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皇阿修罗一世建立凤凰帝国的那年,一个冬天的黄昏,朱雀外海响起了启航的汽笛,隶属于新·雅兰斯自治区的货轮“泥鳅丸”离开了百灵港。
水手们享用了最后一顿有新鲜水果佐餐的晚饭,三三两两的来到甲板上,眺望落日下的海景。
火红的夕阳浮在海面上,不知是谁的感叹:“真像就要下锅的荷包蛋。”
水手们哄笑起来,一声不合时宜的尖叫就在这时冒了出来:“天哪,海上有个人!”了望塔上有人喊道。
“他在哪儿?快把小艇放下去。阿三,去通知船长。”水手们以为他发现了遇难的旅客。
“不是遇难者……是、是海怪啊!!”
“你瞎说什么?风平浪静的,哪有海怪。”
“你们看,就在那儿--瞧,他走过来了。”
人们顺着他手指的方向望去,果然,海面上走来了一个白衣人,远远的看不清男女,看似不紧不慢,可是一转眼就追上了“泥鳅丸”,只见他白衣如雪,在绯红的落日下踏波而来,恍若天仙下凡。
“嗨,你们好。”白衣人靠近船壳,笑嘻嘻的挥手打招呼。
水手们看着他走近,鸦雀无声,眼珠子瞪得快要掉出来了。
“咚、咚!”白衣人在敲船壳。“好结实的船哪,可以让我搭一程吗?”
“你、你是神仙还是海妖?”一个水手壮着胆子问。
“我不是神仙也不是海妖,我叫叶倾城,是从帝都来的旅客。”
“叶倾城?这名字好熟悉啊!”
“好像在哪里听说过。”水手们议论开了,可是丝毫没有让他上船的意思。
“当真不是海妖?”有人狐疑的问。
“当然不是。”倾城一脸委屈的说。
“那你为什么能在水上走?”
“哈哈,因为我踩着两条鱼呀!”
水手们凑过去,低头一看--果然,在倾城脚下,清澈的海水中浮动着两只黑脊大鱼,摇着尾鳍轻快的游着。
可是……有这么乖的鱼吗?能够驱使大鱼当鞋子,这样的家伙比海妖更恐怖吧?
尽管怀着这样的疑问,水手们还是让他上船了,也许是他长得实在不像海妖吧……
“大黑、小黑,谢谢你们,再见啦。”爬上甲板的倾城回头冲那两条大鱼挥手。
“哗”一声,海面上盛开了两朵洁白的浪花。
仿佛是在向倾城道别,两条海豚跳了起来,乌黑的背脊、雪白的肚皮在夕阳下披上了一件美丽的红纱。
然而水手们已经无暇关注他们了,所有的目光都被倾城吸引,人们半惊艳半惊疑的注视着他,沉默持续了很久,而后齐声叫道:“原来是个小尼姑!”
听说救上来个尼姑,人们纷纷跑来围观,等到见了倾城,都赞不绝口的说,从来没见过这么漂亮的姑娘。
好一番解释后,人家才明白他是男的,于是就问:“小和尚,你这是去哪里啊?”
倾城苦笑道:“小和尚要去昆仑。”
正说着话,一个名叫大胡子的走过来,水手们立刻安静下来,吐着舌头跑去干活了。有人告诉倾城,大胡子名叫奥森,是泥鳅丸的船长。
“您好,奥森先生。初次见面,请多关照。”
奥森上下打量了他几眼,觉得不像危险分子,大方的说:“我们的船不到昆仑,你要是不赶时间,可以坐到新·雅兰斯,在那儿可以换船去昆仑。”
倾城笑道:“这船是去新·雅兰斯?那可太好了,我一无所有,就是时间多得用不完。”
奥森摸着大胡子笑道:“看你也不像付得起旅费的,船上不养闲人,你能干什么就多帮点忙,晚上睡在锅炉房,那儿暖和,吃饭的时候到船长室来,海上不比在家,自己多小心。”
双桅帆船顺着西风航行了十个白天、十个晚上,终于抵达新·雅兰斯。
每年的夏至和冬至、春分和秋分,昆仑和朱雀的商人就会聚集在这里交易,卸下丝绸、瓷器、茶叶,扬帆远去的时候满载香料、美酒和金银饰品,天气好的时候,白虎的海盗也会在附近流连,望眼欲穿的等待着各自的黑市代理商,购买火器。
几天的旅行中,倾城成了奥森船长的贵宾。
其实他们已经不是第一次见面了。因为没了头发,奥森一开始没能认出他来,直到倾城坦白了身分,才想起这位卓尔不群的美少年,就是新·雅兰斯的发现者之一、领主胡克夫妇的好朋友。
泥鳅丸拉响了入港的汽笛,倾城在笛声里迷失了方向,四年前初至新·雅兰斯的他,一定想不到会有如今的繁华景象,贸易炼金术改变了昔日的不毛之地,横亘在船头的是欣欣向荣的海上都市。
信鸽早已把倾城来访的消息带回了贝伽城堡,泥鳅丸刚靠岸,轰隆隆的马达声,便惊散了绕着桅杆起舞的海鸥,巨大的铁甲飞龙在晨曦里闪着亮丽的光泽,徐徐降落在宽广的甲板上。
全体海员排成方阵,笔直在站在甲板上,迎接领主夫妇的莅临。
舱门缓缓开启,走出了神采飞扬的胡克和他的爱妻--美丽端庄的星期五。
昔日的海盗王仍是那么粗犷热情,飞一般的走上前来,拥抱倾城:“好你个小叶子!多少次请你来你不来,今天这是什么风把你这小子给吹来了。哈哈哈哈,你这家伙还记得我这个老哥哥吧?”
