了不少体力,也使阿德的勇气倍增。但是要走出茫茫的印度大沙漠,不是有狮子的勇气就能办到的。沙漠极大的考验了阿德的耐心,阿德浑身是伤,破衣烂衫,像是个胃袋妖怪,半个月下来,他已经吃过了蝎子,毒蛇,大小不一的各种老鼠和蜥蜴,仙人掌多刺也多汁的美味让他终生难忘,深思熟虑的行动使他免于晒死在沙漠里,饶是如此,阿德已经变成人不人鬼不鬼,衣服烂得没法穿,便撕成布条缠在头上作帽子。

  “该死的!我的头发都分叉了!”阿德咒骂着,不知恶梦什么时候才是尽头。几处伤口已经开始化脓,十分不妙。正在此时,清脆的驼铃声再度从远方传来,对阿德来说,正是犹如钧天仙乐一般。

  驼队的主人是个年轻的奥斯曼青年,他善良,热情,对阿德所作出的照料就像一个真正的人格高尚的人该做的事,而且不肯留下姓名。这一切足以使阿德忽略他的本来相貌而称他为“世界上最英俊的男人”,他悉心地照料了阿德两个月,使阿德在到达伊斯兰堡前完全恢复了身体健康。

  在伊斯兰堡的大街上,分别的时候到了。

  “我曾告诉你我叫阿德,相信我,只有我的家人才会这样称呼我,‘世界上最英俊的男人’,我的朋友,请你无论如何告诉我你的名字,好让我有机会报答你的恩惠!”

  但是世界上最英俊的男人并未讲出自己的名字,而是送给阿德一只手镯作为纪念,“我的朋友,但愿你永远叫我‘世界上最英俊的男人’,全世界只有你会这样称呼我,这今后便是我的绰号了。看到手镯你就想起我!珍重吧,真主保佑你!”

  除了最后一句以外,阿德真的都很感动。

  阿德漫无目的在街上走,心中盘算着如何能为自己赚到一顿丰盛的午饭。自尊使他无法向恩人开口,当然也不可能指望本来就不是很富有的驼队主人,尽管他本来就是个行走四方的商人。

  不时地有姑娘注意到阿德的英俊,阿德虽然穿着并不华贵,但毫无疑问相貌堂堂。磨难在阿德的脸上留下一种与众不同的光辉,使阿德显得格外的坚毅成熟。

  一个娇艳的女子拦住了阿德,她大声说:“小伙子,是我跟你走还是你跟我走?”

  阿德不愿女子的脸面当众受到羞辱,又不想让人看不起自己,便回答说:“当然你跟我走!”

  不料,这女子真的跟在阿德身后不肯离开。阿德在城里走了半天,见那女子仍跟在身后,十分头疼,忽然看见眼前有一座挺豪华的住宅,门上挂着锁,便停下来说:“这里就是我家!看来我的佣人出去买菜了,你还是下次再来吧!”

  那女子却说:“把门砸开不就行了!”说着捡起一块大石头,用力把锁敲坏了。阿德阻拦不住,只好跟着进了屋里。

  那女人甚为随便,进到屋里,任意乱翻,见到吃的就吃,见到酒打开瓶子就喝。阿德坐立不安,又不想被人骂为骗子,正犹豫着,外面门开了,屋子的主人回来,见到锁被砸,怒气冲冲的进了院子。阿德连忙大喊了一声“是我!”,硬着头皮迎了出去。

  屋子的主人见到一个陌生人在屋里招待女子,颇为诧异,但良好的修养使他仍然给了阿德解释的机会。阿德低声向屋主说:“请您小声一点,如果您了解我的处境,您一定会原谅我的行为!”

  “你的处境怎样?”

