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叶大厦二十一楼,郭小姐疲倦地揉了揉眼睛,终于加班做完了这个case,心情顿时轻松起来,拉开百叶窗向外眺望美丽的夜景,享受凉风吹拂的快感,蓦然发现一条人影从对面小高层十二层的楼顶纵身向下跳去。
一声凄厉地尖叫生生地被掐断在喉咙里,郭小姐的心脏陡地抽搐起来,仿佛被一只大手抓住了心脏,她用力地捂着狂跳的心脏,瞪大了眼睛望着那条人影,只见那个人影眨眼间的工夫就下落了一半的高度,突然不知道怎么回事,直接拐了九十度,完全违反了郭小姐所知的所有科学规律,横着飞了过来,闪电一般划过天际,直飞到前面的居民区,接着,象个弹簧一样在房顶跳跃着,逐渐远去。
“鬼啊!”郭小姐尖叫一声到办公桌前,颤抖着抓起电话拨了一个号码,一俟接通就迫不及待地哭着喊道:“阿明,阿明我是丽丽,我再也不要离开你了,快来救我啊。”
远处霓虹灯的映照下,一条黑色的人影如狸猫般跃上一栋住宅楼的楼顶,接着冲天一飞轻飘飘地落在一栋小高层住宅楼的楼顶,在这里停下脚步,驻足凝望着这个城市的夜景,可不正是从日安寺里出来的奕扬吗。
J市主城区的霓虹灯是彻夜明亮的,但是夜生活只有少部分街区能持续到黎明,不过这已经让奕扬大开眼界了,熙熙攘攘的夜市就在脚下不远处,远远近近的灯光如同一条巨大的钻石项链挂在夜色中的城市中,猎猎的晚风吹在身上,让奕扬惬意无比,胸中兴起一种睥睨天下的豪情壮志。
奕扬从十二层楼上纵身跃起呼啸而下,这种俯冲的感觉让他热血沸腾不已,眨眼间下落了一半的高度,奕扬猛地在墙上一蹬,整个人横着飞了出去,足尖轻点附近民宅的屋顶,以极快地速度跳跃而去。
金都大酒店很快到了,奕扬轻飘飘地在附近的小巷子落了下来,整理了一下衣服,抄着手晃晃悠悠地踱出来,快到街口的时候,一家酒吧的大门“吱呀”一声开了,一阵狂暴的音乐声扑面而来,让奕扬大皱了一番眉头。
“你们闪开,不然我要报警了!”一个穿着短到不能再短的牛仔短裤和白色吊带衫的女孩大声地叫道,清秀的瓜子脸上满是色厉内荏的恐慌。
“哎呀,我们好怕怕哦,你千万不要报警啊!”两个把头发染的五颜六色的小青年紧紧拉着吊带衫女孩的胳膊,声调一变,猖狂地叫道:“当我们哥俩是吓大的吗?有种你现在就把警察给叫来!”
“流氓!”吊带衫女孩气的脸色煞白,想反抗却拗不过两个男人的力气,只能愤怒又无助地叫骂,可惜在这个时候的巷子里,是没有喜欢多管闲事的人的。
奕扬瞥了吊带衫女孩一眼,好好的头发偏要染成金黄色——不喜欢,在这种地方穿的那么暴露——摆明了就是想勾引男人嘛,再加上一点钟了居然还在这种酒吧里泡着……奕扬几乎在一瞬间就认定这是个不正经的女人,所以在内心鄙视的同时,也没打算管闲事。
“救救我!”吊带衫女孩看到了悠然走过的奕扬,仿佛溺水的人见到了救生圈一样,用尽全身力气呼救起来。
“唉……”奕扬最终还是没有抵挡住吊带衫女孩哀求的目光,叹了口气,走过来喝道:“放手!”
“他妈的,你小子少多管闲事!”其中一个穿着黑骷髅T恤的混混甲骂道。
奕扬也不说话,他早猜到光说是不行的,所以脚步根本就没停,直接走过去,一把揪住刚才说话的混混甲的头发,随手往后面一甩,就象扔一张废纸那么轻松,穿黑骷髅T恤的混混甲整个人就飞了出去,“当”地一下横撞在墙上,接着摔落在地,不醒人事。
另一个小青年混混乙顿时楞了,奕扬也有点发楞,头一次对普通人出手,他没有控制好出手的力道,心里还真有点后怕,他可没有一点杀人的想法。
吊带衫女孩见混混乙吓的腿直打哆嗦,趁机猛跺他的脚,一声惨叫之后,混混乙抱着脚丫子在地上打起滚儿来,奕扬又上前补了一脚,正中他的昏睡穴,确保这个家伙几个小时之内都醒不过来,再回头瞄了一眼吊带衫女孩的高跟鞋,心里暗自警惕,心想自己以后可要防备一点,别吃了这一手,那可就太冤枉了。
“我叫孟菲,谢谢你……我朋友在里面。”吊带衫女孩喘了口气扶着腰道,奕扬刚才的表现和平静的表情让她有了一种安全感,紧绷的神经也放松下来。
“不客气,早点回家吧。”奕扬拍了拍手,洒然离开,不过心里还是有些遗憾,挺漂亮的一个女孩子,还有那么长的一双玉腿,偏偏是这种女人,真是可惜。
孟菲陡地涨红了脸,奕扬眼神中的蔑视让她既是委屈又是愤怒,真想上前打这个可恶的家伙一顿,再告诉她事实是怎么一回事,她孟菲绝对不是他所想的那种人。
“菲,你怎么了?”一个帅气的男青年摇摇晃晃地推门出来,醉醺醺地看了地上躺的两个人,抓了抓脑袋,有些惊讶地道:“他们两个人怎么了?”
