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原落神城城主,夜摩佣兵团副团长奢华的大客厅里,奥非罗克和罗歇里奥元帅正凝视着客厅的一个大沙盘。

  两人都是面沉如水,沉默不语。

  “元帅,”奥非罗克终于开口了,“虽然夺了这个落神城,可是存粮却不如预想的那么多。这次陛下发兵十万,却只有五万人运送给养,现在军中存粮只够支撑半个月的。陛下没打过什么仗,可是元帅你一生大小战争经历无数,战绩骄人,没有理由不知道补给对于战争的重要性吧。”

  “圣骑士先生,”罗歇里奥低沉的笑声在大厅中响起,“你虽然年轻一辈中最杰出的天才,可是经验的作用对于政治来说有时候要远远超过天才。这次战争在军事上虽然并不高明,但在政治上却是非常高明的做法。可惜你我都是军人,现在处境虽然困难,但就算是为了同盟的子民,我们也得打赢这场战争。”

  奥菲罗克欲言又止,他明白以如今政治上的微妙局面,有些事情是心照不宣的,而有些问题,也是不大合适摆台面上来的。

  他叹了一口气,皱着眉头望着沙盘。落神坡地形如漏斗,大的一场面向着菜茵同盟,随后逐渐收窄,直至收成一条宽仅三公里的。长十余公里的狭窄通道。短短数月之间,通道上已经多了一个临时建成的小要塞。三道六米左右的土墙依地势逐次建起。通道两边山势较为险峻,罗恩人在两边各建立了十余个堡垒,他们为数不多的魔法师多配置在这些堡垒之中,居高临下,足以打击整个通道正面。

  罗歇里奥元帅身材高大,一头银发梳得一丝不苟,清铀的面容充满了岁月和经历的魅力。奥菲罗克知道,年轻的元帅可是整个同盟著名的美男子。身居高位久了,现在奥菲罗克已经无法从这张脸上探出一点心事了。实际上奥菲洛克非常想知道为何同盟两大魔导士耶罗和拉萨,还有元帅的密友星空剑圣普罗西斯。都没有随军出征。

  要知道此次出征几乎倾尽了莱茵同盟军力,单以军力而论。莱茵同盟其实与罗恩公国相差无几,但在魔法师的实力和强者数量对比上却是远远超过了罗恩公园,罗恩公园既无大魔导士也没有圣骑士,剑圣一级数的武者。而莱茵同盟明地就有两大魔道士和一个剑圣,若算上埃丽西斯和奥菲罗克,有要多一个圣骑士和一个大魔道士。如此实力,就是与三个帝国相比也相差有限。

  既然莱茵同盟的魔道士和剑圣都未出征。奥菲罗克也不愿意泄露自己圣骑士的实力,所以这场战争很奇怪的变成了一场常规性的战争。当然同盟皇帝路易九世还是把他的宫廷魔法师团派了出来,教庭地宗教审判所也秘密地派出了一支混合了圣骑士,光明法师和圣堂武士的小部队协助奥菲罗克。教庭十二圆桌骑士自然也是跟随奥菲罗克的。

  宗教审判所向来就让奥菲罗克不太舒服。这更由于他们的存在使得他不得不把埃里西斯留在了大公府里。宗教审判所是教会最极端地组织:未日审判团的大本营。对于这些狂热得已经疯狂的家伙,奥菲罗克一向讨厌的很,能离远点就离远点。

  “元帅大人。若我们正面强攻这条防线地话,你看成功机会有多大?”奥菲罗克皱眉问道。

  罗歇里奥慢慢道:“落神城的夜摩用兵被我们用计骗出了城,这次我想罗恩公国定然会龟缩在防线后面,不敢再出头。毕竟六千夜摩用兵在半天内被全歼,非天骑士团哪个卡朋老东西再是笨蛋,一定会估计出我们的实力的。如果正面强攻的话,应该半个月内拿下这条防线。对方的五万人也跑不了几个。不过……我们的损失恐怕也会是这个数字。

  奥菲罗克无言地看着沙盘。他知道罗歇里奥元帅虽然名声不显,军事上的天才几乎不逊于自己地父亲。黄金狮子还是太年轻了,这也是他第一次指挥数量如此庞大的军团。论行军布阵,他自知还是要逊于元帅的。

  五万人的损失是无论如何不能接受,他暗叹一口气,若是精通大范围杀伤性的魔法的耶罗在此,一切的问题就迎刃而解了。

  落神城外有一座简陋的小小的军营。这座军营很奇怪,警戒的人数远远地超过了其他的军营,而且戒备的对象竟然是营中的军人,军营里只有三百多个骑士,军纪极度散漫,大多数人躲在帐幕里休息,少数的几个人在保养装备或者是擦洗马匹。

  一小队巡逻士兵自军营中穿过,一个年轻且表情傲慢的下级军官不宵地看着营地里懒洋洋的骑士们。他对自己少校的军衔很是满意,却发现这里没有一个人正眼看他一眼,特别是一个骑士坐在一个橡木酒桶上,正仔细地擦着战枪。这个骑士正好地挡住了这队巡逻兵的路。

  年轻军官见骑士毫无让路之意。啐了一口,骂到:“真是一帮人渣!一点礼仪都不懂!对马的态度比对人都好,难怪给关到这里来!要是给老子个机会,一定要让你们知道什么是真正的骑士……话未说完,身后一个老兵不顾地位的高下之别,一把捂住了他的嘴。

  那军官挣扎开来,老兵手上浓重的枪油味和汗臭几乎把他熏了过去。他可是伯爵之子啊,又是八级的骑士,那曾闻过如此味道?就在他大怒欲骂之际,按老兵又要上来捂嘴,吓的他后退了一步。

  老兵上前一步,低声道:“大人,这里都是些死囚!不能招惹狮牙营里的人!”

