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 封魔谷骷髅城一战!

  骷髅城乃是封魔谷最阴深之地,这里尸骸片地,到处可见白骨横竖,让人有一种触目惊心的不爽感。我们在这片寸草不生的地方走了好久,说实在的,我心里隐隐有些难以自控的情绪。一是我从来就没有见过骷髅王,凭上次和那个骷髅统领作战的经验,我知道这个骷髅王的实力不容小看,三年前我和骷髅统领也只是打了个平手,三年後我实在没把握有能力战败骷髅王。

  “想什麽呢?”

  青磬小鸟伊人地挽著我的右手,这一段路她都是这样,真头疼啊。不过,她这样总比以前那样对我好多了,换句话来说,我还是交了一笔不错的桃花运呢。

  “我在想,你为什麽会变怎麽快呢,是不是耐不住寂寞,所以……”

  “哼,你少臭美了。我不过是,不过是……”

  “不过是什麽呀?”我把头挨了过去。

  “就是这个。”她竟不顾天上飞著的众多吸血鬼的面,在我脸上恨亲了一下。“哈哈,你上当了。”

  “好啊,你别跑!看我怎麽收拾你!”

  “咯啦!咯啦!咯啦!”

  就在我们追逐嬉戏时,大批大批的骷髅兵从地底钻了出来。从我这个角度看过去,呵,被包围了。没办法,它们想找死,我就成全它们吧,只是,这些骷髅的装素……

  “风哥,这些小篓篓就交给我的姐妹们吧。”说著,她朝天上喊了几句,“姐妹们,现在是时候让你们的新主人展示你们威力的时候了。来吧,打得这些装甲骷髅个唏哩哗啦。”

  “是。”

  二话不说,我只见天上罩起了一层红色的薄雾,这因该是吸血鬼的魔法吧,我想。我站著无事,就看著一群美女(在我的眼里,在别人眼里我可不知道)接二连三地击碎装甲骷髅兵。不过,这事到蹊跷了,当初我打骷髅的时候,这些骷髅可是铁打的不死之身啊,干掉又活过来,逼地我只有用杀招。

  “风哥,你看。”青磬好象看出了我的心思,指著天上的这曾薄雾,“我们吸血族有一种隐性魔法,被我们杀死的人是永远都无法复活的,死去的灵魂将被吸入一个无形的空间。当我们族人遇到危险时,我们便释放出怨恨积深的灵魂来攻击对方。要是被这种怨灵缠上,是比死更难受的。”

  “哇,幸亏,当时你没对我用这招,不然我的小命可就没了。呼──好险。”我装做一脸万幸。

  “嘻嘻,人家才不愿杀你哩,你看,人家待你多好。”她又过来跟我套近乎。

  不过,凭三十个吸血鬼的力量是无法斗过杀之不尽的装甲骷髅兵的,只见一些吸血鬼的身上受了几道伤,我有点心疼了。(爱美之心人皆有之嘛)

  “好了,你们退下吧,让我来!”神剑一出,谁与争辉。我手握神剑,腾空而起,用了一个空气魔法,把吸血鬼都转移到青磬那边较安全的地方。右手,举剑横空一斩,“横空出世!”

  记得这招我当初是拿来砍人类的,以少敌多之技,此时不用更待何时。

  “唰”的一声,装甲骷髅倒了一大片。真是脆弱啊,我不停摇头,想当初,人类还有几个生换著,可是,望著眼前的白骨我仰天长哮。不知道,真的不知道为什麽,我发现今天的我特别奇怪,为什麽我杀死骷髅後有这种熟悉的反应。难道……

  “好哦,不愧我要跟的人。风哥──”

  “别过来!”我大声喝住了要奔向我这边的青磬。就在众人不解的时候,我用空气盾挡下数万枝骨箭,眼前不远处一排排的装甲弓箭又一次箭上弓弦,准备再来一次。

  “想地美!”我应声腾空而起,如今的我用“腾空术”已经达到了专家的水准,在空中呆几分锺还是有的。我运起内气,凝聚了四周的火系元素,“凤舞九天!”

