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少年对于老公爵相当的信任,可以任由老公爵抚摸,但对于其它人,却一直保有一种动物般的警觉,特别是当他看到手持弩弓的仆人时。对于这种快如闪电的武器,少年似乎一直心有余悸。

  黑豹倒并不在乎这些,只要跟在兄弟的身边,它还是比较放心的,这里还是它们兄弟的领地,除了眼前这些人,应该没有什么是可以威胁到它们安全的生物。不过目前看来,兄弟很喜欢这些从没见过的生物,特别是其中之一。

  在当晚的临时营地里,黑豹竖起了耳朵,仔细的辨认着四周的声音,这里已经不是它们兄弟的领地了,它并不愿意离开自己的领地,但同时它也不愿意离开从未分开过的兄弟。

  当第一次看到火光的时候,少年与黑豹的反应如出一致,同时小心的后退着,眼睛紧盯着雄雄的火焰,这是它们无法理解的东西,而火光令他们感觉到一种恐惧。

  老公爵小心的拉着少年的手,他知道现在的少年与野兽无异,一切只能慢慢来,火对于人类来说,是最好的朋友,而现在自己将要教会少年如何与火交上朋友。

  恐惧慢慢的从少年的心里消失,他好奇而缓慢的靠近火堆,伸出手试图去抓住飘浮不定的火焰。老公爵马上挡住了少年伸出的手,并且盘算着应如何告诉他火焰的可爱与危险。

  当烤肉的香味散发出来的时候,少年动容了,对于他来讲,食物是第一位的,而这种味道又是他从没有嗅到过的,却如此的能引起他的食欲。

  少年的狼吞虎咽与黑豹小心的嗅闻成了一种鲜明的对比,最后喷香的烤肉,和兄弟的吃像终于让黑豹开始大口的吞食起来。

  与对熟食的喜欢相比,对于衣服,少年非常的不适应,而且表现的相当狂燥,老公爵刚刚给他穿上的衣服,片刻之后已经变成了一条条的碎布,而这些碎布又成了少年和黑豹的玩具,不停的被拉扯嘶咬着。

  远远看着少年和黑豹的动作,老公爵只能无奈的摇了摇头,他知道,有些习惯早已经深入了少年的心灵,并不是一时半会可以改变的。他并不担心这些,少年虽然野性难改,但他慢慢会适应人类的文明,人与动物之间的分别,在他有了知识之后,自然可以清楚的分辩出来。

  除了对于衣服的反感之外,少年似乎对于一切与布料有关的东西都表现出了不满,漂亮而华丽的毛毯,结实而实用的睡袋,全部成了少年和黑豹利爪下了玩具。

  当玩累之后,少年与黑豹相拥而眠,沉沉的睡意之中,还机警的扭动着耳朵,将四周所有的声音收入耳中。

  一年之后

  “义父大人早安。”奥斯曼·郝斯特行了一个标准的贵族礼后,坐进了餐桌后面。

  奥斯曼正是当年的黑豹少年,此时的少年又长高了少许,一身的华服,却依然充满了野性。

  人类的本能让他仅用了半年的时间,学会了人类的语言,虽然还有太多的不懂,但普通的交流对于奥斯曼而言,早已经不在话下了。

  “早,我的孩子,最近感觉如何?”公爵放下手中的报纸问道,这是从北方郡府拉格美亚用快马送来的报纸,每天早餐的时间,布郎公爵会仔细的将报纸的每一条信息查看一遍。

  虽然新闻已经是昨天的了,而且这种报纸里面很多的消息并不准确,可在偏僻的隆卡多镇,这几乎是最快得到消息的方式了。虽然已经退休几年了,可关于帝国的一切,老公爵还是同样关心。

