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著补给队远去,奥斯曼轻轻的笑了,在他们下次补给到达前,斯帝亚必须选择饿死或者同蛮族决战,无论哪种选择,奥斯曼都非常乐意见到。
米歇尔那边已经传来了消息,四个大的补给点已经被完全破坏掉,就如同鲍伯所说的那样,天朝帝国的军队不堪一击,在第一军团重骑兵的铁蹄之下,连一个报信的人都找不到。
为了保密起见,堆集如山的战略物资和大批的粮食,米歇尔一点也没敢动用,一把火全部烧得精光。
“查理,斯帝亚还有多少补给点,粮食供应够几天用呢?”奥斯曼问道。
“伯爵大人,斯帝亚王子一共建设了两百四十余处小补给点,已经被蛮族攻占下来的有八十多处,目前还有一百六十处补给点。里面的粮食,勉强够天朝十六万大军,食用十天左右。而且斯帝亚王子的军队,只有两条路可以选择,一是分散队伍,以万人为单位,到不同的补给点补给。第二条路是退向西尔克多城。”查理笑著说道。这位伯爵大人,对于他心目中的敌人,不择手段,根本不像一名贵族所为,更不符合他屠龙勇士的称号。从军多年的查理骑士知道,最可怕的敌人,正是像奥斯曼伯爵这样的人。
“很好,十天,天朝帝国的补给队伍,就算是用飞的,也无法将足够的粮食运输给斯帝亚了。目前蛮族的情况如何?”奥斯曼问道。
“蛮族的情况也不是很好。从进入南方郡开始,蛮族在密苏城留有一万狼骑兵、四万后勤补给队;在西尔克多城下,有四万狼骑兵;向斯帝亚王子进攻的部队,狼骑兵十二万、飞鹰族两万、驱兽族五千、各类猛兽五万多只、血族三百人。算一算,共计二十三万多人。”查理说道,这些都是西尔克多传送来的战报。
“目前,进攻斯帝亚的蛮族部队,大部分被困在水网地区,共有十万狼骑兵、两万飞鹰族、四万后勤兵,损失差不多有一半人,而且目前情况很不妙。除了飞鹰族可以利用飞翔的本能,快速的找到斯帝亚王子留下的补给点外,其他三族情况都很差。”
“他们能支持十天吗?”奥斯曼大手一挥说道,他才不关心蛮族人的死活,只希望他们同斯帝亚站在同一起点上,去拚个你死我活,最好是两个都死光。
“从西尔克多逃出去的一万狼骑兵,袭击了天朝帝国军队的一个中型补给点,因此他们得到了足够的粮食,支持十天,应该可以作到。”查理古怪的笑了笑说道,他心知肚明,西尔克多一战,狼骑兵根本不可能逃走一万部队。
“很好,我们需要修整一下,在天朝军队最危机的时候,我们应该帮他们一把,谁让我们是盟军呢?”奥斯曼同样古怪的笑了笑。
斯帝亚王子发现自己似乎走进了一个陷阱之中,在几天之内,连续传来了大量的不利消息。
首先,在军队后方的四个大型补给点,完全被狼骑兵破坏,至少他接到的报告是这样的。
除了这四个大型补给点外,其他的中型补给点也同时受到了进攻,敌人是谁,目前还不清楚。侦察部队传回来的消息是,他们看到至少有一万狼骑兵,带著大量的粮食,正回归本队。
后勤补给是天朝帝国的强项,也是斯帝亚王子最为放心的一项。没想到,偏偏问题出在它身上。除了大营里面,士兵们随身带著的三天干粮,斯帝亚王子发现自己已经无粮可食了。
分布在水网之中的诱导补给点,还有一百五十多处,但这些诱导补给点里,除了勉强让一万士兵一天不至于挨饿的一点点粮食之外,根本没有多余的东西。想凭这些粮食坚持战争,几乎是不可能的事情。