  一片火光冲天後,骷髅城内到处可以闻到骨头被烧焦的味道,令人自想做恶。

  “清风!!你这王八蛋,老子和你无怨无仇,你干什麽入我骷髅城,残杀我弟兄!”一个身穿重盔甲的红色骷髅站在了一堆堆烧焦的白骨上,它手里拿著一把重锤,一件破烂的披风在我发出的气流中乱舞。

  “骷髅统领,这应该我问你吧,你为了称霸这封魔谷,想夺我父亲的宝物,又毁了我青磬妹子的吸血城,杀她了不知道多少的好姐妹,你说这帐怎麽算!”我长剑直指骷髅统领,“来吧,三年前,我和你不分高下,我要看看三年後你是否有所长进。接招吧!”

  长剑横空,我以极快的速度攻向骷髅统领,不是我自己吹,以我现在的身法恐怕,在封魔谷里只有金狮和我不相仲伯。而眼前的骷髅统领,当年就因为我凭著自己的速度和它打了个平手,现在我速度不但比以前快了几倍,力量也是更上一层楼了。

  刀光剑影,我很喜欢用这个词来形容我剑技,在光芒大陆,剑客和骑士都是只凭其力量来用剑的。而我不同,我有速度上的绝对优势,所以我不会傻到捡芝麻丢西瓜。一轮接一轮的攻击,骷髅统领的速度虽慢,可是他的重盔甲却不是那麽好破的。爷爷说,这也是一件上古神器。

  “吼!!我要杀了你!!”

  骷髅统领终於发火了,它举起重锤乱砸,我就想一个小孩玩大人一样在它身边窜。时间久了,它也就虚脱了。它仗著重锤气喘吁吁。

  “该结束了,你死了都那麽久了,还在外界游荡,做坏事,是时候象你以前的朋友一样睡去了,那麽我送你一程吧。”

  “停手!别杀我丈夫!”我循声望去,却件一个穿著很华丽的粉红色骷髅,向我跑来,里我不远处跪了下来。“求你了,别杀我丈夫。求你放它一马,我们愿意就此离开封印骷髅城,永远不再出去。”

  “这,这怎麽回事?磬儿,你过来──”

  “唉,我说风哥啊,你不会对这个骷髅动了心了吧。看你一脸的不懂。”

  “乱说!你知道这是怎麽回事吗?快告诉我,我对这种场面见过不多,书上也没怎麽说。你活得比我长,你一定知道的”

  “怎麽说,你是闲我老咯!”她生气了,莫名其妙。

  “好了,你别乱发小姐脾气,快告诉我吧。”

  “告诉你也可以,但是呢。你要答应我三个条件。”

  “好吧,只要不让我吃人就行。”

  “它们是夫妻啊,老树没告诉你吗。这女人以前是一个歹毒的王後,她曾想夺去王位,被人杀死。她死後不甘心,所以呢……”

  “明白了。”我似懂非懂地点了点头。

  “别打叉,这个傻子追了它一百多年呢,所以它们结婚了,所以她就是骷髅城的国王了。这女人,就利用这个傻瓜的骷髅军想称霸咯。就是怎麽简单,但现在嘛,你自己处理吧。我先说我的第一个条件,你以後不准欺负我,就算我做错了事也要包容我。”说完,在一旁贼笑。

  “这,好吧。谁叫我答应你了。”我转过头,“你说的是真的?”

  “是的,求您高抬贵手。放过我们夫妻吧,我当初被权利迷昏了头,直到现在才知道什麽叫做爱。它是很傻,可是,它愿意为我而死,我也愿为它而亡。”

  我有点被感动了,又想起了娜娜。“唉,只要你们不再去做恶,就行了。关於封不封骷髅城,你们自己决定吧。好了,我该走了。祝你们永远幸福。”

  “等等。”

  我回过头,盯著骷髅统领。“怎麽还想打吗?”

  “不,不是的。请把这件神器带走吧。”说著,它全身金光一闪,一件银白色的盔甲呈现在我的眼前。“这东西给您吧。我已经没有什麽用了,但是它对您却有很大的帮助,这件神器叫‘帝之凯’。是一件风系神器,很您的身体很配。这就算我报答您的不杀之恩吧。”

  “这……”

  “唉呀,风哥,人家给你你就收下嘛。”没等我反应,青磬已经把神器拿过来了。“谢谢啊。”

  青磬一把神器拿进,神器竟然化入我的体内,和随风落叶剑一样。金光以後,一切又恢复了。

  “这正是,属於您的。”骷髅统领竟然跪倒在我身前。

  “你们出谷时一定要小心金狮啊,它一直都在招您。”骷髅王扶起了骷髅统领。

  “知道了,後会有期!”

  “风……风哥,你等等我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