  “还好。”奥斯曼扭动着身体,身上的衣服依然让他感觉不是很舒服,不过他已经知道衣服的用处了。

  老公爵为奥斯曼请了一位很有名气的医生,用以治疗奥斯曼身上的那层特殊皮肤。树脂经过数年的积累,已经到了让人无法接受的厚度,而要想将它完全去掉,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那位名医使用了很多珍贵的药材,调制了一种奶白色的药水,奥斯曼每天都要花上一个小时的时间,把自己完全泡在这种药水之中。药力慢慢的将树脂一层层中和掉,现在奥斯曼身上,仅余下薄薄的一层。

  可这一层却特别的顽强,似乎已经与肉体长在一处,任那位名医如何增加药量,却依然无法将它完全去掉。

  好在这层树脂是完全透明的,而且相当的薄,不但不会影响奥斯曼的任何人类方式的活动,而且如果不仔细看的话,也没人可以看得出在奥斯曼的皮肤上还有着这样一层薄膜。

  奥斯曼本人道对此毫不介意,他早已经习惯了一身树脂皮肤,刚刚脱去那层装甲的时候,他甚至感觉很不习惯,不过一切都在时间的推移下成为了一种习惯。

  布郎公爵的庄园相当的大,拥有两百多位仆从,当然公爵的弟弟奎克·郝斯特也住在这里,还有他的两个孩子,塔斯夫·郝斯特及凌格·郝斯特。

  奎克先生和所有的仆人都不喜欢奥斯曼,背后的时候,他们总是习惯的称奥斯曼为野孩子。开始的新奇消失之后,他们便不愿意忍受奥斯曼的种种恶习。

  塔斯夫对于奥斯曼倒没有什么表示,在他的眼里,奥斯曼仅仅是个刚刚从野兽进化出来的人类,是老公爵的一个新鲜玩具,对于这样的人,他根本连看一眼也觉得浪费时间。

  他今年已经十八岁了,再过两年的时间,塔斯夫将完成他的成人礼,那时候他将是一个成人,而且会以一个贵族的身分被大家所接受。

  伯父布郎公爵没有儿孙,自己是老公爵最直系的后代,按老公爵的身体情况看来,他应该还能活上五到十年,这样的时间他还是可以忍受的,每当想到自己将成为一名公爵,塔斯夫就觉得世界特别的美好,每个人看起来都很不错。

  相对于塔斯夫,凌格的想法要单纯的多,他是家中的次子,更何况父亲虽然是贵族,却没有任何的爵位,一切只能靠自己的努力。

  这一年中,他与奥斯曼接触的最多,看着他越来越像一个真正的人,这是件很有趣的事情。而且他发生,奥斯曼虽然有很多的恶习,但他内心却淳朴无比,他相信,在自己见到的人之中,没有任何一个人可以在这一点上,与奥斯特相比。

  除了老公爵之外,凌格是唯一一个愿意与奥斯曼在一起的人,而且两人的个头差不多,如果不是因为大家根本无法确定奥斯曼的年纪,几乎每个人都愿意相信,他们同样十四岁。

  “今天有什么打算吗?”布郎公爵一边优雅的进食一边问道。

  “凌格说他发现了一个很不错的地方,也许我们会去那里,不过目前我还不知道是什么地方?”奥斯曼尽可能的慢慢吃着他那份早餐,早餐的份量相当足,足以满意三个成人的胃口。对于奥斯曼的胃口,仆人们通常会瞥瞥嘴,表示出他们的不屑,那完全是给一只豹子准备的早餐,他们总是在背后这样说。

  “奥斯曼,你应该多与人接触,而不是去什么奇怪的地方,这样你能更快的了解人类社会,成为一个真正的人。”老公爵皱着眉头说道,相对于与人接触,奥斯曼更喜欢四周探险,可这无助于他的成长,他已经比普通的孩子晚了十年或者更长的时间。

  “是的义父。”奥斯曼漫不经心的回答道,虽然很有礼貌,完全可以称得上是贵族的标准答案,可布郎公爵明白,这个小家伙完全是在敷衍自己。

  “别忘了晚上的课程,那对你会很有帮助。”布郎公爵补充了一句,不过这方面他并不担心。奥斯曼有着超强的记忆力,和对于学习的渴望。虽然在外面他与凌格玩得很疯,但却从没有因此而误了晚上的课程。

