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艾特是个地地道道的小村庄。
房屋用当地盛产的鸢木搭成,外形酷似风车,粗大的底柱刻着漂亮的图纹,柱子顶端才是房间。房间四面开窗,光照充足,晴天的时候太阳晒进来,把屋子烤得热乎乎的,于是每个人也都洋溢着暖和的阳光,纯朴和热情就那么明晰地写在村民脸上了。村里的人说话带着浓重的北部德尔吉口音,句子的末尾总要发出几个奇怪的音调,比如“你用过早餐了没”,他们会说成“你用过早餐了米啊啦”,或者“你用过早餐没咯嘎”,这或多或少给过路的外乡人带来了麻烦,可是这种口音仍然改不了。
维艾特也是个快乐的村庄。村长皮勒是个乐天派的老鳏夫,说话粗鲁,笑声放肆,但是为人正直可靠,没有人不喜欢他。在村中央的广场边上,老皮勒开了一间小小的魔法道具店,专为过路的法师僧侣提供些诸如魔法石啦、止血草啦、召唤媒介等等的基础用品。当然,星期日是不开放的,老皮勒喜欢把这一整天花在钓鱼上。他自己喜欢钓鱼,却不准别人钓,因为他认为,让不懂钓鱼的人钓上鱼,这是对鱼的侮辱。
再过不久,便是一年一度的“花祭”。作为村里最为重要的祭典,村长是没有理由敷衍对待的,于是他便把魔法道具店交给了他的侄女弗洛尔,请她代为照看,自己则忙碌地张罗布置去了。说起“花祭”,这里还有个委婉动人的故事:很久很久以前,也许在人们还分不清妖精和动物的年代,一位花之女精爱上了人类神官,然而神职人员终生不婚的誓言和异族结合的禁忌为他们设下了重重障碍,坚守爱情的两人遭到了来自妖精和人类的双重责难,于是他们逃离了战场,厮守在一起。后来,花之女精和人类神官死在了这片土地上,他们的头发变成了草原,身躯成为山峦,骨骼形成鸢木林,血液化作了溪流。为了纪念这两位开异族通婚之先河的祖先,自认是妖精后代的维艾特人便在每年夏天的某个特定时候,举行规模盛大的花祭庆典。祭典前,村中将选出年轻男女各一名扮演神官和女精,赐福与相爱的恋人,而恋人们呢,也总是刻意把婚礼安排在花祭期间,以期获得神圣美好的祝愿。就像歌中唱的:
来吧,来吧,花之女精!
你的雨露芳馥甘甜,你的爱恋勇敢高洁。
回答我吧,在合适的时候,
你的祝愿令我幸福终生!
“啊呵……”弗洛尔支着沉重的脑袋,听到好友海丝用虔诚的语气唱着歌时,打了个大大的哈欠。她用力抹去眼角上的湿濡,换了个手支撑住下巴,不一会儿,漂亮的睫毛又不听话地沉下来了。
这位村中有名的美人儿,弗洛尔,已经连续三年担任饰演花之女精的角色了。最初的确是惊喜激动的,沾沾自喜了整整一个月,可是对年轻人来说,一样的事情做了两次,待到第三次时,便提不起太大的兴趣了。此刻她百无聊赖地坐在魔法店的里屋,为了防止自己突然昏睡过去,便有一句没一句地和海丝搭话,时不时望着镜子里的自己做出百般妩媚的表情。
翘鼻子的海丝手里忙碌不停地做着针线活,说起庆典的事,眼中便毫不掩饰地露出对弗洛尔的羡慕。“说真的,我的好姑娘,我真羡慕你,又一次成了幸运的宠儿,你要知道,我做梦都想穿那套令人向往的妖精纱裙呢!唉,你瞧,村里的莱雅姐妹和苏家的几个姑娘都长大啦,个个标致动人,将来准是由她们来饰演女精,我恐怕再也没有机会了!”
“不会的,我的海丝,明年我就向皮勒姨父推荐你,你会如愿穿上那套裙子的!老实说,如果明年再叫我扮演,我会疯掉的。”
“瞧你说的,哎,听了叫人嫉妒。”海丝咬断丝线,另换了根细针,问道,“对了,扮演神官的人选,你决定了吗?”
“啊!你问到一件头痛事了!”
“为什么呀?”
“我正烦恼呢。”弗洛尔揪着金色的头发抱怨道,“最适合扮演神官的马克三天前出村采购饲料,听说他遇到了袭击,现在还躺在病床上呢,没有一两个月,恐怕是回不来的。这样我便犯愁了,挑选男人……还真叫人伤脑筋啊!”