  听了阿德的叙述,屋主感到好笑,同时表示理解,“这样吧,我来充当你的佣人,有什么事等她走了再说。请你放心,秘密一定会保住的,男人的面子和尊严也不会失去。”

  于是,阿德和屋主一起进了屋,阿德自称艾哈迈德,屋主自称艾布?尼耶,是艾哈迈德的佣人,从厨房拿出酒菜摆了一桌,并端着酒壶在一边服侍。女人聊了一会儿,想要耍耍女主人的威风,对着佣人艾布(其实是主人艾布)大发雷霆:“你怎么能在主人可能回家的时候出门呢?如果我是你的主人,就赏你一顿鞭子!”艾布没想到会遭到这种待遇,气得脸色都变了,但是仍尽力忍耐。阿德尽力想要拦阻那倒霉的女人继续无理的行为,但女人几杯酒下肚后逐渐不可理喻起来,要阿德体现一下主人的威严,非得拿鞭子抽艾布一顿不可。阿德对女人的纠缠已经无法忍耐,“蠢货,给我闭嘴!”一面拿起一只酒壶朝女人的头狠狠砸去,不料酒壶看似铝制品其实却是银器,很有分量,女人一下倒在桌子上死了。两个人面面相觑,都没想到会变成这样。

  阿德先说话了:“亲爱的朋友,我冒昧前来却给您造成了这么大的困扰,所以不能忍受这女人的无礼,对您的帮助我表示万分感激,一切后果都应由我承担,决不连累到您。”

  艾布制止了阿德想要自首的念头:“凭真主之名起誓,是这无知女子自己找死,我们如何把尸体埋了不被发现才是上策。”

  两个人密谋了半天,决定把女子的尸体趁夜晚扔到河里,河流很急,尸体不会在本城被发现。因为阿德是外地人,所以决定由艾布来行动。他们把倒霉女人的尸体卷在被褥里,艾布扛着向河边走去,遇到巡逻队就说去河边睡觉。在当地,由于天气炎热,这是个好借口。

  但是就在快到河边时,一支巡逻队起了疑心,因为当时已快到秋天,会去河边睡觉的人已经少了。被褥被强行打开,尸体暴露无遗,艾布被捕了。

  “远方来的漠不相识的朋友啊,我艾布的财产就归你了!外面的风景很不错,可是我已经没法欣赏了!”艾布格着铁窗,望着外面喃喃的自言自语。他在法官面前对罪行供认不讳,在伊斯兰的法律中埋尸一样是死罪,没必要把阿德也供出来。于是,法官判他绞刑,两天后的早晨,艾布被带上了绞架。

  “该死的,为什么会有这么多人参观,我吐舌头的样子很好看吗?”绳子已经套在艾布的脖子上,艾布对法庭用他的死进行创收感到很不满,但是作为主角他显然没有表决权。

  “你有什么临死前的愿望吗?”

  “放了我吧?”

  “绞死他!”

  “慢着!”人群里传来一声大叫,法官和艾布都抬起头,企图找到大胆的发言人,而那个人正是阿德。

  阿德拼命地推开人群,从外面挤了进来。

  “你来干什么,我的朋友?难道死我一个还不够吗?”艾布没想到阿德会这样出现,只能苦笑。他的头依然架在绞刑索里,笑起来显得有些吃力。

  “艾布,我的朋友,你是个真正高尚的穆斯林。两天以来,我在你家中焦急地等待,我把《可兰经》翻了又翻,里面没有说大难临头各自飞!”阿德的声音中没有一丝犹豫,他转头对法官大声说:“大人,这一切都因我而起,人是我杀的,请把我抓起来,把我的朋友艾布放掉吧!”

  法官和围观的人群都被这一幕惊呆了,人群中爆发出剧烈的喝彩声,法官也不能对这样的喝彩声表示轻视,他把两个人带到了苏丹面前,向苏丹表明难以查明凶手,并强调了的两个人的高尚友情。苏丹对此大加赞赏,赦免了两个人的罪过,并出面安抚了死者的家属。

  这件事情能够这样顺利地解决,是阿德和艾布都想不到的。死里逃生,恍如隔世。走出宫殿,艾布认真地感谢真主的恩德,阿德也满心欢喜,在艾布身后悄悄的把藏在身上的铁丝,线锯等撬锁越狱工具都扔了。“豪言壮语的前提当然是自身的安全了!”