  “当然义父,我从没有在晚课上迟到不是吗?”奥斯曼笑着回答道,对于晚课的期待,是别人完全无法想象的。

  他曾经试着请求义父,可以让他在白天多加一堂课,但老公爵拒绝了,虽然奥斯曼比别人晚了许多,但不应该把时间全部花在纸上的知识里面,更多的知识是实践,这才是最重要的。

  “你们准备什么时候出发?”布郎公爵吃完最后一口煎蛋问道。

  “我想凌格已经到了。”奥斯曼的早餐虽然是老公爵的四倍还多,而且尽量放慢了进食的速度,但当老公爵放下手中的刀叉时,他也同样吃掉了最后一片面包。

  “哦,好的,你去吧!”布郎公爵笑了起来,这个孩子虽然已经变回了人类,但他依然拥有着野兽的本能,无论是听觉还是嗅觉,都无人可比,除了他那个偶尔会来看望他的黑豹兄弟。

  果然,当奥斯曼刚刚站起身的时候,凌格从门外走了进来,向公爵行了个礼问好:“伯父大人,早安。”

  “早安,我的孩子,听说你们今天有着一个不错的计划?”布郎公爵瞇着眼睛看了看凌格,他的眼睛在五年前已经开始花了。

  “是这样的,我从父亲那里听说,在离庄园五里外的山区内,您拥有一座古堡,已经有十年的时间没有使用了,而探寻古堡中的宝藏,是一个很不错的游戏,您说是这样吗?”凌格笑着说道。

  “哦,我记起来了,我的确有这样一座城堡,只是那里早已经破败不堪了,你们应该小心些才好,最好带上武器。”布郎公爵表示他对这个主意感觉非常的满意。

  事实上,老公爵虽然身体已经差了很多,可他的记忆力并不坏,那个城堡他当然记得,那里有尽五十年没人居住了,自己曾经对它进行过一次修整,但那里的地理位置并不好,因此一直没有住进去过。

  在老公爵的记忆之中,自己似乎将一些朋友送的礼物存放在那里,当然是一些并不珍贵的礼物。他之所以这样说,只不过是想满意一下年轻人的好奇心,并增加一些刺激,虽然他可以保证两位少年在里面并不能找到什么宝藏,但一些年代久远的礼物还是可以作为他们冒险的收获,而让他们感到心满意足吧!

  “是的,伯父大人,我们会很小心的,并且带着武器。”凌格应声道,拉着奥斯曼的手向外跑去,奥斯曼的指甲早已经被修剪过,与初来时那与野兽无异的爪子完全不同。

  “愿你们玩的开心,我的孩子们。”布郎公爵高声叫道。

  凌格这个孩子公爵还是很喜欢的,他与哥哥不同,虽然在贵族的品行上,似乎不如他的哥哥,但却更加纯真,而不像斯塔夫那样深沉。少年人应该有少年人的样子,过于深沉让公爵觉得他的心机过重,这可不是件好事。

  四名仆人跟在两个兴致勃勃的少年身后,对待凌格少爷,他们自然无话可说,但却不愿意称呼那个野孩子为少爷,即便他已经被公爵老爷收为义子,那更像是一个玩笑。谁都知道,公爵先生不但有着无比尊贵的身分,而且从来无法忍受任何的野蛮行为。他们实在无法理解,布郎公爵是如何能够忍受这个野孩子的。

  五里的路程并不远,虽然进山的时候路不是很好走,但一小时的时间也足够了。

  “看,那就是古堡。”凌格指着不远处,建筑在半山间的古堡得意的说道。能够到古堡里探险,甚至与吸血鬼和殭尸战斗,似乎是每个少年的梦里。当然从没有人见过吸血鬼或者殭尸,那仅仅是故事中的传说。

