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乐将玉塔递给琴心,声称这是自己挑选的最佳贺礼。

  琴心本也以为如此,可是一看到玉塔底座上的血痕,刚到舌尖准备夸奖吉乐的话又收了回去,她什么也没说,只是将桌上早已经准备好的一只锦盒递给吉乐。

  吉乐微微一愣:“这是什么?”

  站在琴心身后的法尔莉以袖掩唇,笑道:“少爷,锦盒里面的才是上好的贺礼。”

  “那这座玉塔怎么办?”

  法尔莉故作严肃地道:“放在少爷床头,每天拜上三拜,保佑少爷以后别花冤枉钱。”

  这是什么话?!吉乐算是彻底听明白了,与其说眼前这主仆二人看不上这座白璧微瑕的玉塔,不如说她们从来就不相信自己的能力,因此在自己出去买贺礼的同时也准备一份贺礼。

  吉乐的脸色立刻显得很难看。他一句话也没说,拿起锦盒和玉塔就走了。

  大厅里只剩下琴心和法尔莉两个人。

  琴心责道:“法尔莉,下次不准多嘴。”

  “夫人很在乎少爷的感受?”法尔莉目不转睛地看着琴心问道。

  琴心连忙躲避她的目光,同时叱道:“妳越来越放肆了。”

  法尔莉低下了头,道:“奴婢下次不敢了。”

  琴心镇定下来,柔声道:“我现在除了想把孩子生下来,再没有其它的想法,下次别乱猜了。”

  法尔莉似乎不同意琴心的说法,嘴唇翕动了数下,似乎想说什么,但最终还是没有说出口。

  吉乐抱着玉塔来到天月的房间,准备向她请教除去玉塔上的血痕的办法。

  在吉乐的心里,天月和宁芙神卫有点不同,她不仅仅是一位宁芙女神,更是一个女智者,几乎无所不能。

  从她道出武学有“七劫之说”,到轻松地将垂死的巨牧和严蝶从鬼门关拉回来,这一系列的事情都让吉乐深深地相信她无所不能。

  此刻天月正在房中坐息,吉乐悄悄地走进去,也不吵醒她,只是静静地看着天月艳丽而又圣洁的脸庞,也许只有宁芙神卫才能将这两种气质完美地融合在一起,让人永远也看不够。

  吉乐一走到门外,天月就醒了。她以为吉乐会叫醒她,不想吉乐对她如此尊重,竟然宁愿在一边苦等。天月心里暗暗感动,于是自动睁开了双眼。

  吉乐喜道:“妳总算醒了。”

  “公子找我有事?”

  吉乐呵呵一笑,似乎很不好意思地问:“平时好玩的事情都不叫上妳,有事了才来找妳,妳会不会觉得我很势利?”

  天月没想到他会问这个问题,抿唇一笑,道:“有时会,不过公子已经来找我了,不管为了什么,都让我觉得自己还有用。”

  吉乐搔了搔头,继续追问:“妳真的这么想?”

  天月点头道:“我是公子救出来的,立誓自愿跟着公子。因此,公子无论做什么,天月都认为肯定有道理。”

  吉乐讪讪地笑道:“其实也谈不上什么道理,只是家里人太多,没法个个顾得上。”

  “既然人太多,为何公子还要一个又一个地带回来?”

  吉乐微微一怔道:“我也曾想过,想来想去,只能总结出一点──自己太心软了,这是最大的缺点。”

  “不过也是优点。”

  “说得对!”吉乐大表赞同地连连点头道。

  “公子怀里抱的是什么东西?”

  吉乐几乎将玉塔的事忘了,听天月一说,连忙将玉塔递过去,同时说明了来找她的原因。

  天月微蹙柳眉地道:“除去血痕不是不可能,但是可能会引起内里玉质的碎裂,造成局部不再晶莹剔透。”

  “那有没有两全其美的办法?”

  “我试一试。不过,需要三天时间。”

  吉乐点了点头,道:“那就先放着,今天我带妳去参加一个婚宴,据说很热闹。”

  “是奖赏吗?”天月笑问。

  吉乐嘿嘿一笑,道:“就算是吧!”