这些诱导补给点,处在两军交错的水网地区里,在建设它们的时候,斯帝亚王子就没准备保密。这些补给点建设的目的,本就是让蛮族军队不得不分兵,并且为了这一点点粮食,疲于奔命。
现在看来,自己也不得不分兵,并且同蛮族抢夺那一点点可怜的粮食。这是斯帝亚王子绝对不愿意看到的。
当然,他还有另一个选择,率领他的部队,从水网中撤出去。如果撤退,他倒是有多条路可以选择,最近最安全的,自然是南方郡府──西尔克多城,不但距离最近,路最好走,而且那里有南方军团的残部,据说有六万人之多。
除此之外,还听说,那个被自己派到密苏的奥斯曼,不但没有死,而且还成功的将密苏夺回,杀伤一万狼骑兵,将城内的后勤补给队四万多蛮族赶到水网地区,增加蛮族粮食消耗的同时,也加强了蛮族部队的军事力量。
今天早上,斯帝亚王子同时收到两份报告,这两份报告才真正让他有了撤退的打算。从西尔克多出发的补给队伍,在水网地区外面,被飞鹰族部队袭击,死伤惨重,粮食被抢走,其他物资遭烧毁。
这条消息,斯帝亚王子虽然有些惊讶,还可以理解,蛮族现在已经饿疯了,只要能吃的东西,他们都不会放过,更何况是补给队伍。
水网地区的蛮族,拥有两万飞鹰族,他们的飞翔能力,让斯帝亚王子也莫可奈何,如果不是狼骑兵和驱兽族,水网地区根本无法困住他们。
另一条消息则是从加德传来,由天朝帝国内发出的,本应该在四天后到达的补给队伍,在加德城外,被飞鹰族和驱兽族袭击,人员伤亡虽然不是很大,可所有的粮食物资,全部被烧毁,其中十万斤的煤油,成了最好的引火之物。
这条消息,著实让他吃惊,从天朝帝国发出的补给队伍,加上西方军团的护卫纵队,有近十万人,就算是正面作战,蛮族人不出动几万人马,也休想动得了他们。
而目前大部分的蛮族部队,都被自己困在水网之中,蛮族哪来的如此多部队,居然可以将补给物资一把火烧得精光。
虽然补给点被袭击,他并不如何担心,最多顶上一两天,后面的补给就可以供应上来。天朝帝国的后勤补给,比自己实际军队所需要的多两倍还多,足够他任意使用。正是这个原因,斯帝亚王子才想出建设诱导补给点的办法,将蛮族一步步拖入水网地区。
现在自己的补给反倒出了问题。现在看来,短时间内,无论是从菲格帝国,还是从天朝本土,都不可能有补给运送到这里。他面临的是必须撤退,只是选择向哪里撤退更好一些。
水网中的蛮族虽然还拥有十几万的部队,可他们已经不足为惧了。狼族本身的粮食已经不足,根本没有多余的肉类去喂饱他们的巨狼。因此,在之前的半个月之中,狼骑兵至少有一半以上已经变成了狼步兵。
斯帝亚王子同狼骑兵进行过多次交手,他知道,失去巨狼的狼骑兵,也许比人类的步兵强一些,但自己的重骑兵,可以给他们沉重的打击。
可惜自己手下的这两支纵队,如果换成菲格帝国的军队,相信损失不会如此之大。失去巨狼的狼骑兵,西尔克多的南方军团残部,应该有足够的力量对付他们。就算不足,自己手下还拥有十六万大军,战斗力虽然不如南方军团,但数量上却是足够用了。
“殿下,从加德来的通讯官声称,带有罗格将军的口信。”一名少将军衔的年轻将领走近斯帝亚王子身边说道。
“传他进来。”斯帝亚王子连忙说道。
罗格将军的指挥才能,他是相当欣赏的。斯帝亚王子实在想不通,既然人员伤亡不大,说明蛮族人数量并不多,以罗格的指挥才能,怎么可能让人家将所有的补给全部烧掉?
