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厘头我跟你说喔,这整件案子我都觉得有点古怪耶。」在前往阳明山公墓的路上,归霖竞提出他的疑点:
「第一,沈森的头在信义路公墓上找到的隔一天上午,就有人打电话来密报,说他知道这件案子是谁做的,而且他也怀疑这件案子和之前的『留头魔』血案有关。」
听他这麽说,我也楞了一下:天底下哪有这麽巧的事?归霖竞又说:「再来呢,这个人不留电话,不留姓名,他只说:这件事和三重『天台帮』的老大胡哲庆有关,叫我们去找他。」
密报後当天晚上,中山分局刑事组组长李英才、组员归霖竞会同三重分局局长王庆隆、刑事组组长刘令芳四人,就出现在「天台帮」老大胡哲庆的家中,胡哲庆听到李英才的来意後,连忙摇摇手说:
「哪有这样的事?分尸案和我怎麽会有关系?我可是『奉公守法』的良民哪!」说完,胡哲庆点了根烟,态度优閒的陷在沙发里。
李英才和王庆隆两人对看了一眼,王庆隆使了个眼色,刘令芳马上发难:「喂,庆仔,别说些五四三的!上个星期四,你们『天台帮』和三重『重新帮』在『东方幻影』地下PUB为了贩卖摇头丸、争地盘大打出手,你以为我们都不知道吗?」
「哎哟,刘组长哪…」胡哲庆上身往前,一面回话,一面弹去烟灰:「我个人呢,是绝对禁止底下的人贩卖什麽摇头丸啦,什麽大麻啦,这些是违法的嘛?现在黑道啊,已经不能再做这些为非做歹的事了,现在的黑道啊,得要朝企业化来经营罗…」
刘令芳也不是省油的灯,双腿一翘,放在造型典雅的大理石桌上:「喂,我说庆仔,线人就说这个分尸案的杀人凶手和你有关,你是不是知道什麽?我告诉你喔,如果你不说,我天天抄你那几间PUB,十点一次,十二点一次,两点再给你抄一次!只要有未成年的在其中,或是有人在卖禁葯…就叫你关门大吉,别以为我不敢!」
胡哲庆马上心虚的转头看了看王庆隆,王庆隆头甩一边装做没听见。他又把眼光瞄向李英才,只见一双炯炯有神的眼睛向两道金光般直刺向他!胡哲庆见没办法再混过了,双手一拍,躺回他那义大利全皮黑色沙发里:「好啦好啦,坦白说,沈森和我是有些过节啦,虽然说我个人是很『堵烂』他,但是…」
他站了起来,把烟熄了,在客厅里晃了一圈後,缓缓的说:「我是和底下的人说过,不准贩毒,也不准卖摇头丸,也不可以…对沈森这个『婊啦仔』有任何不当举动…但是有些事情老大可以忍,底下的人不能忍啊?你们知道沈森这混蛋对我女儿做什麽样的事吗?」
在听完胡哲庆语带感性、哽咽的叙述後,李英才站了起来:「庆老大,你说的话我相信你!我也是有女儿的人,我知道一个父亲遇上这样的事情,的确是忍不住。我不管你倒底有没有唆使你的手下去砍沈森,但是线报说的很明白:你知道是谁干这件事的,对不对!」
「给我一个名字!庆老大,我阿才就不来烦你!」李英才个头不高,不过声音雄厚,语调坚定,任谁也不敢小觑。
胡哲庆看了看众人,其馀三人也全站了起来。他叹了口气,摇了摇头:「唉,要瞒也瞒不了各位,我是有和一位小弟说过啦…」接著他走到他那豪华气派的办公桌旁,打开抽屉,拿出张照片:「就是他,邵文杰,我是和他提过我女儿的事啦,谁知道他会这麽冲动呢…当我知道沈森被人砍了,我马上打手机给他,没想到这混蛋怎麽找都找不著……我这儿刚好有张他和我的合照,你们要,就拿去吧!」
王庆隆伸手拿了,转交给李英才:「你说他叫什麽名字?」
胡哲庆一个字一个字的说著:「他叫:邵.文.杰!」
在描述完当天他们和胡哲庆见面的经过後,归霖竞转过头,一脸狐疑的来反问我:「你能想像吗?这个『天台帮』老大居然连照片都准备好了…你说,这是不是有点诡异啊?」
我沉思了一会儿,点了点头:「的确有点不寻常。这摆明了就是准备好让你们过去拿的…那个『报马仔』的电话是谁接的?」
「是一个执班员警说的,他说对方说的很快,好像急著要投胎,一讲完就挂电话,连他想说声谢谢都来不及哩!」归霖竞笑著说。
当时的我们,并不知道这是胡哲庆所使出的一招--「借刀杀人」。单纯的以为可能只是有人知情密报,而胡哲庆不想把事情弄大,所以乾脆交出人来免得惹上麻烦。车子一路开到了天母的阳明医院,果然不出我所料,大批媒体记者、SNG车都早已集合在阳明医院门口等待消息。
炎热的七月,硕大的太阳好像卯起来瞎晒一样,晒的在场的每个记者,不论文字、摄影个个晕头转向、满身大汗,女记者还好,可以穿著短裙、无袖上衣,还可以撑把洋伞,在阴暗处避暑;男记者就不同了,文字记者得要四处张望,采访对象,摄影记者就得站在高处,深怕自己错过任何一个精采镜头,回去不但要被文字记者念,连上司也会给一顿排头。
检警单位有时候态度真的很奇怪:说好上午十点相验尸体,却往往下午两点多人才会过来。有时是声东击西,不让媒体采访;有时却是故做玄虚,好像在找个良辰吉时才想出现。不过这回「留头魔」的案子实在闹的太凶,再加上沈森的分尸命案,早已炒的沸沸扬扬、社会人心惶惶,大概没有几家媒体敢「独漏」吧?