  就这样,两个人成了世界上最好的朋友。

  “我不想在这里再呆下去了,我的朋友,我们一起去巴格达经商吧,如果你真的是一位流浪者,可以作我最好的助手。”

  对艾布的邀请,阿德求之不得。于是,两个好朋友变卖了家产,采购了货物和骆驼,决定向西开始新的旅程。艾布决定购买大量的丝绸,因为丝绸从丝路源源不断的运过来,这里还买的着,但是到了西亚,就真的是凤毛麟角一般了。阿德正是挑选丝绸的行家。两个人合作的亲密无间,正是一对好搭档。

  “如果你是个穆斯林的话,你就是世界上最完美的人了!”艾布对阿德的才能十分赞赏,而阿德也对艾布十分好奇,因为艾布虽然挺有钱但却孑然一身,没有任何的亲戚或是朋友,更没有妻子,这在穆斯林世界是不常见的。于是,艾布讲述了自己的故事:“我父亲在世时,家里非常有钱,我什么也不懂,只是和一群狐朋狗友一起挥霍,父亲很担心,但那时我年少无知,对他的话没有放在心上。父亲见我听不进去,没有办法,有一天,他把我带到一个肮脏的阁楼上,那里的房梁上拴了一个铁链子,链子的下方系成一个套,父亲声色俱厉地说,‘如果有一天,我不在了,而你也活不下去了,就用这根铁链吧。’我听了不以为意,果然,几年后父亲病死了,家里的钱被我挥霍一空,我顿时陷入了困境。我想,朋友们会帮助我,没想到得到的只是讥笑,因为我什么也不会。我变卖了一切,也不能继续生活,就绝望了,当我打算把阁楼也卖掉时,看到了那根铁链,一瞬间,我感到活不下去了,就决定自杀。我把头放进铁链的套子里,踢倒了凳子,身体痛苦的在空中挣扎,可是突然坠了下去,一只袋子砸得我眼冒金星,当我镇定下来时,发现满屋都是金币在滚动,我几乎不敢相信。原来,链子的另一头系着一大袋金币,只是用一根钉子钉在房梁上。我顿时体会到父亲的深情,追悔莫及。我再度成为富有者,羞辱了所有看不起我的人,因此我没有朋友。之后,我努力的用这笔财富去经商,学会了自己养活自己,也学会了如何选择朋友。”

  “虽然你身无分文,而且不是一个穆斯林,但我感到你是这个世界上最值得信赖的人!”

  听了艾布的故事,阿德对他的朋友又多了些了解。两个人组织的小商队由于艾布的精明和阿德机智勇敢,很快就有了起色。艾布很善于收集特产品,阿德对很多珠宝和艺术品都有独到见解,尤其善于鉴定东方的物品,每到一座大城市,他们都能赚不少。在横穿中亚的路途中,阿德逐渐对阿拉伯文化有了深入的认识。伊斯兰教的姑娘们通常都是带着面纱的,在陌生人面前她们宁可裸身见人也不愿意摘下面纱,这和别的地方很不同,阿德终于明白那个被偷的姑娘为什么对面纱那样执着了。那姑娘倾城倾国的容貌让阿德难以忘怀,虽然她把自己埋起来有点过分,但自己给她的惊吓和伤害也不小,就算扯平了。

  “艾布,你们这里最有名的美女是谁?”

  “当当当然是最美丽的祖穆尔德,她是巴格达的苏丹的独生爱女,我们阿拉伯的月亮!”平时很稳重的艾布说起美女来也是语无伦次的,“传说她的左手一抬,就有桃花盛开,她的右手一抬,就有玫瑰花盛开……”

  “哇,那她是人是鬼啊?”

  “无礼!当然是人,祖穆尔德小姐的机智和美貌在这块大陆上是绝无仅有的,就是真主安拉也得承认!”

  “喔,听上去你好象见过?”

  “笨蛋,怎么可能,我是个阿拉伯人!”

  当时是奥斯曼土耳其统治阿拉伯时期,土耳其贵族居多,阿拉伯人被认为是被统治者,多少有一点儿受歧视。实际上,只要有能力,并不会使前途受到影响,奥斯曼人最崇拜勇士,从不会因为对方的种族和地位给予鄙视。但是皇室的婚姻不同,地位和血统多少得考虑一下,也是人之常情,奥斯曼公主当然不是艾布这样的阿拉伯人能见的着的,事实上除了她的父亲恐怕没有什么男人能够见到不戴面纱的祖穆尔德。

