淡淡地一笑,我没有再跟下去,而是开着车一直顺着民主大街驶去。即然警察们都去罗炼华家了,那我就去柳氏好了,相信总有一面会有成果。
车子停在了柳氏集团总部大门口的一片树阴下,月色的树阴下,我打到了车窗,一个人无聊地吸着烟,一边看着袅袅的烟圈,一边盯着集团总部的大门。
当我扔到了第三个烟头的时候,我的脸上出现了一丝不易察觉的笑容,面前远处柳氏大门里出现了两束灯光,那是车灯的光。这么晚了,谁会在集团里进进出出的,何且还在这个节骨眼上,肯定非奸即盗。
令我更想不到的事接着又发生了,从集团大门里出来的竟然不是一辆车,而是十几辆,这么多车组成了一个车队,从集团大门内鱼贯而出。
我从头到尾看了一遍,车队是一水的桑钠塔,这是柳氏最常用的公务用车。
“哼,看来是我来错地方了,老罗头不在这边!”我自嘲地自语了一句。
事实很明显,罗烁华不可能坐这种没有品味的车子。
不过虽然我来错地方了,可也算歪打正着,居然遇到了这么长的一个车队。我抬起手腕,看了一下表,现在已经距离我到门口一个小时左右了。
“原来是援军啊,老罗,对不起了!”我狡狯地一笑。
公安局的警察们已经去了罗烁华的家,现在看来他们应该是找到罗烁华了,最起码也是和罗烁华联系上了,罗烁华为了自保,就想到调些援军。看来这老家伙已经山穷水尽,准备和政府对抗了。
我大摇大摆地从车里走了下来,几步就站在了马路中间,双臂一展,拦住了车队。
“叭叭——”因为被我拦住。车队被迫停在了路上,一大推脑袋从车里探出来,怒视着我。
“你他妈找死吗?给老子滚开。”已经有人开始骂了。
我对着这么大一群车和人竖起了一根手指摇了一下,样子显得极其轻松。
“NO,NO,兄弟们,你们的任务到此结束了。”我故意笑得很恶搞。
“这家伙是疯子吧?”
“别理他,撞死他好了。”
“快点开吧,老板那边等急了。”
听到我的话,车里的人们鸹噪了起来。有想下车打我的,还有想干脆就撞死我的。
我轻叹了一口气,仿佛在嘲笑着这些人地无知。一只手从身上的口袋里抓了一把亮晶晶的东西,然后自己的双腿一边倒退着一边撒在了公路上。
这些东西是一种很长很细能倒立在平面上的钉子,说来也巧,这些钉子是我在方容的车库里发现的,我顺手就抓了一大把,当时也没想到会有什么用,只是觉得晚上的行动情况可能比较复杂,能多准备一就多准备一些。
就车里的人们看到我的动作先是一愣。有一些人还从车上下来看我撒地是什么东西。当人们发现我是存心要和他们作对时,终于忍不住了,大骂了一声后,用三三两两抱成推向我冲了过来。想要揍我一顿解解气。
这时我终于严肃了起来,我知道事情不会像我想像的那么简单。眼行这些人之所以赤手空拳地向我叫嚣,主要是没把我当回事,他们是罗烁华的缓兵,不可能没有枪的。等过一会。他们反应过来的时候。乱枪齐发,我就算是神仙也会被打成蜂窝孔。
于是,我决定先不和他们正面冲突。看了一眼这些冲上来要揍我的人,我二话没说掉头就跑,而且是绕着圈子跑。
这下马路上热闹可大了,一大群人在马路上四处抓捕我,可偏偏我还滑溜得像条鱼,局面一时失控,大家玩起了老鹰抓小鸡的游戏。其实局面也没法不乱,现在场面太复杂。就算他们有抢也不能开,很容易伤到自己人的。
他们不开枪,我可不留手,跑的过程中,偶尔还顺手快速地攻击几个想要拦住我地人。我这次出手貌似游戏,其实一点都没留情,细心的人能看出来,那些被我攻击过的人,虽然只挨了我一下或两下,但都是立刻倒地不起,连哀号的能力居然都没有。
我地眼睛此时观六路,随时留意着远处及近处的所有人等,不但要注意这些人的动态,而且还要决定自己下一步的跑向及下一个要打击的对象。我地身体刚经过恢复,白天和陈家豪拼斗时留下地伤还没好利索,腰胸间还在隐隐地作痛。
我自己也知道现在出手不能留情,所以下手的时候专挑敌人的咽喉,头,前心和下阴招呼,努力做到不击则已,一击则成。
“砰!”就在我跑动的过程中,突然自己的脚下升起了一缕灰烟和一个枪声。这让我知道,我最害怕的事发生了,我的危险性已经被对方注意到了。
“大家先散开,这是个硬把子,不能再玩了,我们已经折了十几个兄弟。”果然,枪声过后,就听到有一个人扯着脖子喊。
开玩笑,你说不玩就不玩吗?我也不是傻子,站在原地给你们当靶子?