下了车,沿路就和几家熟悉的媒体打招呼。不少媒体记者已经抢好了背景,占了个「最佳角度」,等著做SNG现场连线,十一点一到,所有的SNG车开始运作,各家新闻台的整点新闻也立即播放,尽管每家媒体的说词、语调、重点、心态各不相同,但他们却做同样的事:各家的新闻头条全是沈森的分尸命案!
「记者现在所在的位置,是在天母的阳明医院地下室,两天前发生在台北市的沈森分尸命案,在警方的追查下已经找到了死者的头颅和其他的四肢,不过死者的身体并没有找到。法医和检察官即将来到阳明医院做戡验的动作……我们现在可以看到(镜头转向一台缓缓驰来的九人巴士上),一台九人巴士已经抵达现场了,(紧接著画面上出现九人巴士车身上的字样:台北市刑警大队)据了解,这台九人巴士上面坐著呢,就是国内相当知名的石景城法医,另一位则是侦办此案的黄欣桦检察官,两位都曾参与轰动去年和今年『留头魔』杀人事件…,最後一位是中山分局刑事组组长李英才…」
「石法医,你要不要发表一下您的意见?」一名先挤到九人巴门旁的女记者首先发问。
「检察官,这件案子究竟和『留头魔』的命案有没有关系?」另一名男记者也将手上的麦克风硬塞到众多包围住的媒体记者之前。
当这台九人巴士尚未抵达阳明医院时,早有两辆警车在前开道,同时下来五、六位员警,一下子就将这些一拥而上的媒体记者层层隔开,三个人面无表情的走出了九人巴,从後门直接进到了地下室戡验尸体。
刚刚争先恐後、热闹非凡的媒体记者,没一会就回复早先的平静,开始磕牙打屁。
对我而言,我不太喜欢来医院。因为来这儿我的「灵动」感应特别多。医院什麽最多?无非是病人和死人!就算我站在医院对面的树荫下,刻意离的远远的,我还是能瞄到二楼病房的窗户里,站著一个瘦弱的老人直盯著下头闹哄哄的人群,我知道:他今天凌晨才因病过逝。
他看见我,而我,也看见他,两人像老朋友似的,相互的微笑了一下。
「你,也是记者吗?」
「很不幸的,我是。」当我感受到他的问话时,在我心中也同时回答了他,顺便也撇了撇嘴角做了个苦笑。
「他的头…好像前几天就送到这里了…昨天还有好多医生、护士在讨论呢…」老人说。
我点了点头:「我知道…他的头放在坟墓上时,我有去看过…」
老伯又问:「怎麽会死的这麽惨呢?」我摇了摇头,那些黑社会的作法,本来就没有逻辑可寻,想要「杀鸡儆猴」,这种方法通常是最直接有效的。
忽然间,我看到老伯的脸开始阴沉下来,彷佛有个他不喜欢的东西接近他,我知道,他一定是看到什麽不想看到的东西,在我还没有反应过来的时候,我竟然看到他的身旁多出一个人,一个我好像看过,却又想不起来在那见过的人。
那个人身材高眺,体型壮硕,而且外型阳刚味十足,胡渣满面,最重要的是…他看的见老伯,缓缓的走近他的身旁。
「我的天哪!」我开始回想:究竟在哪儿见过这个…却又不禁全身发起抖来:「他…他不就是…」
那个人面无表情看著老伯,顺著老伯的视线,他缓缓的转过头来,看见了我,冷漠近乎冻结的神情,在一瞬间,他的双眸忽地圆瞪!脸色扭曲狰狞!整个人就像火山爆发一样,在一刹那,他将全身上下所有的恨念怨气都散发出来,穿过门窗、翻过墙壁。不知是我眼花还是什麽,我发现,在场所有的媒体记者不分老幼、男女、站著、坐著、睡著、醒著…全部不自觉的打了个冷颤。
没错,他,就是沈森!!!
他的双唇紧闭,咬著牙,从他的太阳穴旁可以看到不停抖动浮起的青筋,他的双拳紧握著,不住的颤抖,而身体部份却像透明体般隐约可见,最让我不忍卒睹的,是他那头颅和脖子间被砍劈过的接缝,那不断的渗出血水,缓缓的流向他那模糊透明的身躯,他轻轻的张开了嘴,慢慢的上下张合,满嘴的鲜红血渍不住的在他双唇舌间翻搅,那种恐怖只能用「血盆大口」来形容…
「我死的好惨…真的死的好惨…!你…你要帮我…帮我…」
坦白说,这是我在采访新闻时最最不想碰到的事!每回遇到这种横死的人,当我感应到他们的时候,他们就会把整个死亡时所遭受到的不幸、苦痛、屈辱和难受一鼓脑的散发出来,就在我还来不及拒绝他的要求时,我的脑海里已经多出一些让我十分痛楚的景象。
刹那间,我整颗头闹哄哄的,就像一阵洪水一样,忽然间把我整个人都给淹没!
