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安公司窃密案开庭了。此前这个案子就吸引了不少人的注意,不过在开庭之前,金石公司提出了本案涉及了他们的商业秘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要求法院进行不公开审理。他们的要求得到了法庭的批准。因此那些闻讯赶来的记者们只好呆在法院的门外等候了。
一直到法庭上,检控方才“有幸”见到了被诉的万安公司的董事长陈可羽。作为被害人和附带民事诉讼原告的金石公司,派他们的的总裁,一个有些谢顶的中年人出席了法庭。
想来本次法庭的所有相关人员,不论是法官,检控方还是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以后都不会忘记这次庭审。因为这次的被告实在太奇怪了。不对,严格来说,奇怪的不是被告,而是被告的法人代表,陈可羽。除了直接要求他作答的之外,陈可羽几乎从不开口,他们的问题几乎都是由他身边的李思来回答的。
即便是必须要他回答的问题,他的答案也几乎都是:“对不起,这我不知道。”而不是像以往的被告一样,抓住一切机会为自己辩解。
检察官几乎要出离愤怒了,在陈可羽又一次彬彬有礼的回答说自己不知道之后,他忍不住对着陈可羽吼到:“被告,你是不是有意要藐视法庭,你是万安公司的董事长,可是对万安的事却一问三不知。”
陈可羽的回答依旧不紧不慢,“检察官先生,请你保持冷静。我现在还是被告,而不是坐在牢里的罪犯。即使明天我成了罪犯,你要说我藐视法庭,也要拿出证据来,否则我很可能会告你诽谤的。”
“我对公司的情况确实一无所知,因为我在投资之后就把公司完全交给了总裁李思管理,大家应该也知道,我在公司成立之后,从来没有去过万安,甚至连十几亿的拍卖会,我都没有出席。这样难道还不足以我是不直接管理公司的?”
“你…”检察官伸手指着这个“刁毒”的被告,气的说不出话来。在他的印象中,何曾见过这样不把检察官放在眼里的人。没有在庭审前给他请客送礼的已是少见,敢于当庭顶撞他的更是闻所未闻。此时的愤怒几乎要使他失去理智。好在法官见情况不对,马上宣布了休庭二十分钟。这样庭审在开始不到半个小时之后,就进入了短暂的休息时间。
二十分钟之后,庭审重新开始,这次那个检察官恢复了理智。也许是休息的二十分钟让他想起了自己今天的任务是打败万安和把李思送到牢里。而不是当庭和陈可羽怒目相对。基于他残存的理性,下满的庭审得意相对顺利的进行。
随着程序一项又一项的进行着,那个检察官的脸色也越来越好看。这是因为他已经看到胜利在向他招着手。可是他看看被告和辩护律师这边,似乎一点也不着急。不过检察官虽然注意到了这点反常,却以为不过是因为对方认定必输了而已。
一直到讯问邓柏,事情才起了变化。
检察官照例讯问了邓柏的个人情况后,问到。
“今年九月,万安公司的总裁李思是否指使你窃取金石公司有关拍卖会的机密资料了?”
“没有。”邓柏的回到干脆利落。
不是预料中的答案,检察官的脸色大变。他不能理解一出早已导演好的戏为什么重要演员突然篡改了台词。
“刚才游洪波已经说了,是你指使他去窃取金石的机密。”检察官试图“提醒”邓柏。
“是的,是我收买了游洪波,然后叫他去做窃取金石机密的事的。不过这不是李思要我干的,而是另有其人。”
“谁?”
“是他,”邓柏抬手指向坐在检察官边上的金石公司总裁,那个秃顶的中年人。他的脸色马上变得铁青。
“你开什么玩笑?哪有公司总裁要别人来窃取自己公司的机密的事,这很好玩吗?”
“为什么没有?我进入万安就是受命于他,我的任务就是要监控万安,并且寻找机会搞垮它。现在,他们认为机会来了,就制造了这个案子。”
“你要想清楚,作伪证是要承担刑事责任的。”检察官怒视邓柏,对他提出了警告。
邓柏笑了,“是啊,所以我本来是准备作伪证的,现在改说真话了。”
正在此时,一直在等待这个时机的周平,当庭提出了对金石附带民事诉讼的反诉,并且宣称将提请公安机关对金石公司指派商业间谍的行为进行调查。
案件进行到了这个程度,法官不得不在商讨之后中止了庭审。并且没有直接宣布下次开庭的时间,而是说再另行通知。
此次庭审之后,虽然是不公开审理,但是法庭上发生的一些事还是或多或少的流传了出去。一时间,无论是邓柏的当庭翻供,还是“商业间谍”这个敏感的字眼都使金石和万安吸引了大量的注意。万安公司也由原来的窃密者,转而成为了“楚楚可怜”的商业间谍案的受害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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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记:本案的最后宣判中,万安公司被宣判无罪,而万安公司的反诉也由于证据不足没有得到支持。但是总体来说,已经可以算是达到了“赢的漂亮”的标准了。
李清在此案之后的几个月结婚,彻底的退出了李家的舞台。李思如愿得到了七号的一些承诺。但是短时间内,他还要继续管理公司。
那个万安开发的楼盘获得了巨大的成功,入选了当年的北京十大楼盘,在投资已经完全收回的基础上,万安取得了近30%的巨额获利。
在北京郊区的一所监狱里,手术后的邓松(邓柏之父)正在李思的陪同下,看望邓柏…
(第三卷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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