  按照蓝月帝国的习俗,婚宴从下午开始,一直进行到第二天黎明。新郎这一方会举行各种庆祝活动,一直将宾客挽留至深夜(一般以过了午夜为限)。

  陪同吉乐一起赴宴的,除了天月,还有亲卫当中的鲁光头、水逐秀、李幻和阿基思,他没有将敖铃儿、玉露和眉茵带在身边,主要是为了防止遇上贝奇英。

  虽然他现在已经不怕别人识破他的身分,但是多一分隐秘也就多一分胜算,他不想太早曝露身分。

  雷督府(雷提督府的简称,雷提督有时也被人称为“雷督”)位于城南,与贫民窟只隔着两条街,可是与贫民窟相比,这里简直可以被称为天堂。

  今天的雷督府门前车水马龙,花团锦簇,一派喜气洋洋。

  吉乐乘坐的是一辆豪华马车,他和天月坐在里面,鲁光头等四名亲卫策马护卫在车外。

  吉乐今天非常得意,因为他亲自给马车刻上了一个“雩花”标志,声称这将是佩蒙家族的家徽。

  (注:雩花,花小如豆,成簇而生,色微蓝,清香。)

  天月在临行前问他为什么要这么做,吉乐傲然地道:“家徽是一个家族的标志,没有家徽的家族不能称之为真正的家族。”

  这句话说得一点都没错。

  在蓝疆,家徽对一个家族的重要性,就像国旗对一个国家的重要性,真正的家族通常以它的家徽为荣。

  佩蒙家族历时仅仅七代,因此还不能算是真正的家族,所以它没有家徽。一个真正的家族通常有很悠久的历史,动辄以千年计,这种家族的家徽往往被各国所公认。吉乐给佩蒙家族冠上家徽,其实并无意义,因为这种家徽不会被任何人所承认。

  送上请帖和贺礼之后,吉乐被迎宾引至一间精舍小憩,正式的婚宴将在半个时辰后举行。精舍位于一个幽静的花园里,与之相邻的还有数间精舍。

  吉乐是永远坐不住的,屁股在椅子上还没坐热,就起身走出了精舍。天月立即让鲁光头、李幻、阿基思三人跟在他身边,只留下水逐秀一人陪自己。

  按照蓝月帝国的习俗,新娘一早就被迎入了夫家,她将静静地坐在新房里,一直待到下午婚宴开始,才与新郎相携而出招呼客人。

  然而,雷督府的新房却有些与众不同。在这里,感觉不到丝毫的喜气,相反,一阵阵的怒斥声正从新房里传来。

  幸好,新房周围十丈已被雷府划为禁地,并派了重重侍卫把守,否则,这些怒斥声传入宾客的耳朵内,肯定会引起他们诸多的联想。

  “你去把雷剑找来。”新房里传来一声断喝。

  片刻之后,新房的门开了,从里面惶恐地退出一位管家打扮的中年男子。

  不到一盏茶的时间,身为新郎官的雷剑就匆匆地赶到了新房。

  他没有直接进入房中,而是在门口小心地敲门道:“符小姐,雷剑告进。”

  过了良久,新房里才传来一声娇哼,雷剑这才敢小心地推门入内。

  上述的情景被一个有心人凑巧看见了,这个人不是别人,正是一向喜欢隐身跟在吉乐身边的玉露。

  她不敢太过靠近新房,因为她察觉到在新房周围潜伏着几名高手,太过靠近的话,会有曝露行踪的危险。因此,她选择了小心离开。

  吉乐在花园里走了一圈,什么人都没遇到,他甚至开始怀疑自己已经被人遗忘了。鲁光头三人跟在他后面,像穿花蝴蝶一样在园中无所事事地行走。阿基思和李幻还能保持沉默,鲁光头则不行。

  鲁光头追在吉乐身后问道:“伯爵少爷,您打算去哪儿?”

