鱼奴儿听到朱云天遇险的消息,慌忙去找母亲,让她拿了札朋的令牌,亲自给濠州蒙军目前的最高将领支胡格日尔下了命令,让其在朱云天不在的情况下,听候李虎和徐达的调遣。支胡格日尔是札朋夫人帕妮格日尔的堂弟,沾了这层关系,他一直在濠州位居参军一职,平时因为不学无术,武功差,人品也不好,札朋不太理他,闲了六七年了。现在堂姐夫死了,他终于一朝得志。说到这里,如果他知道札朋是怎么死的,肯定暗地里感谢朱云天。
随后,一小股蒙古骑兵出城,沿着官道向南搜索,路上遇到了陆续撤回来的军队,大家毫无收获。尽管在各条小道上设了岗,却都未曾遇见红巾军的一兵一卒,不知道他们去了哪儿。
“真见鬼了。”支胡格日尔依样画葫芦,回去大惊小怪地向小姐汇报。
心里惦挂着朱云天,鱼奴儿整夜没睡,小脸儿苍白,在窗前坐到了天亮,直到图龙回来。图龙是个聪明人,知道这个蒙古女孩是大帅的心上人,所以马上就跑来向她报告了一条好消息。红巾军总数约一千多人,经过皇觉室山下突然转弯,避开了蒙军的骑兵游哨,由山脚小路拐入了陈乡里,化整为零,散入了一个叫做慧安的村子,村外留了一帮人摆上了大炮站岗,大部队再没出来。这个乡的乡民多为陈姓,近几年一直蝗灾不断,人们都跑到外地去要饭,也快人散地荒了,只有两个地方官,一个文官,一个武官,从来没出过驻地一步。红巾军选中这里当作安身之地,安全便有了保证。
共和卫队跟踪到村外,被留下扫尾的红巾军发现,射了一阵排箭,互相伤亡了几人。对方喊着,你们再跟小心我们不客气了,割了你们大帅的老二。“大帅的老二没了,这还了得?”图龙大惊之下便不再恋战,率人急忙赶了回来。虽没能救回大帅,好歹摸清了对方的老窝。
鱼奴儿欣喜的叹道:“多亏将军机智,还望将军尽一把力,把朱大人尽早营救出来。”
图龙忙道:“这是属下的本分,小姐这样夸赞,折煞我了!如无事,属下便先告退,一有消息,属下立刻便来告与小姐。您还是赶紧歇着吧,也免得让大帅担心。”
“知道了……”听了最后一句,鱼奴儿羞红了脸,随即便在丫环的伺候下,回房暂且小憩。
她心里对图龙很是感激,这等于是对她说,现在大家都知道你是大帅的小心肝,将来肯定娶你,让你当正房。哪个女人不梦想着享受这种尊荣?短短一句话,足以让有一颗敏感之心的女孩子悟出许多道理,想象出许多美好的未来。
日后图龙步步高升,财源不断,正是因为这个性格中的优点,很识时务,明事理,干这种讨巧的事非常在行。这家伙私下里在外头勾引了三个年轻女子,都是名门望族的大家闺秀,个个为他要死要活,向他献身,都是中了这一招,确实厉害!
朱云天做梦也想不到,红巾军的首领竟然和他一样,同是来自于21世纪。而且跟他一样,通过了同样的一种方式,从同一个地点出现在了元未的乱世。当年在白虎山的深谷中失踪的地质考察小组,一共四名成员,两名教授,两位人民警察同志,正是如今红巾军这七名首领中的四位。
那名权力最大统领全军的老者叫胡思福,已经快六十岁,是国家地理研究所的教授,另一个老头叫曲少鸣,五十来岁,是副教授,一个正一个副,现在一个正统领一个副统领,看得出不管到了哪个时代,副的都争不过正的。另两名警察一个叫管志,一个叫韩海,也就是长得像白脸太监的那两人。当时在县城的城管大队威风八面,满大街卖水果的都对他俩保持着老鼠对猫的敬意。他们临时被调走保护教授同志进山考察,一同呼呼悠悠卷进了时间通道,飞到了元朝。这四个人比朱云天来早了五年,一开始无法接受现实,要死要活的想办法要再飞回去。于是,四个人拼命的在地上挖坑,手电筒等一些勘测设备都给挖折了。挖坑干什么?想看看下面是不是有什么通道可以回去。
