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席夫发现蓝行时,他躺在地上一动不动。
起先马席夫以为蓝行是在睡觉,可是他怎么也无法叫醒蓝行,这才明白小家伙居然是晕倒在路边,他连忙把蓝行抱回家里,进一步查看蓝行出的问题在哪。
忙了整整一个早上,马席夫和他的佣人也没找出蓝行晕倒的原因,正当马席夫一筹莫展的时候,蓝行醒了过来,而他醒过来后的一连串反应,把马席夫吓了个半死。
“妈的!你把杜杉藏到哪去了!”蓝行跳起来,掐住了马席夫的脖子。
眼见马席夫的脸已经变成了猪肝色,佣人们不得不采取一些更为激烈的方法试图让蓝行松手,可惜蓝行仍是不为所动。
最后还是一个聪明的小伙子想到了办法,他用手轻轻的蒙住了蓝行的眼睛。
蓝行只觉得眼前一黑,他下意识的想要把蒙在他眼睛上的东西拿开,却发现双手立即被几只强有力的胳膊拉住,他使不出一点劲来。
可怜的马席夫已经晕了过去,他的脖子被蓝行掐出一圈紫印,而蓝行也已经被绑成了一个棕子,城堡里的佣人们恼怒蓝行把他们的主人伤成这个样子,拳脚无情的砸在蓝行身上。
此时蓝行已经恢复意识,他对施加在身上的拳脚毫不在意,却对流逝的时间感到惋惜,幸好没多久马席夫醒了过来,他喝退了佣人,只留下了五花大绑的蓝行在客厅里。
“你为什么要杀我?”马席夫摸着疼得已经失去知觉的脖子问,喉咙里火辣辣的很不舒服。
“对不起……我刚才做梦,我的未婚妻被一个人抱走了,我看不清他的脸。”
蓝行刚才的确做梦了,也的确梦见了杜杉被人抢走,那个人的脸他看不清楚,当然,还梦见了一些比较特别的东西,他没有说出来。
“噢,难怪,换作我,我也想把那个人掐死,不过我会先看看对象……”
“实在抱歉,可以把我松开吗?我必须离开了,有件大事赶着去办,晚了恐怕就来不及了。”
“你可以保证不再想掐死我了?”马席夫心有余悸的说。
“当然,刚才我只是有点失控了,我找她找了很久都没找到,心里很着急。”
“对了,刚才你说她叫杜杉?”
“对,你知道叫杜杉的人吗?”
“知道是知道,不过我敢肯定那不是你的未婚妻,用我的性命担保。”
“真的吗?我在哪里可以找到她?我不想放弃任何一个希望。”
“她在红国,不过我猜你就算知道她在哪,也没办法找到她。”
“我正要去红国,可以告诉我她在红国的哪里吗?”
“在都城,皇宫里。”
“我明白了!你有马车能送我到红国吗?”
“我只能把你送到红国附近,因为不打仗的时候,我不能频繁出于入某个国家。”
“行,有马车就快得多了,我们现在就出发。”
马车飞驰在公共区域,没日没夜的跑了两天,蓝行终于站在红国边境。
“记住,一定不要说你是蓝国人,否则会给你带来杀身之祸。”马席夫掉转车头,对蓝行说道。
“没人能杀得了我,保重,谢谢你,对不起。”
“别放在心上,这点小伤没什么大碍。”马席夫赶着车走了。
蓝行的这次对不起,并不是指马席夫脖子上的伤,如果他的行动成功了,那么马席夫就要失业,如果没有战争,那战场清扫员就什么也不是。“老兄,你帮了我很多,以后一定给你找个好工作。”蓝行微微一笑,走向红国。
没走多远,蓝行就看到了高高的脚手架,数百名工人正忙碌着,从这个规模看起来,这是个庞大的工程。
“请问你们在建什么呢?”蓝行走到一个搬石头的工人旁问。
“你不知道吗?小子,你不会是从蓝国过来的吧?”