供应四十万大军六十天的粮食,再加上十万斤煤油、五万套武器装备以及大量的箭枝、肉类、酒类,这些东西,足足装满了三万大军,就算让人去点火,也不是一时半会可以全部点燃的。
以罗格的为人,不可能不防止别人放火,一定是有所准备的,可依然被烧得精光。斯帝亚王子实在想像不出来,蛮族何时变得如此精明了。
听完通讯官的口信,斯帝亚陷入沉思之中,凭直觉,他几乎可以肯定,这一切都是奥斯曼在背后搞鬼。
没想到,那个野兽养大的家伙,居然如此聪明,不但化解了自己送给他的危机,现在反过来,开始算计自己了。
很显然,自己过于轻敌了,这是一个致命的错误,没想到这么低级的错误,自己这个军事天才,居然也会犯。
当初让奥斯曼从自己的大营中分出去,这本身就是一个错误。如果他还在自己营中,想要害死他,斯帝亚王子有绝对的把握,借刀杀人这么简单的事情,斯帝亚王子使用起来,运用自如。
斯帝亚王子从头仔细的想了一遍,从中央郡出发开始,奥斯曼已经开始考虑对付自己了。
在最开始的几次战斗之中,自己虽然将四百位雷霆武士放在最前线,可他们的伤亡,绝对不应该像报到自己这里一样。
雷霆武士,不仅仅是菲格帝国中最为强大的战士,在整个大陆,也没有任何武士可以同他们相比。在几次战斗之中,斯帝亚王子亲眼看到他们强大的战斗力,以狼骑兵的攻击力,想要杀死他们,是相当困难的。
可那些雷霆武士,在三场战斗之后,居然报上来一百多人伤亡,这根本无法让人相信。只是雷霆武士的身分极为特殊,就算是菲格大帝的命令,对他们也是无效的,如果他们不愿意留在自己的军队之中,斯帝亚王子也没有办法。
雷霆武士不同于奥斯曼那样的军人,他们有爵位、有军衔在身,受制于菲格大帝,以及菲格帝国的律法,雷霆武士则完全可以不必理会这些。
能够大量消耗掉菲格帝国支柱的雷霆武士,自然是件令人愉快的事情,可如果这些雷霆武士根本没有伤亡,人数却在不断减少之中,斯帝亚王子就不得不仔细思考一下其中的玄妙了。
斯帝亚王子最后的判断结果,同罗格完全一样。加德城外的战斗,绝对不是蛮族人干的,他们没有足够的时间和兵力来完成这样的攻击。
虽然有上万人可以证明,他们亲眼看到了大量的野兽出现。可斯帝亚王子知道,如果只是少量的野兽,奥斯曼这个由豹子养大的少年,这个屠龙英雄,拥有闪电豹的幸运儿,完全可以作到这一点。
在黑暗之中,那些胆小的民夫,在天上凭空幻想出飞鹰族战士的身影,也不足为奇。在罗格的口信里就提到,那些民夫描述出的飞鹰族,同真正的飞鹰族战士相差甚远。
这场战斗,从头至尾,包括罗格和皮埃尔在内,所有高级将领,没人亲眼看到任何一名对方的战士,无论是驱兽族还是飞鹰族。
那个名叫查理的低级骑士似乎也有问题,他所带来的那些尸体上,野兽的痕迹可能是真的,因为这并不难作到。而那些所谓的飞鹰族爪印,就很有问题,没有丰富的经验,是很难分辨出尸体上的爪印到底是来自于哪种生物的。
如果罗格和自己的判断是正确的,撤退到西尔克多城,已经完全不可能了,在那条路上,说不定奥斯曼会给自己一个什么样的惊喜。而想要退向中央郡,就必须小心的躲过眼前那些饥饿的蛮族军队。
粮食只够两天食用的,斯帝亚王子绝对不会做出分兵的那种蠢事,诱导补给点里的粮食太少,甚至不足以让一万人用这些粮食跑到下一个诱导补给点。
在这两天的时间内,他必须做出正确的选择,并且将部队带出危险地带。不仅仅要躲开蛮族人,而且还要小心奥斯曼的暗算。
看来,借刀杀人,还真是一个不错的办法。不但自己喜欢使用它,那个奥斯曼同样喜欢使用。这一回合,显然奥斯曼使用的更为恰当,效果也更加明显。
“传我命令,部队整装,今晚出发,使用全部沙船,出发时,我会给出行军路线图,下去传令吧!”斯帝亚王子挥手说道。
还好,自己在进入菲格帝国以前,已经考虑到水网地区的问题,第一次补给之中,有足够的沙船可供使用。在水网地区的行军速度上,那些蛮族是无法相比的,自己唯一要小心的是那些飞鹰族,他们可以在天空中飞翔的本能,让人同样头痛,好在他们的数量和战斗力都相当有限。
他已经决定了,撤退方向选择中央郡,那里远离奥斯曼的控制范围,这样更安全一些。等回到中央郡,自己一定要向菲格大帝提出质问,虽然手中的证据不足,但那有什么关系呢?