最后很不幸的集体确定,实在是回不去了,时间已经过了好几天,四个人饿得皮包骨头,才算冷静下来,开始去找吃的。他们沿大路出发,穿越水稻田,一路要饭,被人打被人骂,吃尽了苦头。这也是缘于大家都是成年人,想事情比较现实理智甚至有点悲怪,当时根本不可能在第一时间想到要在这大元朝搞一番事业。都有家老婆孩子的人了,自然比较急切的想回到未来。
城管出身的人一向是比较坏的,无恶不作,但是到了这旧社会他们却变成了吃软怕硬的主,挨了好几顿打都不敢还手,直到有一天,他们被街上几个巡逻的元兵狠揍,元兵掏出刀来要杀他们,警察哥俩急了,腰里拔出手枪咣咣两枪,干掉了两个。满大街的人哗一声全部逃散,以为见了妖怪。
四个人顿时省悟:他妈的原来我们这么厉害!就从那天起,四个人按辈份年龄资格排了座次,胡思福仗着大教授的余威,当了老大,曲少鸣老二,管志和韩海分居三四,召开了结拜之后的第一次会议,讨论一下天下大势之后,胡思福认为元朝快完蛋了,投靠官府没什么前途,他举的例子是,再过几年韩山童、刘福通要造反,方国珍要反,陈友谅要反,朱元璋也要反,总之到处都有人造反,所以到时官府的人朝不保夕,还不如哥几个占山为王提前准备,一看时机对头也揭竿而起,弄点新式武器跟皇帝老儿对着干,届时肯定吃喝不愁、银元多多。其他三个人一听有银子登时眼睛发亮,无条件的同意了胡思福的想法,组成了一个犯罪团伙,秘密准备造反。
为自己的社团取名字的时候,胡思福说咱们就叫红巾军吧,虽然不是原创,好歹我也算转载,姓韩的黄河民工离谋反还得十几年时间呢。于是红巾军在中国历史上提前12年宣告成立。朱云天和卢小欣被时间通道拐骗过来的时候,红巾军已经成立三年多了,历史早已发生改变,所以朱云天遇到的许多事情都已不再遵循原有历史的痕迹,也是在情理之中了。只怪他当初听到属下提到红巾军名头时,没能派人好好调查一下,误以为是因为自己才导致了红巾军的提前出现,岂料有人已经抢先摇动了历史的车轮。
胡思福是个教授,对历史知识的了解极为丰富,当然懂得如何在乱世中把握先机、掌握主动的法门。三年的时间,他的红巾军都是以做生意为主,刀枪的搏杀为辅,积攒了大批的金银珠宝。现代军事论文中“经济实力决定武器装备”的理论被他原装套用。他为红巾军制定了一个五年规划,五年之内不一定建成最强大的军队,但一定要变成全中原最有钱的大财团,有钱到什么程度,他当时对哥几个打了个比喻:把铜钱用麻袋从城墙上向下撒,撒一个月都撒不完。
当然,这是吹牛皮了。可是在这个牛逼理论的坚持指导下,三年来红巾军确实搞到了不少钱。手段无非就是以下几种:抢??白天踩点,晚上破门而入,专抢钱庄和大户;偷??训练了一批小偷,专门跟踪去地下赌庄的赌徒,或者是衣着华丽的路人,偷抢结合,从不失手;卖??用抢和偷搞来的钱,入股妓院,控制了江浙地区不少青楼,每月从女人的卖肉钱里分七成利。这三招在这旧社会可谓招招见血,每一招都是财源广进。
比起这几个老油条,朱云天差了远了,一心想着在官府里步步青云,效率未免慢了些。所以听到这里,他羞愧至极的低着脑袋,一直在反思自己的发展策略。跟胡思福的红巾军相比,自己过于看中未来的前景,而忽视了当下最要紧的问题,就是利用一切手段捞钱!