“我倒有个不错的人选──赛迪,他怎么样?英俊洒脱,也十分有教养,几家姑娘们都为他神魂颠倒呢。”
弗洛尔撇了撇嘴:“啊,不可否认,他的确长相出色,口碑也不错。但是他有频繁耸肩的坏毛病,另外,他的嘴巴太大了,看起来就像个饕餮之徒,事实上每次舞会他总吃盘子里剩下的最后一颗酱梅,真叫人讨厌。”
“这是你的偏见了,弗洛尔,最后一颗酱梅可没有错,它和其它酱梅一样香甜可口,赛迪不愿将它浪费掉,这是一种美德呀。”
“就算你说得有理吧,我仍然不喜欢他的嘴巴。试想,花祭上他将用那张阔嘴巴宣读美好的祝福词,那该有多可怕呀!还有,我也不喜欢他的声音,听起来就像是一只发情的嘘嘘猫,还是野生的……”
“得啦得啦!你不喜欢一个人便把他的一切说得那么不堪,他可没得罪你什么呀……”她把脸转向门口,“嘿!德兰米雅,你怎么回事,脸红成那样,有人欺负你了吗?”
矮个子的德兰米雅慌里慌张钻过帘幕跑进里屋,扭扭捏捏,好半天才吐出话来:“不是的,有、有个客人,说想买一百颗雨水珠子……”
“那就卖给他呀!”弗洛尔和海丝异口同声说。
“可是……客人要的是带有标记的那种珠子,我问他要派什么用场,他回答说,用来做祈水珠的。”姑娘的脸又泛上一层红晕。
屋里的两个姑娘面面相觑。祈水珠──哪怕是高级纯魔导士,十人中也仅有一人做得出来,这位客人可稀奇了,还想一气儿买上一百个?“让我来!”弗洛尔站起来,拍拍身上酒红色的绒布长裙,昂头挺胸走出去。她倒想见识一下,传说中伟大的魔导士究竟是什么模样──当然,前提是这位客人不是存心来捣乱的。如果真是那样的话,她弗洛尔可不像胆小的德兰米雅那么好对付!
就在她摆着最自信的姿势出现在门帘外时,一个瘦高个子皮肤黝黑的男人走上来。
“噢!”弗洛尔拍着脑门翻上白眼,“赛迪!居然是你,我一定要告诉马齐夫人,把你捉弄三位可怜的姑娘的坏事告诉她!”
“我的好姑娘,我究竟做了什么呀?”无辜的年轻人苦着一张脸,不明所以地抓头,“皮勒先生希望我能来帮帮你,我就过来了,若是早知道会碰上坏脾气的魔鬼,我倒宁可当个言而无信的人呢。”
金头发的维艾特姑娘“哼”了一声,骄傲地问:“那难道不是你吗?想买一百颗雨水珠子的混……”混球的“球”字还没出口,赛迪立刻捂住她嘴巴,对她使使眼色。
我们的骑士先生正站在赛迪身后,他安定自若地听完两人的对话,等到弗洛尔把目光投到他身上时,才微微笑着打招呼:“其实要买东西的人是我。”
这下子,可怜的弗洛尔惊呆了,她瞠目结舌,把手摁在胸口,仿佛心疾发作似的,脸色憋得通红。等候多时的萨克里菲斯先生把手里的钱袋放在桌上,倒出里面的金币,向她表示“如果数目不够的话他还可以再加”。弗洛尔却除了摇头,什么也不会了,她只有使劲盯着赛迪的大嘴巴,转移自己的注意力,才能勉强吐出细弱蚊吟的声音:
“对不起,先生……那个,店太小了,拿不出那么多标记珠子。”
她低着头,借翻箱倒柜来掩饰羞涩。事实上,多少年来,买过这种珠子的旅行者寥寥无几,久而久之,它便成为灰尘中的摆设,无人问津了。几分钟过去,她终于在储物橱最角落的小瓶子里找出两枚来,像是端着斟满美酒的酒杯似的,小心翼翼捧到客人面前。
萨克有些失望,但没有表露出来。他付了钱,微笑着向她道谢,便走向店外。
弗洛尔叫住了他,脸上挂着一目了然的红晕。赛迪那张聒噪的嘴巴忍不住发出难听的大笑声,弗洛尔却没功夫理会他的嘲弄,拘谨地走到萨克面前,努力用标准的发音,文绉绉地向他说道:“呃……先生,弗洛尔有一事相求。”这么一来,赛迪抖落满身鸡皮疙瘩,笑得更放肆了。弗洛尔恨恨地跺脚,天哪!究竟是谁说这家伙有教养的?哎,真叫人讨厌!
“有什么可以为你效劳的?”萨克问。
“呃,是的……是关于,那个……”支支吾吾的弗洛尔恨不得将自己的舌头割下来。
―――
莎拉的小脑袋在花草铺子门口探了探,一只比人还古道热肠的猴子嚷嚷“欢迎光临”,把她吓了一跳。店主是个有双下巴的矮老太太,牙齿都掉光了,见了客人笑容满面地开口,可说的话莎拉却一点儿也不明白。她虽然不明白,却还装作很懂的样子频频点头。老太太高兴极了,送了她一簇不知名的小花,替她别在胸前,又在她的脑后绑了条细细的缎带。
“姑娘,你可真漂亮!”