在恍惚模糊中,我看到一个人醉醺醺的坐在计程车里,满身的酒气,斜躺在後座,他用含糊不清的口吻说著:
「载…载我到…林…林森北…北路…呵?『运匠』?恁宰仔否?」
前面的司机,戴著一顶运动帽,缓缓的点了点头,他的眼神飘到了後照镜,看了看坐在後方的沈森…露出阴阴的微笑。
我不禁倒抽了一口凉气,整个心就像是被绳索紧紧纠住一般;这个司机,居然就是现在所有警方正在通缉的:邵文杰。
原先应该往林森北路方向行进的计程车,却一路往新店的山区驶进,我看到邵文杰不时的从後照镜偷看著早已烂醉如泥的沈森,熟睡的他居然还打起呼来,完全不晓得自己已经踏上了死亡之旅。
邵文杰熟悉的开著车,就算在蜿蜒岐岖的北宜公路上速度也不见迟缓,开到路边一个缺口,阿杰迅速的右转下坡,在这个凌晨时分,北宜公路上根本没有车辆往来,就算有,在路灯昏暗的情况下,後方车辆大概还以为刚才是自己看走了眼。这辆计程车就这麽神不知鬼不觉的自这公路上消失不见。
开过一段柏油路後,计程车行进到石子路上,四周只剩树林,黝黑到不见丝毫光线,在重重的树木丛野间,彷佛置身於一个人烟罕至的郊外,颠簸的路段让沈森机警的睁开了眼睛,正打算坐起来的时候,一个枪托刚好打在他的左太阳穴上,他就再也不醒人事了。
一阵冷水淋头,沈森睁开了眼睛,发现自己在一间小铝皮屋里,里头的陈设破烂简单,看起来像是临时搭建的工地,而眼前的景物竟然是完全颠倒的,他直觉的想挣扎,手脚却不听使唤,这才发现自己的双手双脚早已被胶带困起,整个人被倒吊在半空,在意识逐渐清醒的同时,他也发现自己的前方来了三个人:两男一女。
「没想到他竟然醉成这副模样,害我早已准备好的乙醚都没什麽用了。」一个身著黑衣黑皮裤的瘦高少年如此说著。
另一个男子,看起来比黑衣少年略矮,也胖了些,穿著HIP HOP造型的宽大T恤,还有时下流行的松垮牛仔裤,正在用角架装设一台V8,一边调整角度还一边问著:「阿杰,我们真要用V8拍下来给老大做纪念哪?」
阿杰笑了笑,得意的对旁边一个高眺金发挑染美女说:「当然,要不谁会知道我邵文杰干的这麽漂亮?嗯?小君?」
一阵阴风吹来,沈森不由自主的打了个嗲嗦,这才发现自己浑身上下的衣服早已经剥光不见。想到自己四十几岁的人了,竟然被这两个「古惑仔」耍著玩,心中一把无名火起,酒也醒了,忍不住放声大骂:
「×你祖宗十八代,你们两个混蛋,还不快点把老子给放下来!?」
「哇靠,被吊起来还敢『喊苦』?」阿杰看到沈森不住的扭来动去,随即一脚踹向沈森那软趴趴的下阴,本以为会换来一阵痛楚的号叫,没想到「硬颈」的沈森只是用力的哼了一声,紧皱著眉,强忍住疼痛不发一语。这个举动没有让阿杰佩服,反而更加恼怒:「摆明了就是说我扁你扁的不痛不痒嘛?!好!『衰文』,把球棒拿来!」
「好!打给他死!」「衰文」随即从一旁的桌子底下掏出一根铝棒来,交给阿杰:「来!给你!」
阿杰看了,不禁皱了皱眉:「怎麽只有一根,不是叫你带两根来吗?」
「衰文」心虚的往後面退了退:「我…我只有…只有买一枝耶…」
看见他一副「孬种」的模样,阿杰看了心中有气,球棒一拿,脚马上踹到「衰文」的肚子:「滚啦!『卒仔』!什麽都要我动手!」「啐」的一声,一口口水便吐到跌倒在地的「衰文」脸上!
邵文杰得意的笑了笑,慢慢晃到沈森的後面,开始用力推他,一边推,一边哼著歌:
「摇啊摇,摇啊摇,摇到外婆桥…外婆说我好宝宝…」
沈森整个人就像盪秋千不停的摆来盪去,原先绑住双脚的绳索也愈困愈紧,沈森的体重再加上摆盪的速度,让被绑住的脚踝不断勒出一道道的血痕!
摆动的幅度愈大,邵文杰就愈得意,到後来他乾脆用脚去踢沈森的身躯,当沈森摆盪的幅度接近六十度,像个大沙袋时,邵文杰右手轻轻放下球棒,接触到地面,左手高举伸出食指,摆出十分酷劲的姿势,口中开始大声念著:
「中华队的强打四号打击手,邵文杰,已经创下连续出席一百次安打打击,这一次,他会不会再创世界纪录呢?所有的观众都注视著他的表现!」
一声高喊,阿杰抡起手中的球棒往後一举,摆出铃木一朗的打击姿势,对著迎面急至的沈森,左脚一踏,球棒就像电光火石一般向前挥出…「锵!」的一声,伴随著「唔~~~」的闷哼,阿杰兴高采烈的挥著球棒大喊:「哈!正中直球!打的好!」
这一棒敲去,刚好打到沈森的右臂,刹那间,右臂马上破折性骨折!不过个性强硬的沈森,居然连叫也不叫一声,咬著牙,倒吊著死瞪著阿杰,这让阿杰更加光火,拿起球棒就开始乱打乱敲!
「马的!你这混蛋!害老子花了一个月的时间日夜不停的跟踪,还让我昨晚三更半夜的去抢了台计程车诱拐你上当!我你他XX的给你死!」
当阿杰说完「计程车」三个字时,我的脑海中忽地冒出:「DSY-XXX」的车牌号码。
阿杰像疯子在绕著沈森鬼吼鬼叫,球棒就像雨点一般落在沈森身上,打不到五分钟,鲜血就像爆炸一样落在屋内四周。看到阿杰的狠劲,美君吓的瑟缩躲在屋角的一边,捂著耳朵、眼睛不发一言;就连平时砍人如吃饭的「衰文」,也都撇过头去,不忍再看。
过了半个小时,阿杰也打到头昏手软,瘫在地上不住喘气;沈森更是数度被打到昏厥,全身上下几乎无一处完好;休息了一会儿,大夥忽然听见沈森用著咬紧牙关的气力说著:
「为…为什麽…为什麽…要抓…我…?」
「为什麽?哈哈哈…!」听到这句话,阿杰不由得全身乱颤,疯狂大笑:「你这淫魔,到现在你还不知道为什麽会被我抓来毒打一顿?您认不认识胡哲庆?(沈森勉力的摇了摇头)他的女儿被你在牛郎店里下药,後来还被你操到堕胎!你谁不好得罪,敢得罪我老大!我靠!」说完站起来又狠踹了沈森一脚!
