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章 无由的绯闻

  这是个庞大的队伍,远远看去混乱不堪,但走近了,却也泾渭分明。

  最先的是乌猛大哥和第一个百人卫队,他们骑在马上,打着旗号和徽章,紧跟着的是坐在四个长篷车上的厨娘和侍女,然后是我与大嫂她们。

  随行的官员乘另外两架马车尾随在我们后面。马车后面的是另二个百人卫队,这是正规的出使队伍。

  而紧随卫队的是浩浩荡荡的各类商人:珠宝商、布商、粮商、武器商、茶叶商……在城市里能见到的商人,这里至少每样有一个。

  跟着使团,既不愁没生意做,又不用担心森林中的强盗,所以一个个都一副红光满面,春风得意的样子。

  在商人队伍之后的是各族的冒险者和吟游诗人,农夫挑着沉沉的装满蔬菜瓜果的担子在队伍的最后。去探亲的农夫,还在瓜果里塞了几只肥肥的鸡鸭,当这些可怜的动物被挤压得伸出脑袋来透气时,就被一只大手狠狠地按进去。

  他们中间竟然还有一位躺在牛车上快要临盆的孕妇。这些人合起来,恐怕比卫队的人还多。

  在大路上,人群都被阳光烤得有气无力,与大旱时快干涸的水塘里的鱼一样,只能张大口尽力呼吸。整个队伍,只听得见沉重的脚步声、马蹄声和车子碾着凹凸不平的黄土路发出的声响。

  队伍停下来,人群蜂拥到路边的小溪,喝下大口的清水后,精力也随水流回体内,人群自然地产生了一种精力旺盛的并发物:嘈杂。把几个自由市场迭放在一处,才能达到现在的嘈杂程度。

  可能是对异国使团的风格不适应,我和梨子对此是大皱眉头。

  乌猛大哥的卫兵在临涧的一片长着低矮灌木的草地上,搭建了数十个不大的帐篷,将帐篷间的灌木清除后,中间的草地就是天然的宴会的场所,几十张桌子摆成一个圆圈,氛围倒也热烈。

  乌猛大哥的安排让我非常难受,左边是梨子,是我喜欢的,可惜右边就是那个疯龙。至于为什么让她坐我旁边,理由很简单,她才治好了我的伤,让她在旁边可以随时了解我的情况。

  如果伤势有变化,就让我去休息。

  这个疯龙竟然能瞒过那么多人的眼光,让人以为她是一个心肠善良的女孩。

  我不禁叹息,美貌果真是世上最锋锐的武器。只要生得美丽,一举一动,都能牵扯到他人注意,在刻意装扮之下,就像雪龙这样,疯子都可以当上神官。

  大嫂和墨菲与我们相对而坐,在乌猛大哥的右边。墨菲在有意无意间,常常用眼光瞄我一眼。

  奇怪的是我也能感觉到,这目光就像在衣领里放入一根发丝,虽然细小,足够让人感觉得出。

  当我望过去时,墨菲的眼光就像受惊的小鹿,闪跳到别的东西上。我在发现目光的来源后,就刻意避开她那个方向,但衣领里放入发丝的感觉,却有增无减。

  敬我的酒几乎全由梨子接过去喝下,实在无法推托的,只有乌猛大哥的敬酒。梨子和雪龙,是在场的人能想像出的、梦到的最美的女孩。一个像粉红的梦,甜蜜动人;一个像洁白的雪,高贵清新。

  而墨菲只露出一双罩着薄雾的水绿色眼睛,像晨雾中森林里的湖泊,美丽又神秘,就是这双眼睛,就有吸引人不舍移开目光的魅力,而她虽蒙着面,但从她优美的身材和言谈举止来判断,当也是绝色美女。

  在场的人,无论是年轻力壮的卫兵,身材发富的商人,文质彬彬的官员,满脸憨厚的农夫,都自发地将目光会聚在她们身上。

  从梨子那样悉心又不避嫌疑地照料我,他们就知道梨子已是我的女友,所以现在梨子帮我喝酒,很多的人对我羡慕不已。

  梨子含情脉脉地对我妩媚地微笑,被我逗得开心的娇笑,只是让羡慕的程度加深。

  雪龙永远带着高傲无比的神态对那些邀请她的人不理不睬,但当她把目光转到梨子身上时,就柔和得像出自另外一个人。

  她频频地看着梨子,而梨子则经常凑到我耳边亲密地说话,因而在旁人看来,雪龙一直以那样柔和的目光看的人应该是我。

  而其它的时间雪龙居然也在注意我的行动,不过对她来说是暗中的注意,对他人而言,却也太明显,非正常人的方式。

  我在拿起酒杯的时候,她会把头伸过来上下打量,若有所悟地点点头,看样子在做一个决定。这叫不少人猜测不休,对我是妒恨如狂。

  墨菲的眼睛是最美的,有不少官员盯着看,当墨菲偷偷地将目光不时地投向一个人时,自然逃不过官员们的眼睛,他们顺着墨菲的目光看过来,竟然还是那个让人妒恨的人。

  就这样,卫兵、商人、官员、农夫,目光汇聚在我身上,用能在漆黑的屋里找出一根针的眼光来对我审视。

  他们中不管是妒恨我的,还是羡慕我的,最后都有一个共识:这家伙幸运得不可思议。因为照他们看来,这家伙实在没有特别之处。

  最不可思议的一幕,很快就来了。高傲无比的雪龙突然凑到我耳边,用只有我才听得见的声音道:“罗宾,你伤好了后,我们再战一次。我赢了,梨子姐姐就是我的了。”

  我用手指蘸着酒在她桌面上写了一个开头:“狗……”

  雪龙睁大眼睛,看着桌子,不知那是什么?疑惑地问:“这是咒语的符号?”