“啊,胡克!你这家伙似乎越来越年轻了,真不像当了爸爸的人呢。”用力握着他的手,倾城心情无比激动。
友情在两个男人之间传递,胡克嘿嘿的笑个不停,眼角却隐隐有些湿润了。
星期五笑着走来,用纯熟的朱雀官话排解了男人们的感伤:“叶兄弟,可还记得我这个嫂子?自从你上次不辞而别,这些年来,我和你胡克大哥一直都挂念着你,这次回来,就不要再走了吧。”
倾城笑着叫了声:“嫂子。”又说:“我也很想念大哥跟嫂夫人,若不是急着回家,就算赶我走我也不肯走哩。”
胡克一听他要走,立时火冒三丈,抓着他的肩膀说:“回家?新·雅兰斯就是你的家!再敢提这两个字,老子丢你下海喂鱼。”自从四年前右臂被春江水月砍断,星期五就用贝伽族的科技,给他装了一只活动自如的合金义肢。
倾城被他老鹰抓小鸡似的揪住,哪里还敢辩解,只好可怜巴巴的望着星期五,盼望她来解围。
星期五抿嘴一笑,非但不帮倾城说话,反而落井下石道:“叶兄弟,你胡克大哥人粗理不粗,新·雅兰斯的确是你的家,胡克和我就是你的亲兄弟亲嫂子,哪怕你不喜欢这里,难道兄嫂之情也不顾念?”
倾城被她说得无言以对,只得苦笑道:“我一直觉得自己满会说话,如今跟嫂子一比,真是小巫见大巫啊。”
“是啊是啊,女人挖苦起人来简直惨无人道啊。”胡克不停点头,俨然感同身受。
星期五白了他一眼,拉着两人的手说:“海上风大,回去再谈。”
铁甲飞龙把三人送回了贝伽城堡,昔日深藏在丛林深谷中的钢铁都市,已经变成了新·雅兰斯的行政机关,森林环绕的溪谷间街道井然,花园广场层层环抱,迎宾的仪仗队早已恭候多时,鼓乐声中,两位衣着光鲜的司仪把一条崭新的红地毯往前一推,恰到好处的伸展到倾城脚下。
两个粉雕玉琢的小家伙一路呐喊着冲出来,清脆的童音给庄严的欢迎仪式添加了几许温馨。
一双小儿女都是五岁,相貌神似,一般的娇憨可爱。
姐姐小名兵书,生得唇红齿白,面若娇花,扎了个冲天辫儿,绑着红头绳儿;弟弟叫宝剑,胖乎乎的脸蛋就像年画上的送财童子,脑袋大得出奇,没事的时候就瞪着乌溜溜的大眼睛,东张西望。
兵书比较文静,宝剑就很调皮,倾城若是摸了他的大脑袋,小男孩就非要讨回来才肯罢休。
胡克夫妇事务繁忙,没有太多时间陪兵书、宝剑,倾城来了以后,就义不容辞的成了小姐弟的教师兼保母。
闲来无事,倾城就教他们读书、写字,偶尔也传授一些武功。姐弟俩天资聪颖悟性奇高,不论文武,都学得有模有样,跟倾城的感情也一日深似一日。
倾城几次想告辞,胡克夫妇留不住,就把姐弟俩推出来,一起牵着他衣角抹眼泪,心一下子就被他们哭软了,只好继续住下。