这回沈森有回应了!只不过他的回应竟然是一连串的大笑,笑的很狂,很放,也很令人丈二和尚摸不著脑袋,阿杰看见他的狂笑,也没来由的跟著一起笑,两个人,一个坐在地上,一个倒吊在半空,放声大笑,这种诡异的情景,让在场的美君和衰文都不约而同的竖起了鸡皮疙瘩…
笑了半天,阿杰上气不接下气的问:「你他妈笑什麽?」
沈森不说话,保持著奇怪又诡谲的笑容,两人注视著将近十秒钟,没多久,阿杰忽然听见屋里传出滴滴答答的水声…
「怎…怎麽会下雨了呢?」阿杰觉得奇怪,摸了摸自己的头发,闻了闻,不禁勃然大怒:
「妈…妈的!我操!你竟然在我头上尿尿?」
阿杰连声的跳脚怒骂,伴随著沈森的狂笑,让整间屋子弥漫著十分不搭调的气氛,美君、衰文,甚至我,都不知道该如何自处,也不知道接下来还会发生什麽样的怪事。
「好…很好…你是条汉子,我就给你一个痛快!」
说完,阿杰进到小房间里,拿出一个用报纸紧紧包住的长条型物品,猛力将报纸一撕,原来是把武士刀!
他走到沈森背後,大声的喊了一句:
「你这淫魔,觉悟吧!」
唰的一声,只见沈森的人头落地,没有头的身体在半空中还不住抖动,从断颈处冒出来的血液随著身躯四处飞散,将整个小房间都淹满了泉源而出的鲜血…「哇」的一声,美君和衰文两人几乎狂奔似的冲到门外,蹲到地上开始狂吐起来。那浓郁的血腥味,就连不该在现场的我都隐约能感受的到!
「喂!吴澧童!吴澧童!你还好吧…?」当我完全清醒时,发现自己是整个人面朝天的躺在人行道上,归霖竞在一旁担心的拍著我的脸:「醒了醒了!妈的,没事昏倒,差点吓死我!」
「别…别管我…」我马上坐起,眼角一瞥,在二楼窗户旁的两个「人」早已不见踪影,我抓住归霖竞的衣领,靠近他的耳朵小声的说著:「快!通知八号分机!DSY-XXX,计程车…邵文杰…在上面!!」说完,我整个人又再昏厥过去!
「您好,欢迎您收看×视七点新闻,我是黄玉琴。造成社会恐慌的『留头魔』分尸命案,警方今天已有重点性的突破。一位计程车司机今天下午五点在友人的陪同下向警方报案,声称他在前几天开计程车时,车子遭歹徒劫走,而歹徒的相貌与日前所公布的牛郎分尸案嫌犯邵文杰完全吻合,警方已发布八号分机,全面通缉涉案人邵文杰,也希望民众能提供线索,这辆被歹徒劫走的计程车车牌为:DY-XXX...」
看著邵文杰那张笑容灿烂的照片在萤幕上出现,我的心情其实颇为五味杂陈:明明是个前途无量、年轻有为的大好青年,却因为好勇斗狠,误入歧途而触犯法网,「一步错,全盘错」,这句话用在邵文杰的境遇上,实在是太贴切了。
虽说警方在下午六点多才召开记者会,发布通缉邵文杰的新闻稿,事实上,在下午两点多,这消息早已通报全国警政单位,请所有警界同仁密切注意车号「DY-XXX」的计程车。这当然和我在昏厥过去前所说的最後几句话有关。
当我清醒後,归霖竞把我扶到阳明医院一楼会客室的沙发上,随後就去向李组长报告我刚刚的遭遇。我整个人呢,就像一个被掏空的公事包一样----软扁扁的瘫在沙发上,两眼无神的看著正前方…不敢阖眼哪!一闭上眼睛,沈森那具在空中不住扭动挣扎、鲜血肉块四射的无头尸体,就会硬生生的占领了我所有的记忆!
就在我惊魂未定的时候,腰间突然传来一阵震动,我整个人吓的从沙发上弹到墙角,没想到震动感竟然跟著我一起移动,直到五秒钟过去,我的耳里传来一声声熟悉的音乐铃声时,我才警觉原来是我的手机响了,我再度陷回了沙发,按了通话键:
「喂,哪位?」
「听说,你刚才看了沈森死亡的『现场实况转播』是吧?」会问这种没有人性问题而不会发笑的,大概只有石法医这个人吧…
「是…真是让我难忘哩…」我有气无力的应著。
「有些问题想问你,不知道你现在行不行呢?」石法医又问。
「如果我说:不呢?」
「他哪里骨折?」他根本不理会我的抗议。
「没有错的话,全身应该都有,不过身体你们还没有找到,我想…应该是右手上臂最明显。」
「凶器呢?知道吗?」
「身上的伤痕是球棒,砍掉头颅的是武士刀。」
「还有呢?」
「双手双脚…应该都有绳索困绑过的痕迹吧…而且他长期被倒吊著,头颅应该有出现『脑充血』的迹象。」
石法医沉思了一会,才回答:「好小子,真有你的!」接著他转身告诉李组长:「这小子说的完全正确。我想,你们可以开始通知各县市发通缉令了。喂,吴桑,待会儿一起吃中饭吧,排骨饭加猪血汤?」
我先是一阵恶心反胃,然後呻吟的说:「我…我今天…大概吃不下东西了吧…?你们自便…」
挂上电话前,我还听到石法医传来十分「爽朗」的笑声,我可是连回嘴的力气也没有,骑上机车,回到家後坐在床上发呆,或许是太累了,在不知不觉中就沉沉睡去了。