  我才想到雪龙连识字的机会都没有。用自己擅长的去嘲讽别人不擅长的,本就是有失风度,不管是有心还是无意,嘲讽的内容又是雪龙没有机会学习的字。

  雪龙毫无知觉,反而有股难受的滋味在我心头升起。这疯龙什么都不懂,连表达爱都只能通过武力来争夺。

  高傲通常是自卑的另一面,雪龙极度的高傲下,掩藏的是自卑,自卑让她喜欢用言辞伤人来显示自己的才智,通过与我争斗来显示自己的能力。

  如果雪龙有控制自己的能力,哪怕只拥有普通人的理智,就会变成一个极强悍的对手。如果她能随意地使用斗气,那胜利的天平无疑将会倾向她。

  雪龙对我从无好感,用怀有敌意来形容,也不过份,现在我却想帮雪龙弥补她的弱点。看来正常人与疯子接触多了,有时也会有些疯癫的举措。

  能对她施加影响的,除了死去的塔尔,就只剩下梨子和思琳。

  晚宴人人满意,我与梨子回到属于我们的帐篷,我还没开口,梨子就兴致勃勃地问我:“雪龙妹妹现在还没有名字,刚才问人家叫什么好,你说呢?”

  我脱口而出:“暴风雪。”

  这简直太贴切了,我感慨自己有取名字方面的天赋。雪龙情绪变化得连普通疯子都赶不上,只有暴风雪能和她媲美。“风”还能让我随时想到她是“疯”的,加上破坏力也与真的风暴相似。雪龙用上这个名字,能让我随时提高警惕。

  梨子愣在原地,我只好给她另一个解释:雪龙的兄长是在暴风雪袭来时死去的,这个名字能让她随时记起亲人的期望。

  “可它实在不像女孩的名字。”梨子不好反驳这么个大帽子,只好轻皱蛾眉,小声地道。

  我开怀大笑,道:“没关系,祢叫她雪儿,不就行了。”

  梨子在听到最后的名字后,也满意了。

  我道:“梨子,暴风雪不认识字,从明天起,祢教教她。”

  “唔。”梨子非常高兴地答应。在她印象中,这是我第一次明显地关心雪龙,却不知这关心其实是我发疯的象征。

  半夜醒来,我发现仅仅相隔几天,梨子突然增加了一个怪癖:半夜出去在树梢上看夜空,去叫她休息,竟然撒着娇,依偎在我怀里,让我陪着她一起吹冷风,当然我也没睡成。 第二天清晨,我哈欠连天,梨子却神采奕奕地去找雪龙宣布她有名字的好消息了。

  “罗宾在吗?”帐外传来一个轻脆悦耳的声音。

  “在。”我打个哈欠走出去,竟然是墨菲,在众卫兵虎视眈眈下,俏立在帐篷门前。

  我问道:“什么事?”

  “你身体好了吗?”墨菲低着头问出,声音越来越低,最后几不可闻。不过昨晚在我和梨子身边飞舞的,臭虫的兄弟蚊子已经让我的听力恢复过来,所以别人听不到,我却能听清。

  “好了。”面对这很明显的爱慕,我只能谨慎地回答。

  “那就请随我去教娅儿吧。”墨菲最后这句话倒让我愣住。我都有些忘了,自己还是乌娅的老师。

  让卫兵眼睛凸出的事发生了:两个人在嘀咕了几句后,那个幸运的家伙就随着谜一样的美女走向她的帐篷。没人注意到,也没人在意那也是乌娅的帐篷。

  这件事被广为流传,只花了短短二十分钟,就流传到了每一个帐篷,每一个角落。

  正在教暴风雪识字的梨子也听到了,这时已经改变成了:“那两个人就在帐篷门口商议……那人出来后,就满脸倦意,哈欠连天。”

  暴风雪不知这些人在说什么,错过了一个绝佳的打击我的机会。

  梨子在思琳的提醒下,把时间一想,娇笑出声,那时她还在我怀里。

  不过他去那讨厌的精灵的帐篷干什么?梨子决定看看我在干什么,让暴风雪接着学“一,二,三”。

  墨菲在我的注目礼下,十分拘谨,我请她先教乌娅魔法,这让她放松下来。

  乌娅心神恍惚的时间居多,听进去的绝少,学会的更少。听墨菲说过,是乌娅要求转学魔法的。不过据我判断,这只是因为跟在墨菲身边,比在父母身边要自在,玩的时间也多。

  墨菲坚信一个有精灵血统的孩子,学起魔法来自然有天赋,而我认为乌娅最好的天赋就是她的速度,只要加强这方面的练习,比学她根本不想学的魔法,管用多了。

  我在旁边思考,现在乌娅既要学父亲的剑术,还要跟着墨菲学水系魔法,而到底是多学多能,还是把自己最擅长的开发出来,二者谁对她的能力提升最好?

  我不是乌娅的父母,即使是她的父母,也不能乱替她做这个能影响她今后道路的决定。

  所以,我先在旁边,看着墨菲耐心十足地教乌娅。

  不过上次大战的九个最强的武士之一,“狂暴战神”木那朵,如果他去学魔法,那恐怕连个低级魔法师都不如。

  想到这儿,我叫乌娅出去休息。这句话极大地提升了乌娅对我的好感。

  现在帐篷里就只有墨菲和我。墨菲连手都不知道该往哪儿放,想开口说话,却连声音都难发出,只听见心越跳越快,越来越响,越想沉住气放松下来,偏偏越紧张。

  两人呆在一起,难免会有流言,我连忙说出去走走。

  等我正对着树洒水的时候,一个卫兵偷偷摸摸地走到我背后道:“兄弟,你知道那几个最美的女孩吗?”

  我点头道:“知道。”

  “我对你说件事,千万别外传。今天早上,那个迷雾美人去找那个可恶的小子了,两人把另一个可怜的美人赶出去,就在帐篷里……”

  我听得目瞪口呆,连水洒了一半都忘了。

  这就是流言的可怕,它开始的时候,还不会太离谱,但每个人都把事情抽出一部份,再把自己的想像填进去,到最后,除了人的名字没变,其余的是面目全非。

  绯闻是流言中最吸引人的,毕竟它的对象是美人的居多,想像的余地更多。我只与墨菲说了几句话,结果就是这样。

  绯闻还未平息,使团停下休息时,就又发生了一件让人哭笑不得的事:暴风雪争着要当乌娅的老师。

  梨子虽然不相信绯闻,不过当她看见我与墨菲在一起教乌娅也不大乐意,也想来教乌娅。那疯龙自然地随梨子而来,可能梨子教的文字让她头晕目眩,所以咬上这个藉口就坚决不松口。