  “你怎么这样称呼我?谁教你的?”吉乐不答反问道。

  鲁光头摸了摸光光的大脑袋,傻笑道:“您既是伯爵,又是府里的少爷,我想我应该叫您伯爵少爷。”

  吉乐对他摸脑袋这个动作很有好感,因此拍了拍他的阔肩膀道:“大个子,以后别叫我伯爵少爷,叫我老大。老大让你吃香的,喝辣的。”

  “我觉得叫伯爵少爷比较有气势。”鲁光头傻傻地道。

  “那好,以后你叫一声伯爵少爷,我扣你一个金币的薪水。”吉乐戏谑地道。

  鲁光头赶紧垂下脑袋:“那我叫您‘老大’。”

  “这才乖。”吉乐眉开眼笑地道。

  对于这种逼迫善良青年加入“黑社会”的恶行,李幻和阿基思则当作没看见,免得自己的良心受谴责。

  吉乐收了鲁光头这个小弟,心情大爽,原本因无聊而产生的郁闷立即一扫而空。

  这时,他们恰好走到花园里的池塘边,吉乐忽然想起几天前鹿寒雪将脚泡在寒水里,好像很舒服的样子,反正闲着也是闲着。

  他想到就做,脱了鞋袜,找了池边的一块石头坐下来,想都没想,就将脚伸进了水里。

  初春的水虽然冰寒,不过,将脚伸进去的一剎那并没有感觉,反而有一种超越了感官知觉的柔和迅速地向大脑传来,令人陶醉。

  然而,这种美好的感觉持续了不到十分之一秒,脚就向大脑发出了寒冷的警告。

  吉乐还沉醉在刚才一剎那的美好感觉里,在百分之一秒的瞬间,意识还处于混沌状态,身体却已经应警自行运起了火属性的红月真气,只见他的双脚突然隐隐泛现红光,意识也恢复了,再感觉不到寒冷。

  相反的,当皮肤与寒水接触的时候,红光同时流经皮肤下的经脉,一种奇妙的感觉从他的心底升起,他说不出来是一种什么样的感觉──那已经超越了语言所能表达的范围,彷佛他的眼睛延伸到了脚上,他清楚地看到一丝丝寒气从足部渗入,却又被红光逐步消解,红光不减反涨,彷佛它能从寒气里吸收能量一样。

  吉乐沉浸在这个玄妙的世界里,看着红光一点一点地膨胀,就像看着一个婴儿成长一样。

  鲁光头三人原本以为吉乐在寻找刺激,但是很快,他们便发现吉乐足部的异状。鲁光头和阿基思只是觉得玄奇,因为他们两人之中,鲁光头没修习过内家功夫,阿基思只是纯粹的魔法师,但是李幻却颇晓真气,看到眼前这幕情景,他眼中有抹奇光一闪而逝。

  可能因为三人太专注了,又或者别有原因,身后突然有人发问,他们竟然都没有发觉。

  “将脚泡在水里很舒服吗?”有个女人突然在身后问,问的对象显然不是鲁光头三人,而是吉乐。

  不知为什么,吉乐一听到她的声音,竟然一惊而醒。

  鲁光头三人也颇为惊骇,他们没想到竟然有人能欺至他们身后三尺之处,不为他们所觉。转身一看,才发现是个打扮得十分妖艳的黑衣女人,她左手拈着一朵艳红的鲜花,不时放在鼻端嗅一嗅。

  吉乐没有将脚从水里收回,仅仅转过头来道:“小姐如果有兴趣,可以来试一试,很有趣的。”

  女人露出感兴趣的表情,道:“奴家很想试一试,可惜还有事待办,改日再与公子细细研究一下这泡水的功夫。”说完,送了吉乐一个勾魂夺魄的眼神,然后就袅袅婷婷地走了。

  吉乐似乎对她很感兴趣,对着她的背影喊道:“妳叫什么名字?”

  “奴家名叫十娘,公子记清楚了。”女人虽然走远了,她的答话依然清晰地随风送来。

  阿基思不解地问:“少爷,您喜欢这种女人?”

  吉乐白眼一翻道:“问问而已,总好过什么也不知道。”

  阿基思嘿嘿一笑,看样子他不相信。不过,吉乐也懒得解释,看看时间差不多了,赶忙收拾停当,向精舍走去。

  吉乐一回到精舍,就听天月埋怨道:“公子,怎会去了那么久?已经有人来催过好几次了。”

  吉乐呵呵一笑,道:“刚才主人家让我等,我现在让他也等等,不算过分。”

  天月没好气地白了他一眼。

  吉乐忽然使劲地在空气里嗅了嗅,奇道:“玉露刚才来过了?”