这种事情,本就是讲不清说不明的,他甚至就没准备讲清楚。以这件事情为由,尽可能的将战争拖下去就可以了,至于这十几万饥饿的蛮族军队,就留给奥斯曼那几万人马就好了。
十六万军队,数量不算很多,可在蛮族战争之中,菲格帝国已经没有更多的力量抽调到前线去了。
两国之间关系,一向都很微妙,自己这十六万人马,驻在圣西斯堡外,不仅仅可以消耗掉菲格帝国大量的战备物资,而且还会给菲格帝国以强大的压力。
目前在圣西斯堡的军队,数量已经大大减少,自从上次的京都之乱后,保卫圣西斯堡的近卫军团,只有一半的力量,大约五六万人,除此之外,只有第一军团留下来的三万部队,再加上一些侍卫队之类的小部队,总人数尚不足十万人。
自己这十六万大军,可以让菲格大帝寝食难安,前线又处处告急,相信这样的状况一定非常有趣。
既然利用蛮族对付奥斯曼已经失败,不妨试著利用菲格大帝。即使奥斯曼拥有屠龙勇士的称号,在国家危机的时候,菲格大帝是否还会在乎这位屠龙英雄呢?斯帝亚王子很想知道问题的答案。
沙船是一种平底船,船身使用轻梨木制成,这种木料很常见。由于轻梨树的木质松软,重量较轻,因此用它制造成的沙船,可以承载相当多的货物。
由于人们使用这种船,在河心淘沙,以淘取其中微量的黄金,因此又称为沙金船。
沙船的优点是轻便,载重量大,却不够结实。好在轻梨木随处可见,是最便宜的一种木料,因此,制造出来的沙船,可以使用一年就足够用了。
一艘标准的沙船,长十二米,宽两米二,可以乘坐二十人,或者三千公斤以上的货物,而它本身,却只有一百五十斤重。只是它的外形相对比较大,因此,抬动的时候,需要至少四个人才可以。
轻梨木几乎在所有的山区里都可以看到,可在水网地区却是一棵也看不到。斯帝亚王子,在第一次补给中,要求天朝帝国运送四万艘沙船。此事,著实让皮埃尔为难了好长一段时间。
最后还是罗格为他想出一个办法,在沙船下面,临时安装六只轮子,将沙船变成了车厢,其他所需要的军用物资,全部放到沙船车厢之中,既省下了运输沙船所需要的车辆,又可以运输更多的物资。
这些沙船,在之前的战斗中,已经大显身手,此次斯帝亚王子的撤退行动中,它更成为主要的交通工具。
在天黑的时候,两名军团长才从斯帝亚王子的手中,接过撤退路线图。在一个多月的时间里,蛮族虽然一直被天朝帝国军队打压,甚至连饭都吃不饱,可他们心里很清楚,正面作战的次数极少。
天朝帝国的士兵,的确是整个大陆上最差的战士,失去巨狼的狼族战士,依然可以轻松的对付三至四名的天朝士兵,这让斯帝亚王子感觉很丢人。
在将狼骑兵变成狼步兵,并且以至少五倍以上的军力将他们包围之后,再饿上一两天,最后再发起冲锋,结果损失比例依然可以达到一比二的程度。
为此,斯帝亚王子没少发脾气,看著那些被饿得连刀都举不起来的狼步兵,每消灭两个,自己居然还要付出一名战士的生命,这让他长叹不已。
如果面对强大的菲格帝国军队,自己这二十万人,只怕连对方的五万人都无法战胜,这样的差距,让他心里很难过。