  梨子的火元素精灵与我完全相同,也同样堪称强大,另一股魔力,虽然不知道是哪一种,但让人隐隐约约感觉得出,它更为强大;而暴风雪行动间流出的斗气,让乌猛大哥都自愧弗如。

  乌猛大哥和嫂子认为我们是百年来最杰出的年轻人。就是传说中的英雄,在我们这个年龄,力量也不见得能胜过我们,当梨子和暴风雪一提出也想教乌娅一些东西时,立刻就获得他们的同意,还获得了他们的感激。

  根据他们的经历,每一份强大的力量,都包含拥有者的领悟。每一个领悟,教出容易,但得来却绝不容易。

  暴风雪,就这样,在乌娅父母的感激之下成了乌娅的老师。

  可怜的乌娅,自从我来后,就一直没有开开心心地玩过,今天连我在内突然多了三个老师,想到今后会大大减少玩耍的时间,就让她幼小的心灵大大受到了伤害,像个老头那样嘟着嘴,唉声叹气。

  而三个女老师,开始时还都想把自己擅长的传授给她,到后来自动地都把她当成自己战斗理论的传人,甚至是她们争斗的舞台。

  她们的要求,都不相同,乌娅被她们弄得是晕头转向,唯一的收获就是小小年纪,就不得不担心受怕,忧心得像国破前的忠臣。

  疯子教授的东西,当然也只有疯子才能领会掌握。

  等墨菲进入冥想,乌娅与一个卫兵练习剑术时,新的老师就围在她身边了。

  乌娅只是闪开了刺向颈部的一剑,才当上老师的疯龙就觉得自己有义务教给学生什么是真正的战斗。

  于是,暴风雪叫乌娅停下,给她上了的第一堂课:“为什么不冲过去把他拍死?躲什么,走过去就行了。”

  暴风雪居然没有拿那个卫兵来作示范,可能是嫌他实力太差,叫梨子给她做助手,来传授乌娅要领。在她的要求下,梨子招出了一个五级的土傀儡,对暴风雪进行攻击。

  这个三丈高的巨大土傀儡,上半身还高出低矮的灌木的树梢,立刻就将午休时躺在绿荫处休息的人群的目光吸引过去,惊叫声从四处散开。

  人群惊惶地远远跑开,卫兵们吓了一大跳,硬着头皮围了过来,想对付这个怪物。在看见梨子命令那土傀儡时,卫兵们张开的嘴比他们说流言时还大上一倍。

  不幸的土傀儡奉了主人的号令一拳砸向暴风雪的头。疯龙果真不躲,土傀儡的拳头砸在疯龙高高挽起的发髻上,雪白的头发一点灰都没沾上,拳头就碎裂一地,灰尘弥漫开来。

  卫兵们的脸色已接近雪龙的脸色,尤其是在起程时把疯龙加入绯闻的人。接着疯龙就站在下面一脚踹向土傀儡的要害,土傀儡立刻化为了扬起十来米的飞灰,落下的灰尘让卫兵们灰头土脸。

  卫兵们也开始慢慢向外退,手不自觉地捂住要害。远处的人群已看得呆了。

  然后暴风雪就把我们旁边站着的,吓个半死,才知道自己拣回一条命的卫兵推到乌娅面前,让乌娅去亲身体会一番。

  疯龙经验之谈是:“那些东西没什么用的,不用理它,剑砍在头上一点事都没有。”

  这次是乌娅吓得呆在原地不敢动弹。

  我知道乌娅如果不照做的话,肯定要被暴风雪拉着硬试一次“剑砍头无事”,连忙用心灵感应让梨子去教乌娅,思琳想必也知道,所以冷然点头:“娅儿,先跟梨子老师学魔法。”

  雪龙对梨子抢去学生,一点都未感觉到不快,还鼓励地对乌娅微笑。

  梨子的理论是:“要想学好魔法,要想使魔法威力增强,只要增强魔力就行了。”说完,招一个土傀儡。

  现在人群是睁大眼睛,屏住呼吸看着这个魁梧的土傀儡,和比起它来十分娇小的梨子。

  梨子一句咒语出口,面前闪现出一个金色的火焰球。

  金色的火球碰上土傀儡,就溅射出一蓬艳丽的火花,映得人眼睛发亮,眼睛半响才恢复过来,土傀儡已消失不见,地面散落着一堆堆冒烟的红土,一些还变成了让跟随使团商人们发了一笔意外之财的上好琉璃。

  乌娅非常羡慕,专心地听梨子的结论:“先要对一切都热情,然后,火元素精灵就会喜欢祢,那样,祢就有强大的魔力,有了更强的魔力,才能使用高级魔法,释放出的魔法,威力就强。”

  对这个结论,乌娅似懂非懂,不过她对这种教学的方法感觉已经很好,至少她知道不用让头被剑砍。

  梨子的魔力已很强,但却不知道怎么用,我得让她明白,魔法的战斗,不是光斗魔力。

  墨菲在冥想中被惊醒,出来就看见她讨厌的梨子在给乌娅上课,在旁边冷冷地等着梨子讲完,才过来对乌娅道:“娅儿,别听人瞎说。真正好的魔法,是祢最适合学的。祢母亲在水系魔法上有天赋,祢也有,而且,水系魔法威力比火系大多了。”

  梨子冷冷地看着,眼中蹦出火花。

  墨菲说完,让我给她当助手,招个相同的土傀儡出来,我只好抱歉地告诉她我不会这个魔法,让梨子来。梨子眼里燃起熊熊大火,于是,我惊讶的看到一个空前魁梧的土傀儡出现在面前。

  这个倒霉的第三个土傀儡刚一出现,就被一团水围在中间,水一阵旋转,片刻就浑浊,等水团消失的时候,土傀儡也随之消失。

  然后在乌娅的更加羡慕中,墨菲一边对乌娅,一边用眼光偷偷打量我,带着深意地道:“水系魔法看上去并不如火系,但实际的威力大得多。要学好水系魔法,祢就得一旦下定决心做一件事,就要像江水一样,永不回头。那时候,柔弱也可以变坚强。水系魔法到最后连山岳都可以改变,当然也可以改变其它的。”

  梨子冷笑道:“一个土傀儡算什么?祢能化掉岩石吗?火球可以炸开岩石,那只是中级的火系魔法。”

  墨菲针锋相对地冷笑着道:“祢以为刚才使的是高级的水系魔法吗?什么增强魔力就增强了魔法威力,瞎扯!学了高级魔法,才有能力使用更多的魔力,威力才越强。”

  “没有魔力就像没有母鸡,哪有魔法威力这个蛋?”