转眼间冬去春来,帝国扩军的消息传到了新·雅兰斯,胡克夫妇预感到帝国即将爆发战争,曾经潜伏在朱雀大陆上的战争危机,已经蔓延到了整个四神大陆,新·雅兰斯是朱雀外海最重要的商品集散地,同时也是朱雀、白虎、青龙三大洲最大的海上贸易转口与远航中继站,战略意义非常重大,独立领不肯依附帝国,就只有时刻准备战争的到来。
到了这年夏天,帝国出兵白虎,早在正式动武之前,受帝国指使的清华门就已经开始秘密活动,暗杀、贿赂、收买、离间,在这些看不见的敌人面前,统治白虎大陆数百年之久的四大家族显得如此脆弱,帝国军几乎没有遇到象样的抵抗,就把白虎大陆全境纳入了版图。
被征服的白虎大陆更名“白虎洲”,成了帝国第一个海外行省,征服者、帝国第三军统帅艾尔·科波拉,就地任命为白虎洲提督。
此后不久,帝国在百灵港建立了海军基地。
胡克的老主顾、帝国最大的海运商会送来了坏消息,据说皇帝陛下已经在她的地图上圈定了新·雅兰斯,要将之变成第二个海外行省,作为远征昆仑的跳板。
胡克夫妇忧心忡忡。
倾城安慰他们:“远征昆仑的难度远大于并吞玄武,春江水月在占领所有的陆地之前,不会打海上的主意。”
同时他也不得不承认,相安无事的状态最多维持两年。
呼吸惯了自由空气的人们,宁死也不愿向独裁者臣服,新·雅兰斯开始备战。胡克在贝伽族和外来移民中挑选战士加以训练,期望他们能够在包围家园的战争中获得胜利。
尽管不愿意再跟帝国发生任何瓜葛,倾城还是主动去找胡克夫妇,希望能够提供一点帮助。在他心中,帝国和新·雅兰斯同样占有第二故乡的地位,假如非要在两者之间做出选择,倾城将毫不犹豫的站在弱者一方。
星期五欣然接受了他的好意,可是……
“现在正是飞龙繁殖的季节,叶兄弟跟我们一起搜集龙卵吧。”
“搜集龙卵?不是要建立海军自卫队,怎么又--”
“叶子,训练海军只是作作样子,让来往的商旅安心做生意罢了,当真指望他们抵抗帝国入侵,就是自不量力了。”
难道龙卵可以使新·雅兰斯摆脱帝国的威胁?
倾城很快就知道答案了。
一群天蓝色的飞龙排成整齐的队列,降落在贝伽城堡外。
比起西古尔德·绯云的坐龙“梦魇之黄昏”来,这些靠膜翼飞行的爬行动物要细小得多,每头龙可供一到三人乘坐,背上装有稳固的驾驶舱,飞龙长长的嘴巴上套着口罩,龙骑兵们操纵着手中的缰绳,像娴熟的马夫那样驱策着飞龙执行加速、减速、上升、下降等飞行指令。
星期五告诉倾城,新·雅兰斯人最引以为荣的不是海上贸易,而是这支举世无双的空军!