斯帝亚王子,从小就喜欢军事,并且在少年时代就显露出他的军事才华。在其后的八年间,他用自己的指挥才能,征服了军部所有的老家伙,成为天朝帝国的最高统帅。
可惜,在治理军队的过程中,他遇到了很多的麻烦,最麻烦的是士兵素质问题。他所提出的训练计划,没有一个可以正常运作起来的。
从军团长到士兵,他们都以当兵拿工资,混日子为目标。三年之后,他们可以回到富裕的家中,安全而富足的过完他们的一生。成为一名士兵,只是遵守法律,完成义务而已。
这样的想法,不仅仅是那些士兵,包括军团长在内的高级指挥官同样如此。他们身为贵族,很无奈的登上了目前的位置,也不过是为了混完这段军旅生涯,等待再次回到家中,去享受那如同帝王般的生活。
天朝帝国,拥有八千多万人口、一百六十座城市、三千七百多所各类学院,却只有两家军校。
这两家军校,不仅仅不收学费,甚至国家还会倒贴一些给学员,可每年的四百名学员名额,依然无法招满。
斯帝亚王子深深的感觉到,富足原来也是一种罪恶。近百年来,天朝帝国的军队,如同装饰一样,从未参加过任何战争。
幸运的是,天朝帝国强大的经济实力、优良的后勤保障能力,以及吓死人的百万大军,让所有的国家,包括菲格帝国在内,都被这种虚假的强大所迷惑了。
他们害怕天朝帝国,只要天朝帝国不去进攻他们,这些国家已经非常满意了。正是这个原因,天朝帝国才保有这么多年来的平安。
原本想一展拳脚的斯帝亚王子,在清楚了这个可怕的事实之后,打消了原来征服天下的愚蠢想法,以最务实的态度开始整编军队。
这是一个漫长而艰苦的工程,天朝帝国的富裕已经让人民腐败堕落了,每周只工作五天,每天工作六小时,已经成为他们的习惯。
斯帝亚王子知道,一个没有强大武力保卫的国家,就像一只处在狼群中的绵羊一样危险。只是现在,在这群狼的眼睛里,天朝帝国不是绵羊,而是一只老虎罢了。当他们清醒过来的时候,天朝帝国会被他们在最短的时间里,瓜分得一干二净。而其中,可以分到最多的,无疑就是菲格帝国。
经过六年的努力,以强大的经济为后盾,斯帝亚王子终于完成了两个军团的彻底整编工作。这两个军团,无论是装备、战斗力,还是士气,都同原来的天朝军队不同。用斯帝亚王子自己的话说,就是──他们已经像是一支军队了。
这次出兵菲格帝国,正是检验整编和训练成果的好机会,可结果还是让他大为失望。还好,在他周密的安排之下,蛮族大军果然被骗入了水网地区,让战斗的节奏完全掌握在他的手中,军队因此而减少了大量的伤亡。
看著一队队士兵,整齐利落的将沙船放入水中,迅速的将武器物资运上船只,最后跳上沙船开走,整个过程,只用掉半刻钟的时间。
斯帝亚王子满意的点点头,六年的时间,虽然不能让这两个军团的战士成为真正的勇士,但他们已经算是合格的军人了。
十六万大军,出发一共用去了两个小时,这样的速度,足以让斯帝亚王子自豪了。就算是菲格帝国的军队,也不过如此。可惜,自己手下的两个军团,差的是战场上的勇敢和强横的武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