  事实上,这个城堡并不古老,它连一百年的历史都没有。建造它的原因完全是因为在城堡的后面,有一眼甘甜无比的泉眼,据说用泉水泡出的茶,不但甘冽清纯,而且对身体很有好处。

  当年老公爵的爷爷,因此在那里建造了这座并不大的城堡,可那眼泉水在二十年后消失了,从此这个城堡也被闲置废弃掉了。

  当然,这一切对于奥斯曼来说,都是从来不曾听说的。凌格虽然从父亲那里早已经知道了一切,但七十年的历史对于他来说,已经足够久远了,甚至久远到可以产生出殭尸或者吸血鬼。

  “你们等在这里,我和奥斯曼要进去捉鬼。”凌格对后面的仆从挥了挥手说道。

  四个仆从对于公爵家的历史非常清楚,自然知道城堡里根本不可能有吸血鬼殭尸或者其它的什么东西。事实上,这里的大门一直是关着的,连野兽也无法进入。

  他们笑着点了点头,对于如何满足少爷们的心理,这并不需要去专门的学习,事实上,每个孩子都会有这样的想法,不过只有贵族的孩子才会有这样的机会。平民家的孩子,根本不可能来到贵族的私人领土内,更别提进入城堡了。

  私入他人的领地,就算被当场杀死,也是完全合法的,这一点每个孩子从小就能理解,并会深深的记在心中。

  凌格将细刺剑放在腰间,手里拿着轻弩,看了一眼奥斯曼。奥斯曼对于那种细而软的刺剑一点兴趣也没有,在他的眼里,那东西与树枝不相上下,根本不起任何的作用。他手里拿的是一把军用重弩。

  这种重弩给了他很深的印象,一年前,那只强劲的弩箭在一百步之外射杀了一只六十磅重的野狗,并带着它飞出十几步远,而那只弩箭正是出自这样一把弩弓。因此奥斯曼对于这种强劲的武器,心有独忠,自然,如果没有他这样的力气,不用说拉不开那劲道十足的弓弦,即便是弩弓本身的重量,也会让一个十四岁的少年感觉非常的吃力。

  “大门是锁着的,我们如何进去?”凌格试着推了推厚重的大门,可以他的力量,根本无法让大门有丝毫的变化。看来大门一定被人从里面用门闩插住了。

  奥斯曼冷静的观察了一下四周,这是他的习惯,在山林中生活,冷静是必须的,而观察更为重要。

  “那里,可以从那里进去。”奥斯曼指了指头顶上的窗口,虽然窗口也是关着的,但奥斯曼现在已经懂得窗口是如何关闭的,对于这种窗口,他不但有足够的力量将它击碎,也知道应该如何使用工具将它打开,这并不困难。

  “那里?”凌格怀疑的看着距地面至少有十二米高的窗户问道,虽然知道奥斯曼从小与豹子生活在一起,但他还是无法相信,人类怎么可以不借助工具爬得那么高。

  奥斯曼看起来的确很强壮,但凌格从没见过他使用剑,同样也没见过他与人比试,对于奥斯曼的能力,他了解的并不多。

  凌格曾经几次要求与奥斯曼比试一下,但每次都被奥斯曼拒绝了,为此,他曾经认为奥斯曼很胆小。

  “是的,就是那里。”奥斯曼肯定的说道。

  “可我们没有带梯子来。”凌格还是无法想象,应该如何爬到那么高的地方,如果有梯子的话,他相信自己有足够的胆量试一试,凌格的愿望是成为一名骑士,而作为一名骑士,首先要要足够的胆量和勇气。

  “不需要梯子。”奥斯曼将重弩背在背上,这只重弩的重量还不足以影响他的灵活性。

  两手敏捷的在砖缝中一插,虽然只有很小的地方给他借力,但这已经足够了。身体向上一窜,借着向上的力量,奥斯曼轻盈的向上爬去。

  地面上的凌格看着奥斯曼轻灵的动作,敏捷的身手,一时间惊呆了,这还是他第一次见到奥斯曼使用他那野兽般的力量。

  远处四位仆人同样看到了这一幕,但与凌格的想法不同。他们齐齐的摇着头,口中轻声而不停的说着:“野兽,真的是野兽。”