在胡克夫妇的邀请下,倾城也登上了飞龙。驾驶室里装备有大型火铳,和近身搏斗用的骑士枪,更叫人惊叹的是飞龙本身。
它们看起来跟平常的飞龙很像,身上却装有厚厚的板甲,发出淡蓝色、近似金属的光泽,头部和两翼布满了锐利的骨刺,就像一排排利剑。
一百年前,神龙巴哈姆特跟贝伽族订立了契约,赐予了他们旧世界的神秘科技,以及大量文明遗产,其中就包括了铁甲飞龙。
如今,制造铁甲飞龙的技术已经失传,新·雅兰斯的魔导家们就用本岛特产的翼龙,代替铁甲飞龙,采用生化技术使龙发生异变,体表长出了强度接近铁板的角质甲胄,进化成了空战专用坐骑--新·雅兰斯战龙。
战龙和它们的主人,训练有素的龙骑士,组成了新·雅兰斯人对抗帝国的王牌--龙军。
过去几十年,新·雅兰斯几乎没有扩大空军规模,只保留了三百单位战龙和相应的龙骑士,一方面是长久的和平使他们失去了对战争的警惕,另一方面,要产出合格的战龙,并不是件容易的事,而在这其中,最困难的工作就要属搜集龙卵了。
星期五告诉倾城,产卵期间的母翼龙凶残多疑,任何胆敢进入它们势力范围内的生物,都会遭受无情的攻击。
想要在这些凶狠的母亲眼皮底下盗窃小宝贝儿,要冒多么大的风险,可想而知。
星期五没有告诉倾城如何对付母翼龙,可见,她也没有万无一失的把握。不管怎样,这群窃盗者还是来到了母翼龙的产卵基地--一处陡峭的绝壁。
翼龙这种动物生性多疑,若非必要,绝不肯降落到地上来。
它们是天空的霸主,可是在地面上,特别是密林里,树枝会阻碍它们庞大的翅膀起飞,短小的爪子也不足以抵抗地面上的王者,万一遇到老虎或者狼群就更加凶多吉少了。更何况还有人,大地上最有智慧、最强有力的生物--人类--才是翼龙的天敌。
黄昏时分,探险小队出现在了龙崖前的山谷中。
周围是一片密密麻麻的山毛榉林,正适合陷阱,胡克带人安置网索的时候,星期五把崖指给倾城看。
通过千里镜,倾城看到火红的夕阳下,一群蓝色的翼龙从西方飞来,钻进龙崖,消失了。
调高放大倍数再看,原来看似平整的峭壁上布满了大大小小的洞穴,翼龙就栖身其中,产卵繁殖。
过了大约半个时辰,又有大约半数的翼龙离开了洞穴,飞向海洋。
星期五告诉倾城:“这些离开的都是公龙,它们要在夜幕降临之前把新鲜的海鱼带回洞穴,给产卵后的母龙吃。产卵期的母龙特别喜欢吃鱼,可是又不能自己去捕--只要闻到鱼的气味,母龙就会忍不住产卵。唯恐龙卵落在海里,就只好辛苦公龙啦。”
胡克布置好了陷阱。三堆篝火成品字型,燃烧起来。
星期五解开背囊,掏出三个甜瓜大小的蛋来,告诉倾城,这就是翼龙的卵。
只见她把龙卵分别投入三堆篝火中,不一会儿,香喷喷的烤蛋味就冒了出来。这香气引起了倾城的食欲,望着烤的焦黄的龙蛋,不由得咽起了口水。
风把浓郁的香气送到了龙崖,母龙们闻到,顿时被激怒了,龙崖上鼓噪起来,无数蓝色的颈项探出洞来。
它们发现了篝火和入侵者,立刻冲动起来,忘了母亲的责任,一窝蜂的扑了过来。天空被乳白色的肚皮和深蓝色的膜翼覆盖了,尖锐的咆哮声几乎震聋了倾城的耳朵。
母龙们扑了下来,企图扑灭篝火。
这莽撞的行为断送了它们的自由,树林间早已张开了带有锋利铁钩的罗网,母龙们就像一群撞上蜘蛛网的蝴蝶,绝望的闪动膜翼,却无力逃脱罗网。
星期五一声令下,探险小队分头前进,把一种粘稠的液体泼在母龙们身上。这是一种特制的胶水。在太阳把胶水烤干之前,母龙们只有乖乖的待在树林里。
另一支探险小队在胡克的带领下来到了龙崖下,用特制的爬山工具登上峭壁,把龙窟洗劫一空。
当夕阳西下、夜幕降临,大海上空出现了暗色的云,公龙们回来了。
窃贼们顺着缆绳滑下来,人人满载而归,窃笑着跑回了树林。
星期五已经等得心焦,见大家平安回来,这才松了口气。
上千枚龙卵,足够了。
“收队!”胡克一挥手,探险队员们扛起背囊,朝回家的方向走去。
“母龙怎么办?”倾城忧心忡忡的问:“野兽会欺负它们的。”
胡克哈哈大笑,拍着他的肩膀说:“傻老弟,公龙会来保护它们的啦。”
倾城脸一红,搔搔头说:“那我就放心了。”
星期五白了胡克一眼,嗔道:“叶兄弟是多情善感的好心人,哪像你,没心没肺的!”