  天月诧道:“你怎么知道?”

  吉乐诡秘地一笑,道:“这是秘密,如果说出来,以后再用就不灵了。”话头一转,问道:“有什么事吗?”

  天月将玉露看到的雷府异状对吉乐小声地说了一遍。

  吉乐沉吟了片刻,道:“看来这场婚姻很不简单,婚宴还没有开始,就出现了各种希奇古怪的事。”

  “公子也发现了异状?”

  吉乐摇了摇头:“说不上来,只是觉得很诡异。刚才我在花园里碰上了一个自称为‘十娘’的黑衣女人,她手里拿着一朵红花,表面看上去毫无可疑之处,但我总觉得她有点怪。”

  “那是毒十娘!”空荡荡的角落里忽然有人惊呼道。

  吉乐差点吓了一跳,不禁笑骂道:“玉露,怎么像只老鼠一样躲在一边?”

  角落里光影一晃,现出玉露千娇百媚的身姿。

  她急急地走到吉乐身边问:“公子,你碰上毒十娘了?”

  “是‘十娘’,不是毒十娘。”吉乐纠正道。

  “不会错的,她就是毒十娘,爱穿黑衣,手持红花,打扮妖艳,没有错的。”玉露几乎哭出来道:“公子,你是不是闻了那朵花?”

  “妳怎么了,玉露?”吉乐从来没见过她这么紧张,赶忙上去抱着她问。

  “那朵花有剧毒,近距离闻了超过半盏茶时间,必会中毒,而且中者无救。”玉露珠泪滚滚地道。

  吉乐爱怜地连连擦拭她眼角的泪水,安慰道:“我一向福大命大,告诉妳,公子我没有闻那朵毒花,只是恰好碰上那个女人而已。”

  “真的?”玉露惊喜地问,脸颊上依旧挂着泪水。

  吉乐认真地点了点头。玉露忍不住在他脸颊上亲了一口,如花一样笑了。

  吉乐继续将她脸上剩余的泪水擦去,边擦还边埋怨道:“一会儿哭一会儿笑,将脸都弄花了。”

  玉露娇吟一声,将头埋入他的怀里。

  吉乐呵呵一笑,开心极了。

  过了一会儿,玉露恢复了正常,吉乐才仔细问清楚那位毒十娘的底细。

  原来他刚刚在花园里遇上的女人确实是毒十娘,毒十娘和“十大杀神”一样来自于月教,属“月神十杀”当中的第二杀,称为“毒娘索命”。

  她的武器就是手中的那朵红花,据说那是玫瑰的一个变种,经过毒十娘特别培育,培养成一种含有剧毒的玫瑰。任何人只要近距离闻了毒花花香半盏茶时间,就会中毒,三日之后必将暴毙,死状非常凄惨。

  “毒十娘混进婚宴,究竟要做什么?”吉乐疑惑地道。

  天月笑道:“根据玉露妹子的描述,我想她大概只为了一个目的──杀人!”

  “她想杀谁?”

  玉露沉吟道:“谁逃过了月神十杀第一杀,谁就是她的目标。”

  “妳是说──特雷亚!”最后三个字,吉乐、玉露和天月三人同时出口。

  “一切都弄明白了。”吉乐智珠在握地道:“毒十娘想杀特雷亚,但平时很不容易接近特雷亚,所以她混进婚宴,目的就是想接近特雷亚,然后杀了他。当然,杀人的工具就是那朵毒玫瑰。”

  “接近特雷亚的最好时机莫过于婚宴高潮阶段的舞会。”天月接道:“这种从塔布济奇帝国传过来的宴客方式,为本国大多数贵族所喜爱。特雷亚如果受邀参加婚宴,必然也会参加舞会。到时候,以毒十娘的美貌,必然会引得特雷亚上钩。”

  “从来只听说玫瑰有刺,今天才知道玫瑰有毒。”吉乐故作慨叹地摇头道。

  玉露嗤之以鼻地道:“公子碰了那么多玫瑰,也没见中毒。”

  吉乐得意地道:“那是因为我碰上的都是带刺的玫瑰,我不怕刺──哦,谁要来刺我啊?”