“啊,不,不……我是马席夫家的一个伙计,老师派我来这边办点事。”蓝行常听那些洗尸体的人叫马席夫老师。
“哦,这样啊,第一次出门吧?我们在建红国的国门,蓝国主动出兵了,我们有必要做一些防御措施,唉,这个世界变了,蓝国居然也会出兵了。”
蓝行谢过工人继续往里走,他的心中可不这样想,蓝国出兵有什么不对的?难道一个国家一辈子注定被别人欺负?
建筑工地后面的情景,居然和蓝国国门后的情景十分相像,左边是一个很小的镇子,而右边则是一大堆帐篷。
蓝行知道,现在这些帐篷,不是给军人,而是给这些建造城门的人用的,蓝国的出兵,看来让红国的人们受到不小的惊吓,而且看起来红国国门至少还要有两个月才能修建完成,这段时间内不出意外的话,应该不会有出兵的可能。
来到酒吧,蓝行回忆起初到蓝国时的情景,那时也是在酒吧里,他听到了人们对阎王军的欢呼,想起了在厕所里和徐琰文初遇时的情景。
蓝行露出了无奈的微笑。想到了徐琰文,蓝行自然就要点一瓶酒。
红国的酒和蓝国不同,这边的酒更烈一些,而且可以从嘴里一直烧到肚子,由于不适应这么高的酒精浓度,蓝行只喝了三杯,就放下酒瓶准备离开。
“嗨,介意吗?”一个陌生人走过来,指着桌上还没喝完的半瓶酒问。
“拿去吧,它是你的了。”蓝行微笑道。
“没人会浪费珍贵的饮料,更没人会把它送给别人,除非……他根本不懂得红国的酒文化、不懂得这种饮料的珍贵之处。”
在蓝行正要走出门时,陌生人的话让他停住了身子,酒馆里原本的喧哗也立即停止,所有人的眼光都集中在蓝行的身上。
“呃……我的确不是红国人。”蓝行耸了耸肩,继续说道:“我是马席夫老师的学生,他派我来这里有些事情要办。”
“啊!”陌生人做出一副恍然大悟的样子:“这就解释得通了。”
酒馆又恢复了喧闹,陌生人喝着酒,跟着蓝行走到外面。
“还有什么问题吗?”蓝行有点烦这个家伙。
“没有……我只是想……谢谢你的酒。”陌生人举了举酒瓶,接着说道:“并且想知道你要去哪。”
“我要去哪不关你的事。”蓝行扭头就走。
“我同意,我去哪也不关你的事。”陌生人紧紧跟在蓝行身后。
蓝行加快了步子,他一边走一边暗骂着奇怪的陌生人,并决定如果他继续跟着自己,那出镇子就直接杀了他。
陌生人怎么会知道蓝行的这些想法,他一直跟着蓝行走到了小镇外面。
“你到底想要什么?”蓝行忽然返身走向陌生人,把这家伙吓了一跳。
“我只是想知道你到底要来干什么,马席夫的学生?这种话你就去骗那些白痴吧,谁都知道马席夫从来都是亲自出入红国,而且他根本没有继承人。”
“他生病了可以吗?”蓝行吼道。
“好吧,我并不想激怒你,不过如果你对红国不熟悉的话,或许我可以做你的向导,以免你再露出马脚,我可是红国的百事通。”
“百事通?”一些念头在蓝行的脑袋里出现了:“那么百事通先生,你能告诉我红国还有多久出兵吗?”
“早着呢,如果你要具体时间,我会帮你查清楚,嘿!你一定是蓝国人,对吗?”
