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丽的小姐,有没有兴趣赚一份外快呢?”杨风嘴角弯弯,道:“去卧狼山,我需要一个向导,如果那个人是你,我想那会是一段愉快的旅程。”
“哼!”那空姐有些心动,却口是心非地瞄着杨风的一身寒酸行头,撇了撇嘴,道:“事先声明,日薪少于一千,本小姐可不奉陪!”
“这个自然,”杨风不在意地耸耸肩,道:“还没请教你的名字?”
“阮思雪!”那俏空姐伸出右手。
“杨风!”
——“既然大家都是朋友了,还站着做什么?”杨风握着阮思雪的小手,不由分说,一把便将她拉在身旁坐下。
“不成的,”阮思雪慌忙站起身,红着脸道:“工作时间,被抓到就惨啦,一个月的奖金耶!”女孩吐了吐舌头,乖乖站好。
“管他,真被抓到,我赔你十倍奖金。”杨风毫无在意,又伸手去拉扯阮思雪。
“住手!”一个愤怒的声音。
杨风一怔,抬头看去,只见一个二十来岁的青年满脸涨得通红,指着杨风道:“难道你没有看出来,人家根本不愿意搭理你吗?你再要纠缠不清,别怪我英雄救……对你不客气了!”那青年察觉到说错了话,忙刹住了话头。
杨风很是无奈地看着眼前这满脑子英雄救美的白痴,发现这家伙已经开始幻想着三拳两脚把自己撂倒,美女空姐以身相许,然后变渐渐向少儿不宜方向发展壮大了。
杨风也懒得理他,揽着阮思雪的香肩,一把按在了座位上,道:“去那卧狼山,要几天路程?”
杨风是不在意,那小子却是忍不住了,从身前餐盘里抽出一叉子,大叫一声,朝着杨风就刺。
杨风看着好笑,有意戏弄,右手化做一道残影,餐盘里拈起一枚火龙果,两小里一交错,以肉眼察觉不到的速度换了那小子手里的叉子,一闪眼间,叉子已插在了杨风面前的拼盘中。
“哦,多谢了,你怎知我喜欢吃火龙果的?”杨风漫不经心地伸手,那小子还不知手中叉子已被调包,以为杨风犯浑,大喜之下,一递一送,杨风接过了火龙果扔进嘴里,不动声色地拍了拍那小子的肩膀,止住他前冲的势头,道:“味道好不错。”
“扑哧!”阮思雪笑出声来,心中却也不解,刚才明明看见那小子拿叉子拼命,却怎么会成了火龙果呢?她歪着头看着杨风,忽然觉得这个青年透着一股神秘的气息。
那小子脸色涨得通红,还待纠缠,却被杨风目光一扫,这觉激灵灵一个冷战,仿佛无尽的杀戮自其中涌动,再也不敢多话,灰溜溜地回了座位。
“好帅啊!”阮思雪呆呆望着杨风,两朵红晕悄悄爬上了双颊。杨风暗笑,看来自己在这阮思雪眼里确实魅力无穷啊!阮思雪晃了晃螓首,回过神来,心道这男的不会是要对我进行色诱吧?要真是那样的话可就糟了,自己似乎真的有点把持不住呢!
阮思雪稳了稳神,道:“等这飞机停在越南机场后,我也就下班了,刚刚好我还有几天休假,应该能帮上你的忙,不过那卧狼山真的很危险,你真的要去吗?”说是休假,其实哪里有这么凑巧,这小妞是准备请假陪杨风呢。
“当然要去。”杨风放下筷子,悠然地为自己点了根香烟,继续道:“不过你放心好了,只去山脚下转转,不去山里面的。”
下了飞机,阮席雪去交班,约了见面的地点,杨风便自行去领略了一番越南的风光,这里的天气比S市暖了些许,杨风在大街上走走看看,时不时找些越南的美女问路,虽然交流比较费力,许多人只懂几句汉语,但越南女人民还是很友好的嘛,杨风在心里打起了官腔,只惹得阎王一阵鄙视。
大路的两旁尽是地摊,吆喝声,叫卖声此起彼伏,杨风饶有兴趣地听着有些拗口的越南语,走走停停,挑挑拣拣,也买了些饰品,准备回去送给莫紫研和刘雨微,至于高柔和陈纤儿,杨风摇了摇头,叹了口气,只有慢慢来了。
蓦地,一个刀具的摊位吸引了杨风的注意力,此去必不免一场争斗,自然要有备无患才好。杨风蹲在地摊前,在十几把刀中间挑来拣去。
“年轻人,这些刀乃是凡品,再看也是枉然。”杨风一怔,抬头望去,只见那摊位的主人,乃是一干瘦的老头,正自眯着眼睛盯着杨风。
“哦?”杨风略略有了些兴趣,这老头倒说得一口流利的汉语,“既然如此,老丈有何见教?”