胡克也不在意,嘿嘿傻笑起来。
正在这时,空中出现了一片巨大的红云。
一声长啸声划破夜空,红云收敛,悬浮在树林上空,倾城循声望去,只见一头非龙非鸟的巨兽悬在上空,外形是龙,却又生了个酷似凤凰的头颅,金黄色的冠子光彩夺目,那赤红的云朵,竟是它的尾部。
“见鬼,是凤龙!”天不怕地不怕的胡克这回也变了脸色。
“凤龙,飞龙中的女王,翼龙和凤凰交媾生出来的怪胎!”倾城顿时想起了古书中的记载。假如古书没有胡诌,凤龙不但拥有着恐怖的力量和高等智慧,还有着与生俱来的魔力……
林中的母龙见到凤龙,齐声哀啼起来。
夜空中陡然升起了红色的星光,那是凤龙愤怒的眼神。
琉璃色的火焰自空中喷射下来,恍若倾盆暴雨。
凤龙喷出琉璃色的火焰,烧光了山毛榉林,而陷阱中的翼龙和同样身在林中的探险队员们却没有受到丝毫伤害,仿佛一团火焰形状的海市蜃楼。
倾城试探着抚摸那火焰,没有烫手的感觉,挂在腕上的攀山索却化成了灰烬。
“这是琉璃净焰,只烧没有生命的东西!凤龙召唤来了西方极乐世界的慈悲之火!”他高声宣布了自己的发现。
“怎么办?”
“先撤退,凤龙绝不会伤害贝伽族人的。”
“龙卵呢?四周都燃烧着琉璃净火,看这架式,不留下龙卵,凤龙是不会放我们走了。”
“向总部求救。”胡克掏出了信号炮说道:“调铁甲飞龙来,凤龙再厉害,也扛不住火炮!”
“不行!”星期五苦恼的说:“凤龙是巴哈姆特大人的嫡系子孙,绝不能伤害。”
“那怎么办?难道就这样半途而废?好不容易得到这些龙卵,要是这次空手回去,翼龙们恐怕再也不会在新·雅兰斯产卵了。”胡克绝非危言耸听,翼龙最是记仇,有了这次的教训,说不定全族迁离呢。
“让我试试看吧。”倾城笑着说:“既然是巴哈姆特大人的后代,凤龙应该认得这个。”说着,亮出了青龙魔戒。
蕴藏着强大魔力的蓝宝石戒指散发出了神秘的气机,空中的凤龙垂下头来,黄玉色的眸子里满是惊愕。
单凭戒指,凤龙恐怕不买帐,倾城就把戒指摘下来,放在手心里。吹了口气,抛向天空。
凤龙惊疑的望着戒指,脖子上的毛都紧张得竖起来了。
“吭”的一声!蓝光一闪,戒指变成了一只肥嘟嘟傻乎乎的小龙,久违的小飞侠回来了。
小飞侠似乎是凤龙的老相识,老实不客气的飞到它背上,叽哩咕噜的说了一番话,时而摇摇尾巴,时而挥舞着胖嘟嘟的爪子,一副领导者的气派。
倾城不懂龙语,也不知道它们说些什么,只见凤龙毕恭毕敬的垂着头听小飞侠训话,望向倾城的目光也由惊异变成了憧憬。
“咕噜哇啦!”
小飞侠结束了训话,在凤龙头上一拍,径自飞到倾城跟前,回头又冲着凤龙招了招手,得意洋洋的坐在倾城肩上。
凤龙落在林间,腼腆的走到倾城跟前,昂起头,虔诚的望着他的眼睛。
倾城戳戳小飞侠的肚皮,低声问:“小飞,它想干嘛?”
“叽里咕噜-呜里哇啦……”小飞侠比划支吾了半天,倾城总算明白,凤龙在向他道歉。
倾城摸摸它柔顺的羽毛,说道:“别介意,我的朋友,这只是个小小的误会而已。”
凤龙高兴的低鸣起来,仿佛清溪流泉,悦耳之极。忽然腾空而起,只见红云一闪,已然升到了空中。又是一声长啸,引领着那群翼龙飞走了。
等到胡克夫妇过来时,小飞侠已经变回了戒指,凤龙虽已离去,琉璃净焰仍在熊熊燃烧。这火来自西天极乐世界,无根无象无穷无尽,永生永世不会熄灭。一行人围着树林转了一圈,也找不到出路。
琉璃净焰不伤身,衣服武器却保不住,更何况还有重要的龙卵,无论如何损失不得,正愁眉不展的时候,西天又是一声长啸,琉璃净焰光华大盛,两头巨龙落在众人面前。
除了先前火红色羽毛的那头凤龙,又有一头通体金灿灿的,看神态似是凤龙的配偶,竟有三个头颅,两颗金色,一颗银色,九条尾巴,身形也比凤龙大了三倍有余,通体修长如巨蟒,全身鳞片犹如黄金打造,富丽堂皇,令人肃然起敬。
天……三头黄金龙!