我发现周围的人已经开始散开,他们尽量远离我,好让有枪的同伴能向我射击。既然这样,我就偏不让你们走,我不再逃避,而是尽量向某个敌人的身边靠,让那些有枪地不敢开。一旦靠近,就下黑手放倒,然后再找另一个目标。
这条马路虽然够宽,但是因为十几辆车里的四十多人几乎刚才全在马路上抓我,所以一时要散得够远,还真不是几秒钟的事。我也是刻意地一边伤敌,一边向车队那边靠,有枪的都在那里。
我这招很冒险,一不小心就会见上帝,可是我没有别的选择,这一票人要是放他们走了,公安局那边抓捕罗烁华就会有很大的阻碍。这么危险的人物,决不能让他安然逃离东仙。当然了,最重要的是,罗烁华要是失败了,柳盈池就会兑现他的诺言。
“啊~~”我正要向身边的一个人下手,他的身上突然就溅出了一道血花倒在了地上。
我的心立刻就沉了下来,这群没有人性的家伙,竟然已经开始为了杀我,而不管自己人的死活了。而且最麻烦的是,我的周围近距离处,除了中枪的这家伙已经没有别人了。
我的脸上横肉闪现,所有的表情已经失去,身上死神的血液已经开始燃烧。我知道我已经又回到了从前曾熟悉的战场,眼前的任务不比我以前做过的难度低多少了,生和死只在刹那之间。
我一把就抱住了即将倒下的尸体,让他掩在了我的身前,然后迅速向车队冲去,时间和速度已经成为了我的救命稻草。
恩?这是什么?我刚向前跑了没几步,就感觉自己搂在尸体腰间的那只手摸到了一大块冰冷坚硬的东西。真是天无绝人之路,我马上就意识到自己摸到的是一把枪,这个刚死的家伙身上居然有枪。
我猛然抬头,快速得确定了几个对自己威胁最大的人,一抽手,就拔出了那具尸体腰间的手枪。
“砰砰砰——”我几乎都没用瞄准,一连数枪直接就放倒了那几个站在车前,正向我开枪的人。我的枪法从未曾退步过,那几个被我枪杀的人,每一个都是眉心中枪,一轮了帐。
敌人们发现我的手里竟然有了枪,而且还很快地干掉了一些他们的同伙,立刻就停止了对我的射击,不约而同的找起了掩体。
我在开枪杀敌的时候,就已经计算过了。我刚才一共开了六枪,手枪中的子弹已经不多了,最多还能开一次或两次,这还要视这把手枪中原有的子弹数而定。
你们找掩体,我就不会吗?我一把推开了那具已经被射成了蜂窝一般的尸体,一伏身子就蹿到了一辆汽车的背后。
我快速地喘了几口气,平复了一下自己的紧张情绪。我的身边有一个刚才自己打死的枪手,我顺手又把他的枪拿了过来,这招是和游击队学的,“没有枪,没有炮,敌人给我们造”嘛!
说句实话,我在离开公安局的时候怕自己赶不上行动,所以没有回到俱乐部去再混一回弹药,不然的话,我要是有一把微冲在手,子弹再多些,我怕他们个鬼。
我心里开始速算,刚才玩老鹰抓小鸡的时候,我大概干掉了十几个,再加上我开枪的时候又干掉了六个,我一共大概已经除掉了二十个左右的敌人。这个数只是敌人总数的一半,情况依然不容乐观。
我心智快转,扭过头看了看自己身后的车,脸上出现了一丝残忍的神色。
悄悄地向后伸出手,我把汽车的油箱盖打开了,又拧开了油箱的入油嘴。
当我把这些事做完的时候,我就听到了自己的周围传来了一些悉悉索索的声音,我想敌人应该已经在做第二次行动了。
我无声地脱下了一只鞋,甩手就向一边扔了出去,同时,在甩出鞋后的半秒钟后,猛地站起了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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