  墨菲是冷笑应对:“魔法威力又不是魔力的蛋,就算是它的蛋,也是先有蛋,再有母鸡。”

  旁边还有疯龙的话:“母鸡和蛋算个屁!不用理它们。”

  最后是越扯越远,疯龙的声音惊动了乌猛大哥和嫂子,等他们到的时候,她们的争论已经极其深奥:到底是先有鸡还是先有蛋。

  大哥和嫂子面面相觑,自认无法帮她们解决这个问题。

  当梨子和墨菲不约而同地把目光转到我身上,用眼光表明让我来评她们谁正确的时候,我微笑点头。

  疯龙的话除她自己之外,谁听进去了,必死无疑,听得越多,死得越快:“火球打不动祢的,娅儿。闪电算什么?挨一下没感觉。”

  乌娅已经面无人色,站立不稳了,以她的皮肤,我们都觉得她脸色苍白。

  让疯龙发狂,我会十分惬意;让梨子生气,却非我愿意。以前一直让她体会自己的心得,没想到体会了这么一个道理出来。能让她明白更深的魔法战斗的精髓,就算让她大发娇嗔,我也乐意做。

  墨菲对我的情意,瞎子都看得出,但现在,我感觉背负的感情已经太多太沉,偏偏这情谊又来自于我把墨菲误认为梨子。

  这几天,压在感情上的理智的大石已开始松动,和她探讨一些魔法的心得,会让彼此都有时间冷静一下感情。而现在,也正是需要魔法心得的时候。

  梨子对魔法的认识,还停留在普通人阶段,与她现在拥有的魔力不相符合。

  墨菲好一些,但还是认为魔法战斗的决定因素是魔法的威力。

  思琳本对魔法有更高的领悟力,但现在她全部精力都投入到上古文明中那种被称为科学的东西里面去了,照她从那些上古灵魂得到的记忆,科学能让她回到过去。而且,比较用魔法来获得回到过去的力量的毫无头绪,这切实可行的方法让思琳看到希望。

  现在思琳就像我在图书馆中一样,近乎不休息的投入对上古文明的研究。她与梨子在夜晚记下的小册子,补充了不少我对上古文明方法的认识。

  我感觉自己的魔法,结合上古知识施出,虽然魔法自身的威力并没有增加,但使用的效果却会奇迹般的增加。

  我微微一笑,道:“我请大家晚上看几出戏,现在我去准备。”

  我要用的方法,十分尖酸刻薄,但给她们的印象也会随之加深,希望她们能及时地领会到有用的东西。

  我昨天醒来,就叫梨子和思琳多花时间在魔法领悟上,这不是我一时兴起,而是大敌当前。

  我们将面对的对手,绝对是厉害非常,乌猛和嫂子在见到我时还想让我和墨菲带着乌娅走,虽然他们现在还不确知我的实力,但他们肯定是想了又想的。

  二无,从大殿只有三样摆设就可以看出,他随时准备离开。以他的力量,现在还不敢与乌猛正式地联合在一起,这就说明他把我们全考虑进去,也觉得对方占据绝对的优势。

  我也没有把握取胜,那时,能保护好她们的就只有她们自己。

  真正的战斗,差上一点,一个魔法使用不当,就会落尽下风。我只有让她们尽快领会到魔法使用的更高层次,现在梨子缺少的就是魔法的领悟。

  她已有魔导士的火系魔力,甚至另一种魔力还胜一筹,只要真正能体会到匹配她魔力的魔法使用的方式,那她不仅能保护好自己,也是我们这边的强手。

  傍晚,乌猛大哥一家,还有要分个胜负的三个不同的理论流派的代表在场地中间等我。

  疯龙自认为她是一个很精辟的理论的创建者:只要对打在身上的魔法,砍上身的刀剑不予理会,自然就无害。她已有一个可以证实这理论的人,就是她自己。旁边的人是怎么也不愿意尝试一下这精辟的理论,让她颇感失望。

  几乎所有的人,不管是正规使团的,还是自愿随团的,都围成一个大圈,人头涌动来看魔力是高级魔法的基础,也是魔法威力的基础;还是高级魔法会使用更多的魔力,所以高级魔法才是魔法威力的基础。

  我在前面走着,身后的卫兵牵着一只头罩口袋的黑狗到草地正中,在黑狗面前摆放了一块拴着铁丝的肉。

  所有人瞪大眼睛看着,我将黑狗的口袋揭开,黑狗一口就咬上嘴边的肉。

  这狗双眼通红,目光呆滞,嘴边流着长长的白涎,如果这还不是疯狗,恐怕世上再也找不出疯狗了。

  我大声道:“这就是某人最新的理论。”说着将传电术用出,黑狗口一麻,我一拉将肉扯走。

  黑狗彻底发了狂,向我扑过来。我早用起魔法刺激,一边逗它绕圈,一边用竹棍抽打它,道:“这狗现在发了狂,不知疼痛,再加上我的打击也不重,它无所谓。如果打击超过它能承受的范围,那它就只可能被打死。”

  说完,我一棍将狗打晕,随后让人去拿了一个大铁笼子摆放在场地正中,又让人牵了两头斗牛过来。

  暴风雪没听见叫名字,开始还不知道说的是她,但当所有人的脸上浮起想笑又不敢笑,把目光投到她身上时,自然明白过来,阴沉着脸,就像暴风雪来临前的天空。可恨又不能在梨子面前杀掉那个可恶到极点的人,只好把头一扬,转身而去。