“太太,你在说什么?”
“漂亮,懂吗?就是好看的意思。”
“哦,我知道我的头发乱糟糟的,可有什么办法呢,您都不知道它们有多倔强!”
老太太抱着头,说:“天哪,和你说话真费力啊!”
“谢谢,不过我还得去别处逛逛呢。”
莎拉挣脱猴子的拉扯,跑出花草铺子,又来到水果摊子。水灵和葡萄和香气四溢的蜜瓜诱惑了她,她禁不住趴在摊子上直吞口水。店老板瞧了她两眼,乐呵呵问她要买什么。莎拉上下摸索口袋,指望能掏出一两个硬币出来,可是没有,她的口袋里,除了一只倒霉的甲虫外,什么都没有。
“噢,亲爱的大叔,我没有钱。”莎拉小声说。
“若是你愿意把胸口漂亮的石楠花送给我,我就回赠一只苹果,怎样?”
莎拉慌忙捂住胸口,倒退一步,变了脸色。那些话听在她的耳朵里,成了“把你的心肝掏出来给我,我就给你吃水果”,店老板慈眉目善的脸,看在她眼里也仿佛带有令人不寒而栗的阴险。莎拉头也不回,飞快地逃开了。
撞上什么东西的时候,莎拉听见一个尖细的叫骂声──这句话她可听明白了:“噢!看看你这冒失的小鬼!”“对不起,我道歉。”她抬起头,一个皮肤白净的金发姑娘正趾高气扬地看着她,丰满的胸脯几乎垂到她脸上。明明没有大多少岁,却高傲地叫别人小鬼,莎拉痛恨这种称谓,正打算用她的拳头“好好教训她”时,被一只大手拉了过去。
“怎么了?不是让你乖乖呆在凉亭下等我么?”萨克弯下腰,把做好的祈水珠交给她,并替她把撞歪的缎带摆正。这个动作令一边的维艾特小姐难堪地张大嘴巴,就好像被人往嘴里硬塞了两只蛋黄,却不准她吐出来一样──这已经是今天的第二次了。好在她飞快地转动脑子,控制住表情,随后作出热情的样子,笑盈盈朝着莎拉招了招手。
“嗨!”她说。
“谁跟你嗨啊?”这是莎拉的回答。
“……”弗洛尔深呼吸,咬咬牙暗自忍住,转身对萨克说道,“唔,先生,你看我们是不是找个地方好好谈谈,别先急着拒绝,你知道……”
萨克打断她:“多谢你的好意了,可我们只逗留一晚,恐怕赶不上庆典。”
“只要再多等十天,不,我想九天就够了,不会耽误太久的,先生,行行好。”
莎拉这时插进来:“庆典,什么庆典?”一听到好玩的事,她的耳朵就竖了起来,把刚才的不快丢到九霄云外去了。
这位寻人心切的姑娘停下来,眼神在两人之间来回打量,待她确信自己掌握了中间的关键之后,便滔滔不绝地把刚才对萨克里菲斯先生的请求重复了一遍,并特意向莎拉露出乞求的表情。看着她从傲慢到诚恳的转变,莎拉可得意了,也不管究竟听懂了多少──事实上,她仍然一知半解──就立刻握着对方的手,拍着胸脯保证:“好啦,我都明白了,我答应你就是啦!”
“啊!好心人,上天会保佑你的!”姑娘快乐地叫着。
萨克却苦着脸:“嗯?莎拉,你刚说什么了?请原谅我没听清楚。”
莎拉便用手肘捅他,笑着说:“得啦,再多呆几天又没什么关系,我们可不能辜负人家的盛情邀请啊!更何况,萨克,扮演个吟游诗人是难不倒你的,不就是拉拉琴唱唱歌嘛……哎!你那是什么表情,难道最近患了头疼的毛病吗?”
哪儿冒出来的吟游诗人?萨克哭笑不得地看着这只惹祸精──她这会儿已经和弗洛尔小姐握手拥抱,一团和气了。“好吧,如果这是你所希望的话。不过……”他转而对弗洛尔提出让他的要求,“不过莎拉得饰演你们口中的花之女精。”
只允许她一人惹麻烦,这多不公平啊,既然他得留下来工作,可没理由让她闲着哪。萨克笑道:“莎拉,这样你便满意了吧,照你的说法,不就是拉拉琴,唱唱歌……怎么了,难道我的头疼传染给你了?”
托着下巴,莎拉苦思冥想着,两条眉毛像亲热的毛虫一般挤在一起,口中喃喃自语。拉琴?唱歌?……虽说她只拉过锯子,也只唱过“麦田早晨”那一出戏,她认真地想,不过谁知道呢,也许她对此很有天赋的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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