孟菲忍着眼泪冲这个男青年尖叫道:“你还好意思问我?杨扬,他们两个不是你带来的朋友吗?你怎么不问问我怎么了?”
“他们我朋友的朋友,我一想今天是要庆祝你考上S市联大,那自然人多点就热闹点,所以就答应了。”杨扬发现孟菲的神色不对,酒一下子醒了一半,面色大变道:“他们没对你怎么样吧?”
“我最近就要去S市,请你不要再骚扰我。”孟菲捂着脸跑出去,直到上了出租车才哭出声来,她怎么也想不明白,好端端的庆祝Party,怎么变成这样,还有那个救了自己的家伙,那个眼神分明就是说自己是那种女人嘛,真是可恶!
杨扬帅气的脸上狂躁起来,冲着孟菲的背影吼道:“老子给你开Party是看的起你,你他妈的少不识抬举!”
说完忿忿然地又歪歪斜斜回到酒吧里,拉住一个妖艳的女子大声道:“来陪少爷喝酒。”
※ ※ ※
就在奕扬潜去日安寺时,林美凤接到了一个熟悉的电话,犹豫了许久,她换了一套贴身的紧身衣,然后再外面套上一条橘红色的长裤、橘红色的外套,又对着镜子看了看,觉得没有问题才拎着小包出门,半个小时以后,林美凤站到了“老地方”咖啡馆门前,看到熟悉的装潢与门面,林美凤有种恍惚置身世外的感觉。
“美凤,最近过的好吗?”符宾热情地迎了出来,还绅士地为林美凤轻轻拉开椅子。
“还可以,你找我有什么事吗?”林美凤将小包放在面前,眼神复杂地扫了一眼大厅里熟悉的装潢,一年以前,他们在这里深情地望着对方度过了三年的光阴,那个时候,这里的装潢就是这个样子,一直都没有改变。
“非要有事才能找你吗?”符宾为林美凤倒了杯咖啡,笑着说道:“如果非要说有事,那我要说:美凤,我想你了。”
“谢谢,你真的没别的事吗?”林美凤嘴角稍微动了一下,算是笑过了。
“美凤,在鑫鑫做的开心吗?我听说那个王总可是精力旺盛呀。”符宾婉转地道。
“你还是老样子,王总何止只精力旺盛呀,不过我也不是省油的灯呀,如果不是我愿意,他肯定是占不到什么便宜的。”林美凤沉吟一下道:“你这样说,好象在暗示我什么,是吗?”
“你不也还是老样子吗?”符宾轻笑着,诚恳地道:“美凤,尽快离开鑫鑫吧,我不会害你的。”
“理由,给我一个理由。”林美凤不动声色地用细长的勺子搅动着咖啡。
符宾窒了一窒,大概没想到林美凤的定力已经如斯,叹道:“我听到一些风声,你也知道,鑫鑫公司是个外来户,而且不太守行规,我怕你待在里面会吃亏。”
“现在的这个结果,去年我就已经猜到了。”林美凤优雅地将一块方糖丢进杯子中。
“那你为什么……”符宾的眼神蓦然变的炽热起来,大手悄然越过小圆桌,抓住林美凤的小手道:“回到我这里来吧,好吗?”
林美凤手腕儿巧妙地一旋,挣脱了符宾的大手,顺势将小包抓到自己手里,符宾一见林美凤要走,急道:“美凤,求你不要走……为什么?难道你还不肯原谅我吗?你知道,我是真的爱你的呀!”
“你……教会了我许多东西。”林美凤答非所问道,咖啡厅里的装潢依旧,萨克斯曲子也依旧,可惜人却无法回到过去,覆水难受、破镜难圆。
“美凤,如果你一意孤行的话,将来会后悔的。”符宾脸色铁青地望着已经站起来的林美凤,他自己也说不清楚这算是威胁还是劝告了。
“我说过,除非我愿意,否则谁也无法强迫我做什么。”林美凤丢下一句话,优雅地拎着小包走出这个熟悉的咖啡馆。
见到林美凤径直地走了,符宾颓然倒在椅子上,原本的自信被一扫而空,这个时候他才蓦然发现,自己记忆中的那个单纯可爱的小姑娘,已经成长为一个成熟端庄的女人了,而他,却在本该收获的季节放弃了这片风景。
林美凤出了咖啡馆,漫无目的地在街头瞎逛了许久,望着闪烁的霓虹灯与热闹的夜市,素淡的脸庞不知何时已经布满了清泪,她现在只是个伤感的小女人,和白天那个从容不迫的表现完全判若两人。她自己很明白,从她踏出咖啡馆的那一刻起,她和符宾就站到了对立面上,但也因此,她才真正地成熟了,因为她已经完全地摆脱了以往情感的桎梏,说到这个,还真要小小地感谢黄奕扬那个小伙子一下呢。
这棵大树不是安身立巢之所,那哪棵大树是呢?
“奕扬吗?”林美凤的嘴角浮现出一抹凄楚地微笑,真的可能吗?只怕他也只是被她的身体所吸引吧,要知道她大他整整十岁,十岁啊!如果上天早十年让她遇见他有多好。
唉,罢了罢了,都28岁了,还有什么还执著的呢?那些东西,真的值得那么执著地坚持吗?有了那些东西,就一定会忠贞不二吗?说到底,是要结果?还是要过程?……林美凤迷茫的眼神逐渐聚焦在一把钥匙上面——那是金都大酒店1811号套房的备用钥匙,不知道什么时候被她拿出来攥在手心里,冰凉的金属外表沾满了汗液,摸起来湿湿滑滑的,总好象会从她手心里溜掉似的,林美凤用力握紧了钥匙。
“奕扬……”林美凤喃喃自语,空虚的心房逐渐被那个身影所填满,迷离的目光望着那钥匙,居然有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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