  散发出来的斗气被杀机一裹,更显寒意逼人,嘈杂的人群立刻静了下来,像是被风吹过的湖面上的绿萍,跌跌撞撞地往后面退却。

  雪龙就从刚才还有二三百人,现在已空出的一面气冲冲地离开。

  人群在她走了很久,都不敢走入那片空地。这杀意和残留的斗气就像一块大的山石落在了那块空地上,空地边站着的人骇然发现,空地中间的树木和草,已结上了霜。

  我用心灵感应喝住了梨子,梨子还是第一次看我用这么严肃的眼神来看她,倒真不敢去追暴风雪了。

  暴风雪的战斗方式,梨子也不赞同,但提醒她注意,暴风雪却只是笑,一点不放在心上,现在被我用疯狗一比,估计她也不会再用这种战斗的方法了。

  所以梨子虽然嫌我的方式粗暴,不过却也高兴我能想到雪龙了。罗宾这两天都关心雪龙两次了,这是很好的势头。

  正在高兴,她突然看见我叫人牵进牛来,又看了她一眼,虽没用心灵感应说出,梨子马上知道不妙,连忙用乞求的目光叫我别说出是她。

  我感觉自己突然变得像接受了贿赂的官员,干咳一声,大声宣布这是另一个人的理论。

  我转身让人将斗牛放开,它们在人群的目光下更加兴奋,自发地用角斗起来。

  我用心灵感应让梨子仔细看:“这与祢说的魔法师的对战是比魔力有什么区别,这样对战的魔法师还不如一头蛮牛!”

  梨子与她对面的墨菲一样,低垂着头。现在就剩两个人,怎么也逃脱不掉一半人的目光,不过没直接指出是她,梨子就庆幸没在墨菲面前被叫成蛮牛形的战斗法师。

  我叫人打开铁笼,里面出来一头花斑豹,两头斗得正兴起的斗牛,立刻就停了下来,往人群跑去。人群本看得兴起,当即又是一阵大乱。我让梨子看了这一幕,让她自己想。

  墨菲的领悟能力非常高,在我叫人牵出两头牛时,只是一怔,眼中就浮上笑意,带着快取胜的心情,愉快地看着梨子,但对手就用小狗哀求主人的眼光看了看罗宾,他居然就不说出这是谁的理论。

  墨菲感到非常非常不公平,眼中涌起泪花,低垂着头,幸好梨子也同时低下头,不然别人肯定会当成是她。

  墨菲站在旁边怔怔地,不知道想什么,在我大喝一声下,才注意到眼前已换成了一个厨子,厨子正用一把小刀飞快地削着一小块肉,然后又换了把大砍刀剁排骨,接着用大砍刀来劈那小块肉,不过速度当然快不了,最后用小刀来剁排骨,也没有剁出好几块来。

  我望向墨菲,她眼中泪光闪动,我为她领悟到新东西而高兴的,于是笑着伸手向厨子一比,一点头,拉着梨子离开。

  墨菲现在领悟到的只有一个,他太不公平了。

  暴风雪从人群中走出,怒火一直腾升,心里道:“疯狗算个屁,吹口气都能杀了它。敢把我骂成那种废物,让我在梨子姐姐面前被这么多人笑话。”突然看见路边岩石上蹿出一条毒蛇,她一步跳过去,就把它连石头一起踩成粉末:“踩死你。”

  看见前面有棵大树上的丫枝居然有一根粗的,四根细的,有些像罗宾的手,冷笑三声,过去一掌把这三人合抱的大树下面击得木屑横飞,上面的被斗气带上半空。

  就这样,一路过去,只要和罗宾有共同特点的,就全部被暴风雪彻彻底底地从世上清除掉了。而这些罪大恶极的生物与罗宾的共同特点也很多,难怪暴风雪会下毒手:颜色与罗宾的头发一样的黑蚂蚁、乌鸦、八哥、蚂蟥……长得茂盛的树,树冠像罗宾的头发,当然不能放过,稀疏的必有一根树枝像罗宾的手脚,也不能放过;岩石居然敢与罗宾的衣服颜色有些像,一脚踩入地下。

  杀了半天,天快发亮时。“罗宾”终于消失不见了,而暴风雪终于也感到有些累,停了下来。

  “可恶,怎么把梨子姐姐抢过来。那个混蛋就只会说,梨子姐姐又喜欢听那混蛋的废话。我又不会说,把哥哥的话说给梨子姐姐听好了。”

  墨菲含着泪花,他竟然这么明显的不公平。那个女孩不就是早认识他吗,有什么了不起,对魔法一点悟性都没有,他的比方这么有深意,那女孩肯定想不出。

  明天去臭她。墨菲就紧紧地抱着枕头,坐了一个晚上,脑海里,闪现着不同的事,一时是对魔法的比方,一时是那讨厌的火系魔法师,最多的还是他。

  时间真慢呀!墨菲又看了看时间沙漏,乌娅早已睡着了,为什么天还没亮呢?

  我被梨子用可怕的方式唤醒,这种方式能使我的耳朵从人族普普通通的外观向精灵族尖长美观的样子发生可喜的转变。

  “大清早,让我再睡会儿,等会再说。”

  “不嘛,起床啦!人家已知道你要说的话了。”

  “那太好了!我要说的话是让我睡到七点。”我倒下接着睡。

  梨子又想拉我耳朵,让我起床,这次可不能如她的愿,我一把抓住她的手,躺在被窝里,正在僵持,形式于我有利,偏偏墨菲又在帐篷外面问:“罗宾在吗?”

  梨子一伸手,捂住我的嘴,用娇慵地声音回答道:“等会儿,我们还没起来呢。”又放低声音,但刚好能让外面的人听见,道:“别这么说嘛,虽然她打扰了我们,也别在人背后说人家。”

  我反应不及,等梨子放开她细腻柔滑的纤手,不出意外的话,墨菲已把我当作色狼加小人了。

  以这样的方式结束墨菲对我的情意,实在让人有些难堪,美丽的故事有了美丽的开头,本想给它一个美丽的终结,却只有一个难堪的中断。

  这确实也算一种有效的方式,但是将来见到墨菲,恐怕没法说什么了,尴尬会杀掉我所有能出口的话语。

  梨子又把自己的美丽的粉红色头发弄得有些凌乱,再深吸一口气,不让它呼出。

  我目瞪口呆地看她片刻后,粉腮上就升起一片桃红,配着她娇慵无限的神态,说服力非常强悍。

  然后梨子就出去见墨菲,让说服力发挥作用去了。

  墨菲见到梨子,却一副气定神闲的样子,指着别处道:“有人在睡觉的时候,还能由那边过来,真是有趣啊。”