  听艾布这精明的商人身在万里之外的地方也如此倾倒,阿德不仅对祖穆尔德产生了不少好奇感。

  半年多过去了,小商队变成了大商队,阿德和艾布走过了整个中亚的草原和戈壁,也曾遇到强盗和各种稀奇古怪的事,但终于有一天,他们抵达了巴格达。

  不管是谁,初见巴格达时都会感动得落泪——请您想象自己有鹰的翅膀,从浩瀚的天空了望大地,在一望无际的沙漠中,烨烨闪烁着一点绿色的光芒,那就是巴格达,底格里斯河与幼发拉底河之间的肥沃土地,圣经《旧约全书》中所描述的人间天堂——美索不达米亚。(昔日诺亚方舟的停泊之地,美索不达米亚是希腊语,意两河之间的土地)

  巴格达的繁荣给阿德留下了深刻印象,事实上除了杭州以外,所到之处没有什么地方可以和巴格达的繁荣相比,从世界各地来的商旅在此云集,街上有的是达官贵人,学者们拿着厚厚的书卷,姑娘们不时地在街上翩翩起舞,卫兵们迈着雄健的步伐,人们在澡塘里谈论着南南北北的事,威尼斯,大马士革,耶路撒冷,德黑兰,这里是政治和经济中心,世界舞台的焦点。

  “我要昏倒了,我要昏倒了……”艾布的杭丝在拍卖会上已经超过了二十倍的价钱,仍不断有人出价。

  阿德:“……等我学会帕西那样的传送门,就把云姨的铺子开到这儿来——织锦阁——巴格达分店,听起来很拽吧?”

  当两个人走出卖场时,天色已经晚了,两个人突然变成巨富,其心情可想而知。奔波了一夜,他们在城里买了一座宫殿,靠东的一面归阿德,靠西的一面归艾布。

  “我们是不是太奢侈了?”艾布对奢侈行为非常的敏感。

  “我的朋友,我们需要这么大的屋子,我看到这里丝织品生产落后,纸张和印刷技术也不发达,我会帮你就地生产出精美的纸张,印刷书籍,很快丝绸也会织出来,这里离大马士革和耶路撒冷很近,战争爆发我们还可以织纱布去那一带卖。”

  “纱布?”

  “对,廉价丝织品,我们恐怕很难得到上等蚕丝,但是你们这里似乎没有一种专门用来包扎伤口的布,用棉纱就可以了!”

  “不用再说了,我的朋友,我全听你的!”艾布紧紧拥抱了阿德,“现在我们去买家具和佣人!”

  一连几天,艾布都在兴奋中度过,除了大把花钱之外,阿德的计划使他有了奋斗的目标。阿德就不是很开心了,他从人们乐于谈论的公共场所了解到,战争一触即发,北方边境的封锁异常严密,要想通过边境,除非是去送死的士兵。“会有办法的!”阿德自己安慰自己。然而战争并不是人们最津津乐道的话题,最轰动的话题莫过于祖穆尔德的婚事了,大马士革的执政官之子,苏丹的表亲,向苏丹提了亲,而苏丹表示赞同,两个人几天之内就会成亲。许多对自己很有信心的年青人都大失所望,街头巷尾到处有人为此烦恼。

  “看来艾布要伤心了!”

  然而艾布并不伤心,他说:“啊,什么,她要嫁人了?我的祖穆……喂,你们两个再干什么!别想偷懒!做不出图上的零件就没有午饭了!”

  看来与祖穆尔德相比,艾布更喜欢攒钱。阿德一面等待机会,一面把各种原理教给艾布。艾布很聪明,很快就开始着手准备经营了。阿德没有他那么热心,想学点东西,他经常出入巴格达的图书馆,了解不同的文化和历史,并希望找到有关魔法的教导书籍,一个月来,关于魔法他一无所获,却了解到了不少历史。