晚上醒来,已经九点多,虽说肚子一阵咕噜乱叫,但著实没有胃口,想来想去,乾脆去找习学好了,半个小时後,我已经在「SUCK HELL」里的一间包厢,卧躺在暗红色的沙发上,在我身旁的,是我那火辣标致的马子。今天的她,穿了件纯白色的紧身T恤,在胸前却有一朵极为显眼的大红花,搭配上粉红色的小短裙,露出性感修长的双腿…真让人忍不住想对她上下其手一番。
可惜的是:我一点「性」趣也没有。
握著手中的琴汤尼,我的右手不自主的发抖著,看著我的窘况,习学贴心的紧握住我的手,将它贴近她那柔软具弹性的胸前,我看著她,她缓缓的闭起双眼,正当我要亲吻她那豔红的双唇时…一个煞风景的声音在外头响起:
「习小姐,外找!」
这麽一个浪漫的气氛被人忽地打断,习学非常不高兴,她瞪大双眼向布帘外的服务人员大吼著:
「没看见包厢外已经用布廉遮起来了吗?我老公身体不舒服,今天我谁也不见!叫他滚!」
「可是…」布帘外的女服务生嗫嚅著说:「他说…他们是吴先生的朋友…」
习学马上从沙发上跳起来,两手叉腰,大剌剌的瞪著我:「你…你居然敢找女人来我这间PUB?!」
我无辜的两手一翻,缩在沙发里:「我什麽都不知道…?今天下午去阳明医院,已经把我折腾的快挂了,我连办公室也没回,更没和别人连络…哪有什麽女人来这儿啊…?」
就在我们僵持不下的时候,我的手机响了,看著习学一张怒气高涨的脸,我连忙在她面前接起电话:
「喂,哪位?」
「嗨哟,无厘头,想见你还这麽困难哪?大牌记者喔!」
听见他的声音,我才松了口气:「呵…鬼灵精啊?死鬼仔,又有什麽事啦?」
「我现在在你马子PUB的门外,但是她们不让我们进来啊?」归霖竞在电话另一端鬼吼鬼叫的。
「我知道了…」我把手捂住话筒,然後抬头看著习学:「是我那警察朋友鬼灵精哪,他说要进来找我,方不方便呢?」我会这样问,因为这儿可是台北市著名的『蕾丝边·吧』,只有女同志才能进得来,男人想要进来,只有两种:一是厨师,二是送货员…而且还得从後门才得其门而入,这回鬼灵精想要进到这儿,说真的有点强人所难。
一听到是男人来找我,习学整个人心花怒放:「好呀好呀,反正有包厢,客人看不见。他们有几个人哪?」
「喂,你们有几个人哪?」我反问。
「嗯…连我在一起,四个,就是石法医、黄检察官、李组长和我罗。」
「啊…这麽多人哪?那我得问问。」我转头问习学:「有四个人耶,三男一女。」
「为什麽会有女的?」习学根本不管其他男人是干什麽的,她只在意:那个女人是干什麽的?她为什麽要来?
我哑然失笑:「她?她是检察官啦,我看他们来是为了讨论案情吧?」
五分钟後,一行人进到这个秘密包厢里,我尴尬的向李英才点了点头,毕竟早上直接冲到他办公室里对他大吼质疑的态度著实不好。
他挥了挥手,表示没事,不过脸上的倦容的确可以看出:为了这几天来所发生的凶杀命案奔波,他也苍老了许多。
除了鬼灵精之外,他们都是第一次见到习学,像习学这样外型亮丽抢眼的女孩子,很难不会让男人为她失魂落魄…换言之,如果有男人不看她反而是件奇怪的事。不过,她今天就遇上了,而且,一次还两个人。
石法医向她点了点头後,就倒在沙发上,摸著自己的肚子:「刚刚的猪血糕、猪肚汤还有猪头皮真他XX的好吃!」李组长坐在沙发上,闭上眼睛开始沉思。
我胃里一阵翻搅,转头就将刚刚喝下去的琴汤尼和胃酸整个吐到沙发旁的垃圾桶里,习学马上冲了下来,拿湿纸巾帮我擦拭。
半晌,我才苦笑著抬起头:「无事不登三宝殿,各位前来,一定有什麽要紧的事。是吧?」
黄检察官把拿在手上好久的资料往我面前一丢,没好气的说:「哪!这是今天解剖沈森的资料和数据,我想可能可以帮助你再想起一些什麽东西。」
归霖竞和石法医相视一笑,归霖竞甚至做了个鬼脸,不过,只有我看见。
不知道她为什麽心情不好,大概是和李组长同一个「毛病」:压力太大,来PUB就是要放松,习学叫了瓶红酒,我们就在包厢里聊了起来。
其实,在晚上十点多,谁也不想再谈公事,加上PUB放的正好是轻柔的爵士乐,昏黄的灯光,更让人心情沉淀,通体舒畅。
「我的老婆,说要和我离婚。」高举著手中的酒杯,李组长直盯著不住摇晃的威士忌,口气深沉的冒出这句话来。
大夥都不约而同的将目光集中向他,露出惊异的眼光。事实上,李英才组长的表现十分优异尽职,算是警界中少有的「悍将」,每次出任务都是身先士卒、劳心劳力。不过遇上「留头魔」这种奇案,任谁也无法找到蛛丝马迹,想破案真比登天还难!