  爬到窗沿的时候,奥斯曼就更轻松了,窗沿的宽度远远超过那些砖缝,奥斯曼甚至可以整只手搭在上面。他用一只手就轻松的把自己吊在半空中,另一只手从背后取出一只弩箭,利用箭尖从窗户缝隙中伸了进去,轻轻向上一翘。

  里面传来一声轻响,一根横木翘飞了,窗户发出吱吱的声音,开了一条小缝。很快,奥斯曼的身影消失在城堡里。

  一会的功夫,城堡的大门传来一阵刺耳的声音,缺乏油脂的润滑,推开大门需要使用不小的力量,好在这对于奥斯曼来说还是完全可以办到的。

  “好家伙,想不到你还有这一手,是跟那只黑豹学的?”看到满身灰尘的奥斯曼,凌格有些激动的叫道,打开了城堡的大门,对凌格来说,好似已经打了胜仗一样令他快乐。

  “不,它是跟我学的。”奥斯曼笑着说道,他没有说谎,这些技能是与母豹学的,而黑豹出生的时候,奥斯曼已经跟在母豹的身边了,大多数的技能,都是由奥斯曼教给黑豹的,黑豹对于奥斯曼来说,就像亲弟弟一样。

  “哦,你真是天才。”凌格耸了耸肩,作出一个标准的贵族动作,表示他根本不相信奥斯曼的话。

  对此奥斯曼只是宽容的笑了笑,他知道,自己与黑豹之间的很多事情,除了义父布郎公爵之外,根本不会有人相信。

  “我们走吧!我想吸血鬼和殭尸已经等得不耐烦了。”凌格挥动着手中的轻弩说道,帅先冲进城堡。

  对于没有见过的事物,奥斯曼并不相信,他曾经多次问过吸血鬼和殭尸的问题,凌格的解释每次都有不同之外,而义父只是笑了笑,说这些东西并不存在。

  奥斯曼还是比较相信义父的说法,这并不完全是因为他对于义父的信任。而是对于凌格先后矛盾的话,他相信凌格一定没有见过他所说的两种生物,更何况论学识,凌格根本无法与义父相提并论。

  可惜能与自己交流的人实在太少了,除了义父和凌格之外,奥斯曼很难再找到人来问。即便是晚课的那位先生,也同样。

  奥斯曼承认那位先生的学识与义父同样渊博,但却太过死板,他所说的很多话,奥斯曼并不相信,因此,对于那位先生,奥斯曼更多的是听,进而分析他所说的是对还是错。

  能够从先生那里学到写字,才是奥斯曼最大的兴趣,他知道,只要自己掌握了文字,就可以从书中找到很多自己想要知道的答案,因此他对于晚课,充满着期待。

  城堡分为三层,每层大约有十个房间,只能算是一个比较小的城堡,但对于从没住过城堡的两位少年来说,还无法理解城堡真正的含义,更无从分辨它的大小。

  不过三十多个空房间,仅仅花去了两位少年一小时的时间,而且一无所获。很显然,这样的结果并不能被两位少年接受,无论是对充满期待的凌格,还是对于探险相当狂热的奥斯曼。

  “地下室,对了,所有的城堡都有地下室的,而吸血鬼一般都会睡在地下室的棺材之中,殭尸更是绝对不可以见到阳光的怪物。”凌格兴奋的大叫着,似乎吸血鬼和殭尸就在他的眼前。

  “我们去看看。”奥斯曼同样不满意现在的结果,但他同样也不相信真的有吸血鬼和殭尸在地下室里等着他们。

  地下室并不难找,而且面积居然不不,这令两位少年又有了新的期待,看来今天的探险应该不会一无所获的,那样他们会感觉很没面子,特别是希望成为骑士的凌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