  这片富饶的土地曾经一度被希腊,罗马和基督教所占据,西元632年穆罕默德病逝,他的岳父也是他的弟子,阿布?贝克尔成为新的苏丹(意即领袖),两年后阿布逝世,奥玛尔继位,短短十年里,他征服了埃及,波斯,腓尼基,叙利亚和巴基斯坦,并定都大马士革,之后,宗教精神领袖变成了世袭的巨大帝国,他们在底格里斯河畔尼尼微古城废墟附近建立了现在的巴格达,并把阿拉伯牧马人组成了骑兵团,启程向全世界宣传伊斯兰的欢欣,公元700年,打到了欧洲并命名了直布罗陀海峡,继续向北进发,一路上所向披靡,强大的军队直指巴黎,但是西元732年遭到了惨败,法兰克人首领查理?马特拯救了欧洲,将穆斯林赶出了法兰西。穆斯林退到西班牙,在那里建立了科尔多瓦哈里发王国。于是,穆罕默德死后一百年,世界的格局暂时稳定了下来,只是和基督教之间所有的接壤处都不断的发生着战争冲突,想明目张胆的到法国以北是不可能的。

  让阿德兴奋的是,在基督徒和伊斯兰巨大的仇恨之外,他终于发现了关于自己家族的历史。西元十世纪,强大的北欧维京海盗南下,一位叫罗洛的维京人多次攻击法兰西海岸,法兰西国王无能为力,便将诺曼底划分给罗洛,这就是第一位诺曼底大公。西元1066年,英格兰爱德华国王病逝,威廉?诺曼率兵打过英吉利海峡,在黑斯廷斯战役中大获全胜,自立为英格兰国王。

  “那么,我实际上是半个北欧维京人,半个汉人的混血儿了,真是奇观,他们怎么结合得来?”阿德对自己的父母离奇的婚姻简直不敢相信,可自己就是这一奇迹的证据。

  阿德沉思着走出了图书馆,丝毫没有注意到有人在跟踪他。那人一直远远的跟着,看到阿德回到了宫殿,才一溜烟地跑了,片刻之后,他已经在苏丹美轮美奂的后宫里恭敬地跪下来,亲吻一双玉足前的地面:“公主殿下,那个人自称艾哈迈德,在图书馆已经连续逗留了几天,他似乎是个好学的没落贵族,他和伊斯兰堡商人艾布尼耶住在一起,他们的宫殿还在粉刷。”

  “这样啊,他和艾布尼耶是什么关系?”

  “听说是非同寻常的朋友呢,他们在拍买会得到了不小的财富,我用二十枚金币得到关于他们认识的经过……”

  跟踪者叙述了他打听到的一切,恭敬的,用几乎是趴在地上的姿势退下了。

  对于眼前恭敬视而不见,奥斯曼唯一的公主祖穆尔德一点儿也不象要嫁人的样子。她是这巨大的宫殿房间里唯一的光辉,在她的面前鲜花不敢随便开放。当祖穆尔德的手在花瓶上拂过,千百朵含苞待放的玫瑰一起绽开,但是祖穆尔德不看,她的目光扫过花丛,扫过梳妆台,最终停留在墙上的一把宝剑上,那宝剑古色古香,锋利非凡,剑壳上的铭文篆字龙飞凤舞,但是祖穆尔德不认识——“龙泉”!正是阿德遗失的龙泉宝剑!

  “真主啊,我该怎么办?”祖穆尔德心中充满了痛苦。一位女奴慌慌张张的跑了进来:“公主,陛下来了!”

  阿德刚一回家,艾布就兴高采烈地向他讲述了一则传闻,这传闻以每天一千里的速度在伊斯兰的国度里蔓延,相信过不了多久全世界就要知道了——祖穆尔德在订婚之夜嘲笑了她的未婚夫,她的未婚夫自尊心受到了不可磨灭的羞辱,决定退婚。

  “这祖穆尔德还真有当明星的资质啊!”阿德见到满街的人奔走相告,很多人因此复活的样子,不由得感到很好笑。而此刻,祖穆尔德正不得不面对父亲的怒火和大半个伊斯兰的指责。

  对女儿的问候回复以冷漠,苏丹表达了他的愤怒:“你为什么要羞辱你的表哥,你的未婚夫,使我的颜面尽失,威信扫地呢?”

  在父亲的愤怒面前,祖穆尔德十分委屈,她在苏丹的面前跪下,鼓起勇气,大声地为自己辩白:“爸爸,您把我交给了一个举止浮华,胆小如鼠的人,我宁愿死也不愿和这样的人一起生活!”