  我在帐篷里听着这么个结尾,非常好笑,出门,不理睬梨子“让她进来就叫你好看”的眼神,做出热情欢迎地姿态,道:“请进,墨菲小姐。”

  梨子气得给了我一个大大的白眼,从我身边进去的时候,还用高跟的靴子在无意中重重踩上了我的脚面,更在无意中来回使劲。

  不过效果没达到她的期望,她的身体本就轻,力量也小,我是常用魔法刺激,这点意外,对我没有任何效果,我面带笑容,更加客气地请墨菲进来。

  梨子的心得是:“魔法师的战斗,不是光比魔力的战斗,还要比魔法使用的技巧,好的魔法使用方式,就像豹子一样,虽然力量比斗牛小,照样能胜利。”

  墨菲看着地面突兀地说:“夸夸其谈。”

  梨子更加突兀地说:“水系魔法变化太快,用它的人变化快不快?”

  墨菲把头转到我身上说:“江川河流是由源头而来,是吗?”

  墨菲别影射由我而起的吧,虽然是我无礼,可是无意之失。这简直太难构思了,既要说得好听,让墨菲不再提及这件事,又不能让梨子知道。

  幸好梨子抢先反问道:“是又如何?”

  “大江大河的源头是湖泊,湖泊本很宁静,但当她决定去汇合另一个更大的湖泊、大海时,就化作大江大河,她只要不畏惧艰难险阻,总会汇入大海。”

  墨菲见了我总是害羞得连话都说不清,在对着梨子的时候,突然间语含锋锐。即把爱意这样当面又含蓄的表达出来,又反击了梨子,今天见识到她不害羞时的样子,真是冰雪聪明。

  我连忙岔开话题,问道:“墨菲,祢的魔法心得能否让我一听呢?”

  “当然愿意。”墨菲还看了梨子一眼,才用我听了觉得心情舒畅(梨子觉得是装腔作势),泉水叮咚般清脆地声音说:“魔法的使用,不是越高级越有效,而是对当时情况的不同,选择最佳的魔法来用。”

  梨子看着帐篷,道:“泛泛而谈。”

  一夜就能领会到,看来梨子是有压力,就聪明,墨菲的悟性很高,但她们都没琢磨透,有些笼统,而且没更进一步。

  我笑着道:“祢们都领悟到不少好的魔法心得,都很精练,我帮祢们说得详细些。普通人对魔法的认知就是一定要有强大的魔力才能取胜,这只在一种情况下正确:战斗的两边相差悬殊。但这种作战的方式,就像蛮牛一样!对魔法的使用来说,没有一点技巧,连门都没入。一定要有高级魔法才能取胜,也与这种认识相去不大。”

  梨子及时的用仰慕的目光看着我,避开了精灵嘲讽的眼神。墨菲听到最后一句,连忙有样学样。

  “实力接近的魔法师对战,一定要用在最恰当的时机,选出最佳的那一个。不然就是那个厨子,用不合适的刀,一阵乱砍。要选出最佳的魔法,就要祢在施展魔法前,要先对对手进行一番打量,连同四周的动静来做出判断。对手擅长的,他(她)的心情,关于对手的一切,要马上做出个最初的判断。如果祢判断正确,那就像豹子一样,力量不如斗牛,但有尖锐的牙齿,敏捷的身体,可以轻松击败对手。领悟到这儿,就算初步了解了魔法。

  “魔法使用的效果,不是由魔法力、魔法等级、最强的那个魔法的威力决定的,而是由一连串的魔法累积在一起,不要因为对敌人打击不大,而放弃使用一个低级别的魔法。譬如说,只要能打断对手的吟唱,让他受到伤害,又能让他施展不出魔法,就要用,这算是中层。

  “有些对手,非常善于隐藏自己强的地方,弱的地方,只有蛛丝马迹留给祢,不要轻易上当,因为这往往是陷阱。这样善于隐藏自己的对手,不大可能有明显的漏洞,这样的对手,很难很快打倒他。如果祢不能看出对手真正的弱点,祢就要借外力,这外力不是帮手,而是能增强祢魔法威力的势。有祢可以借用的天然的势,像墨菲,在江河大海边,水元素精灵自然多,祢使用起来会比在别的地方强得多。

  “当没有可以借用的天然的势,祢就去创造,祢就把对手引到那一处。对付这样的对手,祢绝对不能让他看出祢的弱点,也就是说,当祢在技巧上无法胜过他,祢就让他也不能有胜祢的技巧。就是选出他不得不应付的魔法,一直对他攻击,这是进入了魔法技巧高的阶段。”

  梨子和墨菲眼神都有些迷惑,这与最初的比魔力有什么区别,不过可不能在她的面前询问。

  “最后,我想告诉祢们,敌人也可以进入祢的势,他最强的,也可以被祢借用。”

  这是我最近才领悟到的,经过与暴风雪的交手才证明,现在,我可以把精力放在下一个目标上了。

  古书上,对力量没有分成魔法和斗气,统称它们为能量,是否说战士与魔法师本无区别,只是使用的能量不同?见梨子和墨菲眼中的无限钦佩的神色,我感觉无比愉悦。

  不过有人不愉悦,特别是看了梨子对我痴迷的眼神,当下就从帐篷顶跳到门前,大步就进来了。能当着众卫兵和几百人面前跳上别人的帐篷顶,进行“偷看”,却不知道一身洁白显眼无比的,只可能是暴风雪。

  暴风雪进来,就见两个女孩一副沉醉在我话中的样子,大声宣布说:“我知道更好的。”

  “哦?”我发现对付这种情况,用二无的口气最好,他的口气带着不相信,让人心情烦躁,又给人机会说服他,让对方不知不觉的把话全倒出来。

  暴风雪以更冷的声音道:“被对手击败后,一定要在暗中观察他的一举一动,在彻底看清对手后,想办法击败他。”