是龙神啊!惊呼声此起彼落。
三头黄金龙倨傲的扫视了众人一眼,六道目光全集中在了倾城身上。
倾城上前一揖,肃然道:“在下叶倾城,参见八公德池龙神大人!”
“惭愧啊,陛下,我怎么敢受神王的大礼呢。我们夫妇已经等了陛下十个千年,请允许我们追随陛下吧,这是巴哈姆特大人的心愿,也是龙族的荣幸。”
“这也将是我的荣幸,龙神大人,请告诉我您的名字,还有您夫人的。”
“叫我煌威吧,主人,我妻子的名字是潋滟,从今往后,我们都将是您的仆人。”
“那当然好,可是你们不能总是跟着我呀。”倾城搔搔头,苦恼的说:“你们这么大,哪儿都放不下呀。”
“不必担心,主人,我们可以住在您的戒指里。”潋滟说。
倾城摘下戒指,半信半疑的说:“这东西是小飞变的,难道你们要住在小飞身体里?”
煌威哈哈大笑,森林里回荡着他的笑声,犹如黄钟大吕的回音:“主人,难道你还不明白吗?小飞侠正是我的一颗灵魂,而您的仆人我,就是它的本体。”
倾城觉得手指一热,魔戒忽然自动脱手,飞向煌威。
煌威张开那颗银色头颅的嘴巴,把戒指吞了下去,银色的头颅渐渐变回了金色。
“主人,五年前的你没有足够的能力控制我全部的力量,巴哈姆特大人只取走了我十分之一的力量送给你,现在,你已经是煌威真正的主人了!”话音方落,煌威身上发射出了千万道金色的光辉。
“等等煌威!巴哈姆特大人还有别的交代吗?我到底要怎样才能成为神王?”
“回昆仑吧!主人,去娲皇上师那里取回最后的神格……当您需要我的时候,就请呼唤我的名字吧。”煌威的身形渐渐模糊了。
“之后呢?神国到底是怎么回事?”
煌威没有回答,射出最后一道眩目的光华,所有人都瞬间失明了,当倾城再次睁眼,魔戒已经回到了自己手中,这一回,它却成了金色。
“尊贵的主人,这个问题我可以回答。”潋滟恭顺的说:“只要找到最后一件魔导器,您就会知道一切了。”
红光一闪,潋滟消失了,魔戒上多了一块红宝石。
最后一件魔导器,是传说中的白虎圣铠吗?如此说来,将来还要去一趟白虎大陆呢。
地上留下四枚金色带红斑点的龙卵,星期五小心翼翼的收起来,鉴定一番后告诉倾城:“是三头黄金龙和凤龙的卵,叶兄弟,这该怎么处理呢?”
胡克苦笑道:“供起来当传家宝好啦。”
倾城摇头笑道:“你们还没明白它们的心意吗?煌威和潋滟想让自己的后代成为战龙,保卫新·雅兰斯啊!”