直到红巾军的探子掌握了一个消息:朱元璋死了。胡思福惊掉了魂,差点被嘴里的包子噎死,慌忙擦擦嘴跟兄弟们紧急开会,怎么回事嘛,未来的明太祖死了,不应该啊!到底这是中了哪门子的邪?通过细密的探察,最后发现有一个跟朱元璋长得极像的孩子在濠州城是呼风唤雨,俨然成了官府中的新贵。胡思福恍然大悟,猜中了九分,当黑道上传来朱云天买凶杀人的江湖通告时,他断定这小子肯定要灭掉自己的顶头上司,进而主宰江浙地区的军事大权。这才有了白衣刺客的演武场之行。
胡思福本来想让白衣人干掉札朋后,顺手再放一箭射死朱云天,翦除未来的大患,但无奈共和卫队的侍卫眼疾脚快,拼着要让大帅摔个狗啃屎也不能让他中箭而亡。随后胡思福就改变了主意:朱云天日后肯定官运亨通,不妨对他加以利用,如果红巾军和共和军能够结成联盟,一明一暗,通吃黑白两道,嘿嘿,那将来的天下岂能逃出我的手掌心?!胡思福想到此招时乐得牙齿直颤。本来就快掉牙了,这一笑更是加速了牙齿的衰老。
三天以后的中午时分,在慧安红巾军的一所还算宽敞干净的大宅院里,听完胡思福这番时间不算短的介绍,并且简明扼要的说了他心中结盟的想法,朱云天的背上已经被冷汗浸透。经过这三天的耳闻目见,他已经清楚的知道了自己此时的处境,丢掉小命已经是小儿科了,最可怕的是将来很有可能被这老头给控制住,成为一个自己冲锋在前却为他人谋福利的傀儡。
妈的,那我这辈子不是白忙活了?朱云天咬牙思量。留给他的时间并不多,胡思福坐在太师椅上,抽着一根烟,很爽的看着他,等着他的回答。旁边的椅子上坐着曲少鸣、管志和韩海,三个人同样悠闲傲慢,好象面前的朱云天并非是一个将要结盟的重量级伙伴,而是一只挂在铁钩上等待开膛破肚的广州烤乳猪。
他坐在大堂中间的椅子上,身后站了两名士兵,虽然刀没架在脖子上,但他感觉到两人的手一直握着刀柄,随时准备砍掉他的脑袋。打量了一下这间房子,布置稀松平常,墙上光秃秃的,墙角甚至有蜘蛛网飘来荡去。这说明此地并非红巾军的老巢,而是暂时性的营地。窗前桌子上的一张纸吸引了他的目光,上面画满了黑色的细线,旁边还有文字说明。
肯定是某种武器的设计图吧?怎么才能把它偷走呢?朱云天不忘了琢磨这个。
“如何,你觉得我的提议怎么样?是不是很有诚意?”胡思福笑着问他。
“嗯,嗯,很好,你的建议太好了,太完美了!顺便问一下,我能得到什么好处?”朱云天明知故问。
果然,胡思福大笑:“小兄弟,你在学校里是不是被老师的提问把脑子搞傻了?连这么简单的问题都搞不清楚?明摆着嘛,将来我们平分天下,你长江南,我长江北,咱们共同恢复汉人天下,如何?”
朱云天不禁想笑,还没开饭,这厮就先对着空盘子划拉上了,有点当年蒋介石想划江而治的气派。看来这人不是太精明,就是太傻,典型一理想派,敢情到这里混就是为了绞尽脑汁打下江山恢复汉室。有一点他挺佩服,分地盘看得真准,他要占据长江以北,那地方土地肥沃兵员充足,将来要灭我的时候还不得势如破竹啊。
“不行,你要哪儿我不管,反正我要长江以北,我要进北京城当皇帝,还得娶七十二个老婆。”朱云天顺着葫芦画瓢。
“好!”像是难以决定,胡思福沉思了半天,拍着大腿道,“就这样了,不过,我怎么才能相信你呢?”这确实是个问题,就此放了他?谁能保证这小子回去不会立马调兵来个大扫荡?
果然,朱云天试探着说:“那我可以走了吗?”
“嘿嘿,我就料到你会这么说,幸亏我早有准备。来,我给你看一样东西,看了之后,你再在一张纸上摁个手印,签个名字,我立刻让你回去,绝不会为难你的,当然,前提是你得答应跟我合作的条件。”
“说说看,老大爷,你还有什么条件?”朱云天问。
“达成同盟之后,每月亲自向我汇报一次,见面地点到时由我来定,这个是没有固定时间的。我不一定哪天想见你,但当我想跟你聊聊的时候,你要保证马上会到我指定的地点。”这个要求像在开玩笑,但看胡思福的表情,却极为严肃,显然,这个条件是早就谋划好的。
“哈哈哈!”朱云天终于忍不住捧腹大笑,他忍了好久了,感觉这伙人一直当他是个玩具,让他没有了自尊,没有了任何的优越感,只因为他们同为现代人,在他们面前,他只是个小孩,缺乏经验和智慧。但他再软弱,也不可能如此任人摆布变成一个草包蛋。
“太好笑了,你不如杀了我。”他笑得牙都疼了。
胡思福仿佛知道他会这样,站起来走到门外,“孩子,跟我来。”
“去哪儿?”
“去看那件东西。”胡思福脸上的表情很神秘。
两名士兵押着朱云天,跟在胡思福身后,出了大院,进了邻近的另一座小院子。这里岗哨森严,气氛凝重,院里有持着火枪的游动哨兵。
走到一间小屋子前,胡思福笑着指着里面,“我老眼昏花经常看错人,你替我看看她是谁,好不好?”
朱云天凑过头,隔着窗子朝里一看,顿时屏住了呼吸,瞳孔急剧变大??房间内光线暗淡,冷风阵阵,是个简洁的居所,不过他清楚的看到墙角有一张床,一张桌子,床上坐着一个女孩子,面容憔悴,身形绵软无力,不过神色却清傲无比,不是宁巧又能是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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