  梨子和墨菲觉得暴风雪能说出这样的句子,可以说是大智若愚,难怪暴风雪会那样“关怀”、“暗中”地看我,这只可能是塔尔的话。

  墨菲用爱慕的眼神看着我,依依不舍地告辞,她需要时间来体会我所说的。

  我本想现在就让梨子也去思索,不过暴风雪却咬着牙,以一个高昂的代价:她想学识字,将梨子拉走。

  这下倒也安静,我一个人慢慢地在林边踱步,不知不觉远离了车队,到了卫兵巡逻的外围。

  “罗宾阁下,”一个在外围的卫兵巡逻经过我时,扔下一段枯枝,压低声音道:“您的信。”

  我剥开外面的枯皮,里面白杆上简短的刻着几个黑字:“罗宾,面晤,双溪村。”我用起魔法刺激,加快步子,快速向前跑去。

  二无的字迹,显得仓促,上面还有约定中只有极重要的事才能使用的暗号,这种急事,居然用一个普通的卫兵来通知我,那情况必定急迫。

  双溪村沿大路足足有十五里路程,但走翻越几座小山的小径,则只有六七里。

  使团按日程安排应该在那里过夜,乌猛大哥认为那会给村民带来不便,就下令提前扎营。

  我爬上小坡,望见两条溪流中间座落着一个不大不小的村子,二无与里昂就在坡顶远望下面。

  “罗宾,”二无头也不抬,“你来得很及时,先看看。”

  整个村落的人都聚集在一个场子中,情绪激动,一些在大声叫骂,一些跪着大哭,场子正中大约有五十个亮银甲骑士护着的地上盖着白布的十三个担架。

  我走过去,与二无并肩而立:“什么事?”

  “这个村子昨天晚上还有一百二十八户,四百七十九个人,现在还有四百二十四个。”

  “里昂,记住,直接说重点。”

  “有二十一个被‘乌猛’杀了,其他走的,是去作证去了。”二无带着欣赏的口气道:“设这个局的,真是个人才。”

  “今天凌晨,‘乌猛’城主散步至此,见一少女在水中出浴,色心大起,正欲强迫时却被少女二哥看见,她二哥大声叫骂,‘乌猛’于是杀人灭口,很巧的是,盟国议事会的元老,刹紫国右丞叶林梗和拜阗的议事元老,拜阗平民兄弟会长科亚与布尔克派去迎接的皇家骑士团的一个百人队偏离了预定路程,拐了个弯,到了这个偏僻的小山村。于是,‘乌猛’连杀人灭口也干不下去了,落荒而逃。”

  我眼睛微合,乌猛大哥的处境危险了。乌猛大哥不喜欢惊动使团的人,只在使团开拔行路前才走出帐篷,这下,连能证明他不在双溪村的人都没有。

  “怎么证明是乌猛做的?用幻术谁都可以变个样子。”

  “人可以用幻术变化外形,但是变不了习惯。罗宾,你不是战士,所以不知道:强的武士,斗气都有特定的使用方法。就像人的手指,手指有些看来一样,但指纹却是不同的,要仿冒别人的斗气使用,比他强上一倍都不一定成功。‘乌猛’杀人逃走时所使用斗气的方法,已经被几个足以作证的人看见了。平民兄弟会长的几个朋友,都是非常有名望的战士,最老的那个矮人族的战士,还经历过上次大战。”

  “所以他们说乌猛与逃走的人斗气使用一样的话,大多数人都会相信?”

  “对。”

  商盟十五国,每国只有三个议事会元老,是各国政治的核心人物,怎么会到这个偏僻的山村?“那两个元老不会是无意中到的这里吧?”

  “当然不是,三十五年前,叶林梗前去投靠亲戚,路上遭遇强盗,行囊被洗劫一空。走到双溪村的时候,又饥又渴,是一家人给了他顿饱饭吃,又送了他几件换洗的衣服,几个赶路的大饼。叶林梗一直提起,说这家人对他有大恩。”

  “出事的那家人就是帮过叶林梗的?”

  “那家人现在只剩下二个,当年帮过叶林梗的那个老头阮大和他的孙女、阮雀。时间,地点、人物选得这么好,安排得紧紧相扣,一个环节出错都没这么完美的结果,可惜啊,可惜,我手下没有这样的人才!”

  “你的打算?”

  “形势变化的很快,我们与乌猛本是互相呼应,我所做的既不能彻底激怒布尔克让他把注意全放到我们身上,又要让他觉得与乌猛有勾结的土匪始终是个隐患,留下乌猛来吸引我们。”二无冷笑道:“罗宾,你听到的对他的评价怎么样?”

  “评价很高。吟游诗人还专门为他谱了一篇新歌,说布尔克·奈萨·卡罗门是甘洛最近四百年里首屈一指的明君。民众认为他爱民如子,官吏歌颂他体恤下情,甘洛的将士遵照他的策略行军作战,对蜥蜴国叛军连战连捷,称赞他重现祖先雄风。”

  “你的评价?”

  “我不是甘洛人,但他与乌猛大哥敌对。乌猛大哥是什么人,我很清楚。”

  “所以,你只是尽力帮乌猛避开与他的冲突?”

  里昂咬着牙根道:“可是,布尔克,他来自魔界!”

  “哦?”

  “罗宾,没有你的帮助,我照样要把甘洛复国!”二无的声音立刻阴沉起来:“我知道你怀疑,你看我的脸是不是很有味道?”

  这张脸确实很有味道,我只好答:“是。”

  “你能想像,我曾是英俊非凡的,让少女心醉的吗?这张脸变成这样,却是我亲手雕刻的!”二无用手摸摸他的脸,哈哈大笑。

  “二哥,你为什么要……”里昂从来没有听二无讲过他自己相貌的变化的原因,现在听二无这样说,比我还惊讶。

  “自从布尔克一来,父王就开始训练我忍受痛苦的能力。一到晚上,父王就用辣椒水浸泡后的藤鞭,如同对付世代死敌一样疯狂地抽打我。在打完后,我奄奄一息时,父王却跪在地上,流着泪让我原谅他。我知道他那样做必有原因,也知道他对我的爱,但仇恨照样在我心中扎了根!