石法医拍了拍他,并没有说话。黄检察官不时的偷眼看我,似乎是希望我能打破僵局。我咳了一声,打了个哈哈:「算啦,旧的不去,新的不来…」
没有人笑,也没人接话。我知道,这话接的不漂亮。还好灯光昏暗,没人看见我的脸一路羞红到脖子。
「嗯,组长,有没有想过,和嫂子再聊聊嘛?」归霖竞不愧是「鬼灵精」,马上见风转舵,换个话题。
不知是我眼花还是什麽看走了眼,我隐约的瞄见李组长的眼眶泛著泪光:「唉,我何尝愿意用媒体的力量来抓人呢?问题是:这案子不破,我一天无法安眠,连家也都很少回去了…而且上级的压力又这麽大,上面说,先放消息出去,反正到头来没有人会怪警方释放错误消息,一定是怪媒体胡乱报导。」
大家默然。谁也不说话,黄检察官不知为什麽,拼命喝著酒,一杯接著一杯,就在我举起酒杯打算向李组长致歉的同时,他的手机忽然响了。
「喂,我李英才,是,你说什麽?我知道了,我马上赶回去,对,石景城法医也在我这儿…」
挂了电话,李组长转过来对大家说了一件最不想听到的事…
大约三十分钟後,我们出现在西门町武昌街中,除了习学之外,李英才、石景城、归霖竞、我,还有一位已经喝到醉茫茫的黄欣桦检察官……一位基层员警看到我们过来,连忙向李组长、石法医等人打招呼,身边带著一位年约六十好几的男子,头顶微秃,穿著轻简的衬衫西装裤,员警表示,他是现场的目击证人:「就是这位,陈老伯,他在半个小时内,打了两次电话报警。」
「偶…偶看到他哩…电视上的那锅人啦!」那位老伯还心有馀悸的说著。
警员表示,这名陈老伯是大楼管理员,晚上在值夜班,正当看著电视的整点新闻时,忽然瞄见门外有一对年轻男女匆匆忙忙的经过,在他们的前方,还有一名男子。
「偶那时候还感觉就奇怪,为啥米伊两个人的头前会有个男的,走的就没甘愿耶…偶就站起来往前看哪…哇!惊死人!那锅少年仔手上拿著枪哩,叫前面那个人快点走啦!」
「你确定那个年轻男人就是电视上的那个邵文杰吗?」李组长问。
陈老伯用力点了点头:「偶不会记错的!我看了早报、晚报,还看了电视新闻,偶不会看错的!所以偶…偶马上打电话报警。」
「那…你为什麽会到楼上去看呢?」归霖竞不解的问。
陈老伯马上解释,由於他们大楼的九、十、十一、十二楼是旅馆,因此时常会有人进进出出的,他发现邵文杰三个人是从大楼旁边的电梯出来的,於是他打完电话後,直觉觉得阿杰出现在这间大楼里,铁定大楼里发生什麽事,就一楼一楼的清查,却没想到在九楼住宅户时,发现一件更怪的事!
「那锅女的我宰样啊,她是一个秘书小姐啦,其实喔,她是一间大公司老板的情妇啦,偶常常看见有个男的开宾士300载她回来,两个人就又搂又亲的上了电梯,然後那个男的喔,大概都十二点多才走哩!」陈老伯详实的说。
「不过偶告诉你们喔…」陈老伯马上又小声的接著讲:「这个何小姐其实粉花心哩,伊的男朋友偶就看过好几个,每个都不同。」
这样的消息对一头雾水的警方来说十分有利。因为这件新的案子,让疲於奔命的警方狠狠的再吃了一记閟亏。
「偶就好奇啊,那锅查某的房间门没关好,半开半掩的,偶就推门进去啊,偶就叫:『何小姐,何小姐,你在厝吗?』不叫还好,偶看到伊的床喔…差点惊到屎都跑出来!」陈老伯愈说愈激动,脸皮不住的颤抖,嘴唇也因恐惧而变紫。
「那锅小姐的头喔…就摆在伊的床上!哇!吓死偶了,这一定是那个电视上的那锅阿杰杀的啦!」他笃定的说。
我、归霖竞和另一警员对望一眼後,随著石法医和李组长上了楼。当然,所有鉴识人员也早已就位,检查案发现场有无可疑证物。
「嗯,这个女人长的还真不错。」石法医蹲在床前,仔细端详著眼前的头颅,冒出这句话来。
我和石法医是在当兵的时候就认识了。那时的他刚自成大法医学系毕业,在校期间还是跆拳道社社长,身高一百七十多公分,身材练的十分健壮,在当兵的时候,没出操时他就埋首书中,时常光著上半身,拿著棍子边打身体边念书,我笑他是悬梁刺股,他却有另一种说法:
「我才不是想睡哩,我是在练身体!把皮练厚点,这样以後被打才不怕痛!」石景城严肃的说。
认识这个人之後,我才真正明白什麽叫「天不怕地不怕」。当年在站卫兵时,有个新兵因为感情问题而在岗哨内开枪自尽,帮他收尸的,就是石景城。他连纸钱也不烧,香也不拜,就这样拿著汤匙,一瓢一瓢的把满墙满地的碎肉挖起,就连警方都佩服他的勇气。看著他「卖力」的挖著,我这个政战士不由得问他一个笨问题:
「石头(石景城的腻称),你不怕吗?」
石景城连头也不抬,用汤匙挖著墙脚角带血的碎骨:「惊啥小?他活著我都不怕,死了有什麽好怕的?」
从此之後,那个岗哨只有他敢站,因为事後,所有站那岗哨的人都遇过那个自裁的阿兵哥,就他没遇过。
「这个男人,不做法医真的太可惜了!」我心里不知为何冒出这个念头。
三年後,我当了记者,五年後,他真的也干到了法医。
听到他这麽说,我也蹲下来仔细注视著眼前的头,没错,如果不是只剩一颗头的话,这个女人还真是个美人胚子,妆化的十分浓豔,却难掩天生的丽质,长而翘的睫毛配上修剪合宜的眉毛,从她的双眸就能感觉到当她对男人抛媚眼时所能展现的『核能电力』。更别说高挺的鼻子和娇翘的唇型,甚至比一般模特儿或者一些小女明星也不逊色!