“你想从我身上得到什么?”蓝行知道,通常说自己是百事通的人,都是些流氓地痞,没好处的事,这些家伙是不会理会的。
“你会知道的,先生。”
红国的确很小,跟在这位名叫赵笔的莫名其妙的导游身后,蓝行在一天之内就来到了红国的都城。
原来红国只有一个真正的城市,就是这个国家的都城,在这座大得可怕的城市周边另有一些小乡村,是富商和高官们的度假胜地。
当一座城市可以称为一个国家时,你能够想像这座城市的巨大,照赵笔的说法,从城南走到城北,一刻不停的走大概需要三天的时间。
都城原本没这么大的,是在数百年前与另一个城市合并,发展后才变成这么大。
和蓝国的都城比起来,红国都城要繁华得多,这个城市的人口数量直接等于全国人口数量,要想不在这里迷路,的确需要一个导游。
蓝行住进了靠近城中心的一座高级旅馆里,他从蓝国带来了很多黄金和宝石,这类货币在全世界通用,只不过蓝行不需要花费,金子都花在了赵笔身上。
接下来的几天里,蓝行跟着赵笔四处游玩,尽可能全面的了解红国历史,这里的确出现过神迹,那是实实在在的神迹。
神说,蓝国和红国本该属于红国,于是红国开始了漫长的侵略。
蓝行不知道那位会说话的神是什么样子的,毕竟听到神语的人已经死了几百年,但蓝行知道这里的神就是“那个人”,他建立了这个世界,在这里他就成了唯一的神。
可是,为什么神要一个国家去侵略另一个国家呢?蓝行想不通。
这天晚上吃过晚饭,赵笔和蓝行回到旅馆,通常在这个时候,蓝行总是会问赵笔一些历史问题,但今天晚上赵笔却先开口了。
“你对红国历史这么感兴趣,那么你知道都城最有名的地方是哪里吗?”赵笔神秘的笑着。
蓝行摇摇头。
“都城分为四个区域,每个区域的功能都不一样,不过这是官方的说法,在民间还有另一个说法,就是城市分为五个区域,城中心被独立出来,我们喜欢叫它﹃娱乐区﹄,那是红国最好玩的地方。”
“城中心我又不是没去过,哪有什么好玩的。”蓝行的记忆里,城中心他去过一次就不想再去了,和别的地方比起来,那里冷清得要命。
“你像苦行僧一样,白天出门,太阳下山就回家,怎么可能体验到娱乐区的乐趣呢?你要晚上去才能体会得到嘛!”
“你是说……那里是个夜市?”
“嘿嘿,全世界最大的夜市。”
最大、热闹、喧嚣,根本不能形容这个地方,蓝行觉得这里就像在举行一个狂欢节,白天关着门的店铺全打开了,成千上万支蜡烛甚至照亮了天空,人们兴奋的在街上玩闹,发泄一天的工作带给他们的不快。
当然,越是这样的地方,打架斗殴就越多,蓝行觉得在这里走动需要注意力高度集中,赵笔敏捷的躲过一个飞来的椅子后,椅子狠狠的砸在蓝行脸上。
身体不会受到伤害,这并不代表蓝行就失去了知觉,鼻子被重重的来了一下,蓝行的眼泪就不争气的狂流。
捂着鼻子蹲在地上,恢复了好一阵子才缓过神来,蓝行抬头看见了在一旁偷笑的赵笔,而那个扔椅子的人,早就不知道去哪了。
不得不说这里的确很好玩,不过这并不同于赵笔所指的“好玩”。
穿过人群,二人来到一条并不怎么热闹的街上,和刚才的气氛相比,蓝行觉得这里就像地狱,不过,从某窗口传出来的一两声令人骨头发软的叫声可以判断,地狱已经不能形容这个让人销魂的地方。
“这里门面虽小,里面可大得要命,很多人在狂欢过后,都会选择来这边休息。”赵笔的学问看来在这里才能真正发挥作用。口若悬河的介绍了半小时,赵笔发现蓝行居然不为所动,最后只好放弃,带着蓝行往街道深处走去。
走了没多久,蓝行听到身后传来了叫骂声。回头看去,四五个龟公模样的人,正把一个看起来很虚弱的人拖到街道中心,狠狠毒打了一顿。
“又是那个败家子,亏他们家还曾经是贵族呢!唉……”赵笔停下来等蓝行,嘴里也没闲着。
龟公们散去后,蓝行往回走了几步,他正盯着那个被围殴后躺在地上的人看,他总觉得这个脸上青一块紫一块的人,有些面熟。
和蓝行相处了这些日子,赵笔发现蓝行总喜欢关心一些在别人看来不起眼的东西,显然他对这个败家子产生了兴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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