  玉露和天月都转过头去,当作没看见。

  婚宴在雷督府的宴客厅举行,大部分宾客都已经到了。

  他们三五成群的站在大厅内,彼此互相介绍身边的女人、朋友。也有一些人坐在外围的白色靠椅上,身旁放着丰盛的食物和美酒,不过他们大多是孤身来此,身边既没有女人可以调笑,也无朋友可以介绍,只能作“壁花”。

  吉乐将鲁光头等四名亲卫留在门外,然后带着天月走入宴客厅。

  他不想太招摇,所以一进入宴客厅,并不径直走进大厅中央,而是自然地左转,向一边走去。

  尽管这样,以他昂藏的体形和天月艳绝尘寰、超凡脱俗的美姿,仍然吸引了很多人的眼光。某些男子眼中分明写着:今晚的舞会一定不能放过那个女的。

  吉乐环顾整个宴会厅,都没发现特雷亚和毒十娘,不禁暗暗失望。

  就在这时,身边不远处传来一阵豪笑,一位面如重枣,头发稍显花白的锦袍男子向他走来,边走边笑道:“伯爵大人赏光莅临寒舍,真是蓬荜生辉。”

  吉乐一见这个样子,再与琴心叙述的风火雷电四提督的相貌一对照,知道他就是婚宴的主人──雷督,连忙拱手笑道:“雷督大喜,夏华怎敢不到。”

  “话不是这么说。”雷督正色道:“伯爵大人深受女王陛下宠爱,最近一定很忙。在这种时候还能莅临寒舍,是给了本督天大的面子。”

  吉乐皱了皱眉,他不知道对方的话是赞赏还是讽刺,于是避过正面道:“雷督叫我夏华好了,叫伯爵大人太生分,夏华也当不起。”

  “那本督就不客气了。”雷督立即道。看来他对称呼一个比他小几十岁的“孩子”为伯爵大人,也很不习惯。

  他正想与吉乐闲谈几句,厅外忽然又走进来两个人,雷督连忙告了一声罪,赶紧笑呵呵地迎了上去。这个举动顿时令他在吉乐心里的形象大打折扣。

  雷督热情迎接的不是别人,正是特雷亚,跟在特雷亚身边的正是吉乐一直在寻找的毒十娘。

  看到特雷亚拥着毒十娘的得意模样,吉乐不禁暗骂:“不知死活!”

  雷督与特雷亚客套了几句,然后亲自引入厅内。

  对特雷亚身边的女人,他却没仔细看,一方面固然因为礼貌问题,另一方面也因为对方面生,他没看出来历,以为只是一位风尘女子。

  特雷亚没打算站在厅内,直接领着毒十娘坐到一边的靠椅上。一坐下,毒十娘就习惯地嗅了嗅手里那朵艳红的玫瑰。

  这个动作同时也落在了雷督的眼里,不知为什么,他忽然浑身一震,望向特雷亚的眼神也变了,多了几分的怜悯。他收回了原本想离开的脚步,站在原地,似乎在权衡某件事。

  特雷亚刚想与毒十娘调笑,忽然发现雷督还站在身边,他脸上掠过一丝不愉之色,意思很明显:你这个人怎么如此不识相!

  雷督在心里暗骂了一声“不知好歹的东西”,但是脸上仍然挂起了热情的笑容,向特雷亚道:“二公子,你不觉得这位小姐的玉颈上少了一条珠链吗?”

  特雷亚一看的确如此,不过却有些迟疑地道:“可惜现在无法买到珠链。”

  雷督笑道:“二公子不必发愁,最近有位朋友送给老夫一些产自京唐国的古钻,已经请工匠做成了几条项链,二公子如不介意,老夫借花献佛代二公子送这位小姐一条链子,聊表心意。”

  特雷亚显然没想到雷督会如此巴结自己,一时不知道该怎么回答。雷督也不管他是否点头应允,立即就请毒十娘跟他走。

  毒十娘当然看出雷督别有用心,但她就像没事人一样,步履生姿地与雷督比肩走进厅内通向后堂的小门。

  特雷亚也不笨,他当然能觉出其中的不妥,可是他现在已经无法反悔,只能暗暗地期望雷督不是个老色鬼。

  当然,在祈祷的同时,他已经不客气地将雷督所有的近亲问候了一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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