“见教不敢当,老头子倒是有一神物,久无正主,可可的近日常自嘶鸣,怕是机缘到了。”
杨风心思略略在那老头身上一流转,知道这老者说的却是实话,并非讹人钱财的江湖骗子,不禁有些心动,道:“可拿来一观?”
“自然!”那老头小心翼翼地自那后面的褡裢里取出一帆布袋子,拉开拉链,里面是一柄长越三尺的古刀。
只见那刀身古朴,了无修饰,乍一看去,却是无甚特殊之处,但那杨风一见之下,却是心下一动,一手拿过,抚摩刀身,竟有一股悠然苍凉之意。
“多少钱?”杨风话一出口,却是有些后悔,自己刚兑的越南盾以花的差不多了,这刀却不知买不买得起,若是不够钱,倒是有些丢脸。
“你是正主,老头自怎敢要钱?”那老头吃吃地笑,挥了挥手,只道:“此刀如今便物归原主。”眼睛微闭,便不再谚语。
——杨风拿了刀,便去与阮思雪约定的地方那阮思雪早已在街心广场等着了,见杨风一会工夫,弄出一把刀来,吓了一跳,也不敢多问,两个人便坐车去那卧狼山。
路上行了两天,阮思雪却是被杨风所吸引,生出许多情意。这天正到了卧狼山脚下,要再往前,那越野车也已是无能为力,杨风与阮思雪下了车,只见除却眼前这座卧狼山,四下里一片荒凉,杂草盈野,静谧无声。杨风极目远眺,看出来这卧狼山附近方圆百里,竟是了无人烟。
那卧狼山林深幽暗,风声呼呼,好一处险恶的做在。
杨风左右寻了好一阵,不见杀手基地的影子,根据陈纤儿的记忆,那基地似乎是应该在山的另一边,杨风皱眉思索,如是绕过山去,又不知要耽搁多少时日,如今时间不等人,杨风咬了咬牙,以自己的身法速度,应该不会有什么危险。
杨风转头看了一眼跟在身手的阮思雪,笑道:“承蒙阮小姐一路照顾,如今既已到了卧狼山,就此别过吧!”阮思雪一怔,道:“你要进山?”杨风不想骗她,道:“不错。”
“那我跟你一起去。”阮思雪了解杨风的性格,知道自己劝不动他,咬了咬嘴唇,说道。
“有缘再见吧!”杨风一掌切过,看着软倒在怀里的阮思雪,轻声说完,将她交给了司机。
杨风进了山中,身法全力施展,如一道闪电四处游走,寻找着陈纤儿记忆中的地点。
这卧狼山久无人烟,纵有几条小道,也早已湮灭,杨风脚不沾地般飙飞,只见过了幽森的树林,前面一片光秃秃的草原,枯枝败叶四处飘飞,随处可见羚羊、角鹿之类的尸骨,隐隐的一股血腥之气直冲杨风的鼻端,令杨风暗自警惕,恐怕,这是入了狼群的领地了。
“呜嗷!”一声狼嚎,杨风心中猛地一紧,终于还是逃脱不过,脚尖轻点,杨风手撑凉棚望去,只见远远的晦暗处,黑压压的一片,正是狼群缓缓逼来。
自身后抽出那把古刀,杨风知道今日一战,已是不可避免,若要深入山中,必要踩过这狼群的尸体。
狼对陌生人的气味最是敏感,那数以百计的恶狼眼中闪着绿油油的幽光,时不时地发出人的嚎叫,眼见已是距杨风越来越近。
“吼!”杨风自然不会在气势上落了下风,待得狼群奔近,猛地一声大喝,苍凉的啸声在四野回荡。杨风站在当地,无穷无量的杀气蔓延开来,那是比凶狠残暴的狼还要恐怖的气息,被那杨风目光扫及,所有的恶狼都呜呜叫着,哆哆嗦嗦地臣服在地。
见慑服了群狼,杨风正要松一口气,不料心神一动,抬眼望去,只见狼群中间,一条浑身毛发雪白的狼冷冷地望着自己,正是狼王!
只见那狼王昂起头颅,“嗷呜!”一声狼嚎,竟是将杨风的杀气抵消了大半,那些被压服的狼群又重新撑起身来,碧油油的眼睛放着光。
杨风紧了紧手中的古刀,摩挲着刀身,只觉一阵苍凉悠远,血液嘶吼,杨风缓缓道:“今日为你开锋,却要痛饮狼血,你的名字,从今天起,就叫屠狼!”
一蓬血雨,按捺不住扑上前去的五头恶狼,头颅飞上了天空,屠狼刀锋,闪烁着暗红的血光。
夕阳晚霞,狼群之中,狼王冷冷盯着杨风,毛发如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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