到了第二年春天,朱雀沿海的局势越发凶险,新雅兰斯不得不加快了“龙军”建设的步伐。
胡克从本岛子弟里挑选出了素质最好的青年,进行龙骑兵训练,星期五则率领着贝伽族的术士们把龙卵送进孵化房。
不经意间冬去春来,又是新一年了。此时“魔皇”阿修罗一世已经开始对沿海诸岛的割据势力作战,时有战舰经过,百灵港海军操练的炮声也时时可闻。
岛上气氛也紧张起来,胡克夫妇选出岛民中的精壮男子,组成自卫队朝夕操练,又从昆仑买进了大批火器,武装卫队。
倾城隐隐约约听到一些风声,说是帝国海军似乎想控制新·雅兰斯,作为日后渡海远征昆仑的中继站,而且新·雅兰斯是四神航海业的龙头老大,对帝国而言,无疑是根眼中钉。
胡克夫妇很理解倾城的心态,一切与帝国有关的事情,也不特意来找他商量,只希望他能够忘记过去的伤痛。
这一天倾城带着兵书和宝剑,去练兵场看火枪队射击训练。两个小家伙跑跑颠颠,吱吱喳喳,没一刻安静。
宝剑闹着要打枪,倾城被他磨得没办法,就拿来一枝小火铳,放了很少一点火药。
宝剑三岁就跟着胡克学射击,火铳玩得非常熟练,打了三枪,倒有两粒铅弹击中靶子。
姐姐兵书初时还很怕,捂着耳朵不敢听枪声,见弟弟神气活现,有一点羡慕,就去拉倾城的衣角。
倾城知道她的习惯,也不说话,笑着蹲下来,偏着头。
兵书踮起脚尖趴在他耳际细声细气的说:“我也想打火铳。”
倾城就去喊宝剑。宝剑正玩得兴起,听见倾城叫他把火铳让给姐姐,非常不高兴,但是又不敢不听话,就恶作剧的在枪筒里加了足量火药。
兵书战战兢兢的开了一枪,不料爆炸声远比她意料中大得多,吓得丢下火铳哇哇大叫,宝剑哈哈大笑,一个劲儿的羞她,说她是胆小鬼,气得兵书哭了起来。
倾城一会儿训斥宝剑,一会儿又要哄兵书,忙得不可开交,正这时,忽听见海上炮声轰轰,比平日海军训练更要激烈几倍。不由得一楞,循声望去,只见海岸线处驶来十数艘大船,旗舰上赫然举着帝国军旗。
兵书看见战船,惊得忘了哭,宝剑越发兴奋,吵着要看大船。
倾城一手抱起一个,飞一般的去找胡克,去贝伽城堡一问,才知道胡克夫妇已经去跟帝国海军交涉了。
倾城无奈,只好在休息室中等候,兵书、宝剑玩累了,就在软椅中睡着了。
一直等到掌灯,胡克和星期五才满面忧色的回来,说是帝国海军部派来一个什么“东海提督”来,要征用新·雅兰斯作为军事基地,要大家立刻搬迁。
胡克气乎乎的把一本大书递给倾城看,说:“瞧,这是他们带来的新版海疆图--居然把新·雅兰斯画为凤凰帝国的海外行省了,真是欺人太甚!”
“难道真要搬走?”
星期五冷笑道:“这里是我们的家,凭什么要搬走?他们欺上门来,就休怪我们翻脸。”
倾城也不知道该说什么才好,怪尴尬的坐在那里不吭声。
星期五笑道:“开始闹得很僵,幸亏后来我抬出一个人来,那个带兵的才松了口,说是看在提督的面子上,给我们三天时间准备。”
胡克接道:“叶子,你可知道帝国的东海提督是谁?说起来,还是老朋友呢。”
倾城笑道:“可是格兰特?”
胡克道:“就是他!那小子现在是帝国的海军总帅,嘿嘿,好威风!有件事情我一直没机会跟你说--跟我来!”胡克兴冲冲的拉起倾城,来到贝伽城堡中枢控制室。
这是一处仿佛机械内脏般的金属房间,举目皆是各式各样的古怪机械。
胡克道:“叶子,你可还记得,当年我们初到这里时,贝伽族老族长曾经说过,这城堡内隐藏了一个极大的秘密,乃是古代文明的伟大遗产。”
“是啊,当初长老无论如何也不肯告诉我,怎么,你已经知道了?”
胡克笑道:“老族长去世的时候已经告诉我了,过来看。”
说着走到密室中央,在一台柜子般的机器上一按,立时呈现出一个闪闪发光的水晶萤幕,有许许多多的彩色按钮排列在萤幕上。
胡克按了其中最大的红按钮,只听见一连串的警报音响起,脚下巨震,仿佛地震到来一般,倾城正惊讶间,忽觉得身子一晃,好不容易稳住身形,向窗外一看,不由得目瞪口呆。
只见树木岛屿全都迅速矮了下去,仿佛突然地陷一般,好一会儿才恍然醒悟--不是地陷,是城堡飞起来了!
原来整座贝伽城堡,不但是钢铁打造的都市,更是一艘巨大的飞行艇,只要按下开关,就可以从平地飞起,倚靠古代人建造的“魔导能源炉”提供能量,像气艇一般在空中高速飞行。
“‘神龙号’--贝伽城堡的终极秘密。”胡克如是说。
三天后,新·雅兰斯宣布独立。
不想再跟帝国发生任何瓜葛的倾城悄然离去,返回阔别五年的故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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