  “喔,到底是怎么回事?”苏丹感到女儿受了委屈,语气缓和下来。

  “订婚那晚,一个流里流气,醉醺醺的家伙,闯进我的屋里,我很快明白是我的表哥,正要招待他坐下,一只猫窜到窗台上,打破了花瓶。他被吓了一跳,一下跌倒在床边,在看清是只猫后,他仍然手捂在胸口,脸色苍白,喘息了许久。我不由得想起了那个在印度沙漠把我掳走的强盗,他面对巨大的危险面无惧色,连续杀死了三头非同小可的怪兽,一般人在有了这样的功绩后早该成为国王了,而我因为他对我的无礼把他埋在沙里。与他相比,表哥实在是很可笑,我不由得笑出生来,但并没有瞧不起他的意思,而他把这件事搞得沸沸扬扬,丝毫也不顾及我的名声,您说谁才是犯了错的人哪?”

  “唔,这么说来确实不能怪你。可是祖穆尔德,当时我们赶到你说的地方,只抓到一只豺狗啊!我们还以为你中了邪,更何况当时那豺狗正可笑地叼着一根木棍试图把自己挖出来!如果你说的是真的,那这个人不是大智大勇,就是豺狗变的!”

  “那个人绝对是一个高尚的勇者,爸爸!”祖穆尔德向父亲报告了跟踪者打听到的一切。听了阿德和艾布的故事,苏丹陷入了沉思,见到女儿对曾经伤害她的人倍加推崇,英明的苏丹心中有了答案。他沉吟了片刻,对女儿说:“既然你对这门婚事不满意,我打算把你嫁给那个抢走你心的强盗,你愿意吗?”

  “全凭您做主,”祖穆尔德害羞地答应了,“但是,这怎么行得通呢?”

  “我自有办法!”苏丹微笑着走了。

  之后的一段时间,成了阿德和艾布的大日子,先是市长前来拜访,然后他表示愿意全力帮助艾布开张,并把许多部分设定为官方计划,从教科书的印刷到许多市场占有率的问题,都和他们商量,不出几天,阿德和艾布成了这一带的知名人士,平民和贵族都认识他们。接着,高质量的纸张被造出来了,苏丹对他们的贡献表示非常赞赏,亲自召见了他们,并任命阿德为临时法官,试着管理城市的民事问题。阿德发觉没有他回避的余地,就痛快地答应了。在穿上华贵的衣服之后,人们称他为艾哈迈德法官大人。阿德急于到北方去,但是又不敢露出声色,十分郁闷。

  很快,由于阿德的才干,人们对他有了不错的印象。艾布的事业也非常兴旺,市长有一个很不错的女儿,在阿德的怂恿下,艾布一开口,市长就答应了。于是,阿德搬到了官邸,专心于政务。闲暇时就向一位本市很有名的魔法师学习魔法。

  提起这位魔法师,他本来是不打算教给阿德的,但是之后祖穆尔德向他悄悄求了情,阿德才有机会了解伊斯兰发达的元素魔法的奥秘。然而,阿德只能了解一点基础原理,而且他了解到传送门是基督教擅长的时空魔法,这里没有人懂,但是高层的风系魔法效果是一样的,可以把人在一瞬间移动上万公里。

  “太好了,那我什么时候能学会呢?”

  “喔,你的资质不错,七八年就行了吧!”

  “……有没有速成的?”

  “有,你每个月献一名少女给风系的魔鬼,然后和他签约,用不了一年就行了。”

  “哇,一年就行了!可是怎么得到那些少女呢?”

  “先干掉陆军,再干掉海军就行了。”

  “……”

  阿德只好打消了速成的念头,专心学习并记忆那些奇异的技术。

  一天,一只告状队伍来到了来到了他的官邸,敲响了法庭外的钟。阿德正在为无法出境郁闷着,见到被告和这支告状的队伍,登时吃了一惊,因为告状的队伍有一个犹太人,一个伤了一只眼睛的黑奴,两个怒气冲冲的本地青年,而那可怜的惹起了众怒的人,正是阿德的恩人——“世上最英俊的男人”,现在是惹起众怒,世上最倒霉的男人。

  两个人在此相见,都很诧异,“世上最英俊的男人”苍白的面孔中泛起一丝红色,仿佛抓住了一根救命的稻草一般向阿德投来迫切的目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