  “要让人意志坚定,爱和仇恨无疑都最有力的,所以,我不仅学会了忍受痛苦,意志也日渐坚强。一年过去,爱和仇恨在我心中争斗,剿灭了那个以前只知道枕在女人怀里纵情酒色的浪子。父王真是高瞻远瞩,没有他赐于我的磨练,布尔克带给我的痛苦,恐怕一分钟都熬不下去。”

  二无眼中渐渐地不再那么冷漠,加上了对过去的缅怀:“布尔克喜欢用别人最注重的去打击他。当时,我是甘洛的风流浪子,最注重的就是自己的相貌。

  “二年前,秋季出猎前夜,父王叫我带人趁此出猎离开,用他暗中布置的人去培养忠于我的势力。我对父亲恨之如骨,做梦都在想颠覆他,有机会当然不愿错过,但又不放心父王选定的侍卫。我让侍卫分头跑开,去引开可能出现的追兵,自己孤身逃入雨林。布尔克与一个黑暗祭师在雨林中等着我。”

  二无岩石般的脸庞不自觉抽动:“根本就没有反抗的余地,你可以想像我当时的绝望,我用无数最恶毒的话语诅咒父王设下的这个圈套。布尔克站在旁边,对我恶毒的咒骂非常满意,微笑着说出了两个选择:一个是死,另一个就是毁灭掉自己最注重的。他扔下一把漆黑的刀,让我把脸上的肉一块块割下来。

  “我犹豫了很久,才摸上刀柄。刀比烧红的烙铁都还烫,摸上去后,手就不再被我控制,刀上有股可怕的力量牵引着手割着脸。你们体会过刀切开身上的肌肤,而伤口在刀往外拔前已愈合的感觉没有?那痛苦能驱走任何意识和理智,我变成了一条疯狗,产生了一条疯狗才会有的想法。我在地上滚来滚去,把脸贴在地面上拼命的磨,想钻入地下避开,但那刀照样切开泥土割着血肉模糊的面颊。布尔克不知道用什么方法,把几句话直接凿进我那完全被痛苦占据的心中,说:‘你每割一刀,脸上就会重新长出一块,就算你晕过去,手中的刀依旧会向你脸上挥舞,给你的灵魂注入痛苦,因此,我亲爱的兄弟,你有机会细细体会这动人的感觉,应该感到荣幸。’

  “我醒来时,身边围着密密麻麻的苍蝇嗡嗡乱舞,脸上被恶心腐臭的黄红浓水浸泡着,蛆和蚂蟥贪婪地在脸上爬来爬去,吮吸血液。那种恶臭能把十几天前吃的饭都呕吐出来,而每呼吸一口,都得经受那股恶臭。幸运的是那把刀已经从手中落下,是一个亡灵法师对我在那种痛下持续号叫的灵魂感兴趣,救了我。

  “他要我自愿献上灵魂,充当亡灵国的死亡骑士。”二无嘴边露出自嘲的笑容说:“这就是力量强大的好处,只给别人自愿的机会。”

  “我用自己的灵魂换得了亡灵国对我暗中的支持,他们改变了我,让我一夜间拥有了一个死亡骑士的力量。亡灵国提供不限量的金钱任我使用,让我招募部下,所招募的人,无论生死都属于亡灵国;提供情报,让我能避开黑暗祭师。但有个前提,他们不愿意因我与魔界发生冲突。”

  里昂抱怨着说:“二哥,既然钱多得是,那你为什么不招募真正的武士?”

  “三弟,你一直在抱怨我不招募真正的勇士,只是招募些强盗。你想过没有,我们在甘洛人心中是什么?复国的王子?除了我们知道自己是,别人都把我们当匪徒!我只能用金钱去赏赐手下,用死亡来约束他们。真正的武士?”

  二无轻蔑地冷嗤一声:“嘿,他们更加看重‘荣誉’,只要他们为布尔克效力,很容易得到千万人群涌上街头迎接他们,为他们欢呼,还有少女献上的鲜花。就是死亡,也来得晚些。而为我效力,就算有了钱,名誉上是匪军,没地方花,也不容易留下命去花。你认为他们不清楚这些吗?”

  “罗宾,你看最近这百年来,是不是英才辈出?”

  “是的。”我了解的人,可以说个个都有希望在史书上写下显赫的名字。这在历史上,也只在一种情况下才发生,就在大战来临前。

  暴雨来临前,会有不同寻常的征兆。这世界,或许也快面临一场席卷天地的暴风雨,飓风已然吹起。

  “我本来的打算是耐心等待,只要议事会前,布尔克有一次疏于防范的机会,就刺杀他。当然,刺杀了这样‘深得民心’的国王,就算人民真的相信我是二王子,也不会容许我登上王位。里昂就是我们的人选。要获得民众的信任,也需要有份量的大臣来证实,乌猛以前是父王的近卫长,可以说看着我们长大,由他来证明里昂是幼时失踪的三王子,最合适不过。”

  “现在,布尔克身边的黑暗祭师已经离开王宫,它为我而来。”二无稳如山岳的眼神,在提到黑暗祭师时,也有了摇晃,但嘴角却浮现出与之相反的顽强的笑容:“机会终于出现,能刺杀布尔克的就只有你了。我尽力拖住那个黑暗祭师。”

  黑暗祭师!我不自觉地将拳捏响:“我和二个魔导士与一个黑暗祭师碰过面,那次,我们连半点胜机都没有。”

  二无:“我知道,亡灵国的联络者也告诉过我,就算十个死亡骑士,也不一定能战胜一个黑暗祭师。”

  二无虽然强,但面对黑暗祭师,能逃开的机会不多。

  “二哥,我们一起与追你的黑暗祭师一战,我们也有胜机的。”

  二无摇头:“那只是胜机,就算集合我们所有的力量,我们的胜算也不高。要当心那个能仿冒乌猛的人,能这样将乌猛的斗气使用模仿得一模一样,实力不会比黑暗祭师弱多少。罗宾,你的时间也不多,另一个黑暗祭师已快到了,布尔克这么快对付乌猛,就是因为他有恃无恐!这次,黑暗祭师好像能捕捉到我体外的气息,所以,没走一步多余的路。我手下报讯虽快,也只能为我争取最多一天半的时间。我必须带走暴风雪,靠她的斗气掩藏行踪。你需要的情报,由里昂传给你。”

  “不论成败,什么地方见你?”

  “议事会前一晚七点,弯刀酒店。”

  “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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