「喂,无厘头,你看看这个!」石法医递给我一个相框。
那是一张单人沙龙照,里头的女子身著低胸礼服,摆出来的媚姿搭配著修长的身形,丰挺的胸部,浑圆的臀部和完美曲线才有的腰身,也难怪,这女孩会有这麽多男人迷恋她。
「看够了吗?」一个低沉的声音自身後响起,把我和石法医都吓了一大跳,回头一看,一个身高约一百六十五公分的中年男子站在我们背後,双手戴著手套,手上还拿著笔记本,最让我惊讶的是:现在是七月底,凌晨十二点多,就算是晚上,气温大概也有二十五、六度,而这个男人竟然穿著西装,打著领带,过於正式的服饰不免引人侧目。
「长…长官好!」石法医马上起身,对他来个十分正式的敬礼,我还搞不清楚怎麽回事时,这名男子连看也不看我一眼,对著石法医说:
「这个人…是记者是吧?你们怎麽可以让记者进来呢?」
「我…我…」一时之间我也语塞,该怎麽介绍我自己呢?记者吗?灵媒吗?
「长官,他…他就是『无厘头』啦…」石法医比这男子高一个头,但也低下身来,小心翼翼的在这男子耳旁咬耳朵。尊敬的模样,是我这一生中从来没见到过的。
这男子生气的瞪了他一眼,破口大骂:「我管他有头没头的!记者就不准待在案发现场!这是规定!」
「你…你凭什麽说…说我是记者?」我没好气的问著。
他转过身,低头写著东西,头也不抬的说:「第一,你没带头罩、手套,就说明你不是警方的搜证人员;第二,你没穿制服,你也不是管区警员;第三,你没戴口罩,表示你不是检察官,第四,你穿著多口袋背心,表示你时常使用这些口袋,不是装底片,就是装纸笔,第五…」他右手後指,不偏不倚的指到我的胸口:
「你这儿…挂著『记者采访证』!」
「石法医,这…这又是『无头魔』干的吗?」就在我和石景城陷入尴尬非常的场面中时,
刚作完陈老伯侦讯的李组长,跑过来上气不接下气的问著。
石法医点了点头:「嗯,而且死的时间应该不到一天,可能是昨晚才遇害的,脸上的彩妆还十分明显,没什麽掉妆的痕迹…」李英才一看到身边的中年小个男子,也马上立正站好:「长…长官好!长官…我不知道你在这儿…歹势!」
归霖竞跑过来,对著李组长和石法医做简报:「死者叫何逸兰,二十六岁,是一间知名电脑公司老板的秘书,这间房子的名下是何逸兰的,不过听说出钱的是她老板,房子买不到一年,刚刚已经连络过她的老板,不过手机没开,人不知去向…咦,长官!你…你也在?」
这时,我真的快笑出来…那个中年男子的身材实在太娇小了,以至於几乎让人「忘了他的存在」,不过看到众人毕恭毕敬的模样,想捧腹大笑的冲动又硬生生的吞了回去。
这时中年男子开口了:「刚刚楼下那位管理员说,她好像还有其他男朋友,是吗?」
归霖竞摇了摇头:「这点我们还在查证中,看来,要先找到她老板再说。」
醉醺醺的黄检察官不耐烦的门外大声叫著:「你们男人啊!真是太可恶了!包什麽二奶?!现在好啦!女朋友死了,这件『金屋藏娇』的事也要爆发出来,看他以後怎麽做人?」
中年男子皱了皱眉头,声音低沉的说:「警方找了半天电话拨不通,原来黄检察官在这儿啊…怎麽喝成这样还过来案发现场呢?实在太不像话了!」
大家你看著我,我盯著你,谁也不敢接话。
「对了!你!」这中年男子指著我,简单的下了个命令:「出去!」
归霖竞连忙拉著我往外走,我愈想愈气,双手拳头紧握,到了楼下,我马上回头破口大骂:
「哇靠!这男的是谁啊?摆这麽大的架子?!」
「你不认得他?也难怪,这个人叫李秉强,是台北市警察局督察室特种勤务督察,去年才从美国回来,平常很少会请他出面的啦…除非是很大的案子,否则要请他都很难哩…」归霖竞拉我到一旁,小声的描述著:
「他真的很行,之前曾经在美国的FBI哪儿待过,学习并研究一些连续杀人犯的心理和犯案过程,你知道像他们这种人哦,可以依现场的状况、尸体摆放的位置、相关的地形地物、致命伤口的产生、凶器的种类,有无性侵害等等来推敲,不用资料,不用指纹,就能把凶手的年龄、外型、特色、穿著、习惯和身材说的一清二楚,超强的咧……我想这次会轮到他出马,大概也是借重他这方面的专才吧。」
「嗯…难怪…难怪会这麽『臭屁』,那为什麽我不晓得,你们全认识他咧?」我又好奇的追问著。
「这还不简单?」归霖竞笑著说:「他的布达我们都要到场啊?谁知道那天你去哪儿了?对了,关於这个人,你知道他多少?」
我低头看了看那名字,脑海里浮现出这个人的相关资料,这个知名电脑公司的负责人,已婚,有儿有女,年纪不过四十多岁,已经是亿万富翁了,而且形象也不坏,不时从事一些公益活动,就连经发会都邀请他参与,现在却因女友的被害,使得两人的「婚外情」即有可能因此而曝光,名誉的损失金钱也难弥补…这或许真的是得不偿失啊。
归霖竞看见陈老伯在警车里,一个人怪无聊的,於是就上前打屁:「喂,陈桑,『歹就捕』啦!没啥米好惊的啊…做个笔录,马上就回来了啦!」
陈老伯看了看他,又看了看我,嘴巴动了动,又好像不太想说,我看他有事想讲,便凑到警车旁:「喂,陈桑,你是不是有事要说啊…」
「偶…偶好像有看见…伊个坏人他…他们驰走的车子车牌喔…不过喔…偶…偶惊偶真的不太记得咧…」
我和归霖竞对望了一眼,他点了点头,知道我的用意,我把手伸进车窗,拍了拍陈桑的手背,然後抓著他的手说:
「没关系,陈桑,你先想看看…」
就在这一瞬间,我很快的进入了他的脑海里,用一种,称之为『快转』的方式吧,找到了最後一幕:一个男子在前面踉跄的走著,另一个瘦高的男子则不停的催促著他,在他们两人的後方,跟著一个高眺的女孩,还不时的回头看…他们上了辆计程车,车牌号码是…
「伊…伊驰的车是…」陈老伯还没把话说完,我就接下来了:「是计程车,对吧?」
「咦…你…你哪知?」陈老伯瞪大眼睛看著我。
我点点头笑了笑,然後转身告诉归霖竞:「错不了,Q6-×××,我看到了!」
归霖竞马上拿出笔,写在自己左手手心:「谢啦!我去告诉他们…就说…是陈老伯看到的!」说完就匆匆上楼了。
经过这麽一折腾下来,看看时间,也已经凌晨快两点了,打了个哈欠,趁其他媒体还没有来,先回家休息休息。骑到一半,忽然有种想找习学的冲动,心想,反正已经这麽晚了,她也该休息了,於是车头一转,就往「SUCK HELL」的方向骑去。到了店门口,居然已经打烊了,铁门也拉了下来,但是地下室还是传来阵阵吵杂的摇头音乐,还有一些零星的尖叫声…与其说是尖叫,不如说是惨叫还像一点!我愈想愈不对,正准备下车趴在地上听听究竟是怎麽回事时,有个人在我背後说著:
「喂!你要干什麽?」
我回头一看,一个高瘦的人影在我後方出现,而我,正好面对著路灯,在强光的照射下,只能隐约的看见他的身影,从身高和体型看起来,「他」,应该是个女性。
「我听到有些尖叫声…你…有没有听到?」我眯著眼睛,用左手遮住眼前的强光,关心的询问著。
她,没有接话,只是冷冷的再问了一遍:「你,在这儿干什麽?」
「我…?我听到这儿有些怪声哪…我…」说到这儿,我的右手上臂又开始起了一阵鸡皮疙瘩,一股妖气从她身上忽地散发出来,狠劲地直扑向我,我不由得闭上了双眼,但刹那间惊觉自己正现在陷入一个十分危急的情势中,我右手捏了个「制妖咒」,左手也比出了密宗退魔的手势,不论对方从什麽方向攻击我,只要不是将我一击毙命,我都能有馀力还击!
过了大约一秒,我睁开双眼,迅速起身往後一弹,「碰」的一声,背後先靠上墙壁,随即蹲下,以防身後遭人偷袭,不过我这些动作都是多馀的,左顾右盼,眼前哪有什麽人?有个巡逻的警察看到我在那儿跳来跳去,坚称我喝醉了酒(谁叫我就在PUB前面大跳『摇头舞』?),要我到最近的检测站,看看我的酒精浓度有没有超过。
「我就告诉你我没有喝酒啊…」我急忙抗辩。
「那你怕什麽?和我走一趟,检查一下马上就可以知道结果了。」这警察坚持。
说真的,今天已经很糟糕了:上午和李英才吵架;下午又「亲眼目睹」沈森死亡的惨状;晚上又看到另一个「留头魔」的手下冤魂,还被一个国外回来的小矮个狠狠的凶了几句;一肚子大便,想来和自己的马子温存温存又被莫名其妙的妖怪偷袭…现在又有一个怪警察不让我骑车闪人,还硬拗我喝酒,愈想愈火,眼睛一闭,默念了个「读心咒」,三分钟後,决定让他知道小老百姓不是好欺负的:
「你…郭警员是吧…去年才从警专毕业的呵,你这个月的『业绩』不怎麽样,所以才找我『秽气』,对吧…?」
他听到我这麽说,整个人楞了一下:「你…你怎麽…知道我姓郭?」
「知道你姓郭有什麽了不起,嗯,让我看看,你这个月的业绩不好,欠奖金是吧?喔,我知道了,原来是想帮小女朋友买生日礼物啊…我告诉你,你的『大』女朋友早就知道你在外头有小女友啦,不过也没关系,她本来也没把你当成结婚对象,你认不认识一个叫『黄×仁』的人呢?」我毫不犹豫的,就把他最隐私的部份淘淘不绝给说出来。
这下他可呆了,身体也不自觉的往後退,喃喃的说:「黄×仁…黄×仁…真的是他!我就知道佳佳和他有鬼!靠,真的背著我偷人…」
看到一副气急败坏的模样,我马上追加一句:「郭桑,搞不好你家佳佳…现在正躺在他的床上喔…」
这名警员马上拍大腿:「对呵!她知道我今晚值夜班,她知道我今晚值夜班…我马上打电话给她…谢谢你喔…!」
我点头回礼,心中暗自窃笑,骑上机车马上落跑,就在发动机车的时候,还不时听到从後方传来声声的咒骂:「你现在人倒底在哪里?你说你在家?我打电话到你房间也没人接啊?你骗鬼啊?你是不是在黄×仁哪里!说!」
隔天上午,我进了杂志社,和总编周志昌讨论一下目前「留头魔」的案情,截稿在即,他叫我先写一篇有关邵文杰和沈森之间过节的专题报导,虽说我手头上的资料已经十分完整,但目前案情进行到什麽情况我也不甚清楚,想了想,还是拨个电话给鬼灵精比较妥当,於是打他的手机,不过他接电话的反应倒叫我十分好奇:
「我现在正在开会啦…不能说话。待会再打电话给你…」他十分小声的说著。
「开什麽会那麽神神秘秘的?你们平常开会不是挺大声的吗?」我不解的问。
他说话的声音更小了:「哎哟,还不是昨晚的那个李秉强!他说他发现一些线索,希望我们协助清查一下…」
有线索了?!这真是个可喜可贺的消息。我连忙追问:「喂,我可不可以『旁听』哪…」
「要来就快点!在市刑大七楼会议厅!记住!别告诉别人是我说的喔…挂电话了!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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