  那军官年轻气威。如何肯听这些?他站在拦路的骑士面前,喝道:“现在站在你面前的是少校骑士队长!给我把路让开!”

  那骑士头也不抬。淡淡地道:“从早上起我就坐在这里了。大人想找我的麻烦,立立威风就直说。何必绕来饶去的?”

  军官气的满脸通红,他四面一看,狮牙营中的骑士都放下了手里里的活开始看热闹。特别是看着自己的目光,为什么总感觉象是在看死人一样?

  但这让他的怒火更加地旺盛了。噌,年轻军官长剑出鞘,大喝道:“杀过人有什么了不起吗?老子光这场仗就已经杀了三个人了!来人哪。把这个人渣给我抓起来,光是藐视上司这一条,老子就要抽他三十鞭子!”

  他喊了半天,却无人答应。回头一看,这才发现自己带的十几个士兵都已经躲得远远的了,对自己的命令完全不理。这时,按个捂过他嘴的老兵指了指那个骑士的脚下,年轻军官奇怪的看了一眼,顿时呆住了。

  骑士地张枪造型很特,通体紫黑色。只有靠近枪柄才是银灰的金属光泽。骑士正用那擦布沾水擦着枪身。紫黑色渐渐褪去了,漏出了底下的银灰色。只是顺着枪身六下来的污水,却是暗红色。

  竟然是血水!这把战枪上究竟沾了多少人地血。才会变成如此浓重的紫黑色?年轻的军官顿时觉得一阵寒意自心底泛了起来。

  凯特没有理会眼前又叫有跳地无聊小子,只是专心地擦拭着自己的战枪出征前,战神之锤倾其所有为凯特重新打造了一套的骑士装备。所有的盔甲都经过了数道魔法的加特,并掺进了足够多的玄铁。这把战枪更是顷注了费斯无数的心血。战枪枪头三寸是一点乌黑,全部由玄特制成。枪头上隆起四道锯齿,中间则是一片墨绿,显然是巨毒。在狮牙营里。这些装备至少能让凯特有一半地聚会活下来。

  整把战枪重达一百二十斤。若是矮人之战前的凯特,还无法使用这把战枪呢。由于玄铁数量不足,罗格毅然把战斧缚魂的斧柄换成了普通地精钢斧柄。溶出所有的玄铁为凯特打制这把战枪。凯特对这把枪喜爱无比,说:“反正是要杀人的,就叫他屠夫吧。”

  凯特现在心里一片平静,或者说是心如死灰更多一些。他对眼前这只飞来飞去的小苍蝇毫无兴趣,一只苍蝇能够能对他的生命构成什么威胁?

  年轻的军官面色时青时白,不知如何下台。自己所有的下属都躲得远远的,显然没有为自己解围的意思。狮牙营里的骑士已经三三两两议论开了,传入耳中的都是:“没长蛋的小鬼”,“估计是哪个蠢猪贵族的儿子吧”,“是啊,看那胆小的样就能想象他老子是什么德行了!”

  年轻军官脸越俩越红,终于尊严战胜了恐惧,他大喝一声,长剑直指凯特的胸口,道:“站起来!我以骑士的身份向你挑战!”

  凯特依然擦着枪,淡淡地回答道:“向我挑战?你下边的毛长齐了没了没?”狮牙营的骑士们放肆地大笑起来。

  年轻军官终于忍不住了,长剑一探,几乎点上了凯特的脖子,怒骂道:“给老子他妈的站起来说话!”

  当的一声,他的长剑不知怎么的就飞上了天,随后眼前枪影闪动,左手的盾牌上当当当连响了五声。巨大的冲力使他一屁股坐在了地上。好不容易清醒过来的年轻军官,慌忙摸遍了混身上下,见没有血迹和伤口,这才踹着粗气定下神来。

  他突然看见自己的士兵面色古怪地盯呵责自己的骑士盾,于是他也看了一眼,顿时又呆住了精铁铸成的骑士盾出现了五个鸡蛋大小的圆洞。

  还未等他缓过神来,凯特一枪轻轻点在他的腹部,斗气瞬间爆发,年轻军官仰天倒地,盔甲安然无恙,全身却抽动不已。随后,凯特的枪尖在他胯下轻易地划动了几下,几片布片随风飞了起来。凯特看了一眼,淡淡地说到:“原来毛都长齐了啊,那以后该懂事点了,不要随便招惹我们这些从死人堆里爬出来的人。”

  凯特提枪回营,没再理那只突然大哭大喊起来的苍蝇,他掂了掂手中的枪,自语道:“死胖子,你把斧头给了我,自己可别被人给宰了啊!”

  正在自己小楼里品着下午茶的罗格猛然打了个喷嚏,他揉了揉鼻子,骂道:“他奶奶地,又是那个不想活的在咒老子?”他猛然醒了起来。重重地敲了下自己的头,向对面椅子中的人赔笑道:“你看,我又不小心说了粗话了。”

  那人全身都掩在一件宽大的斗篷里,闻言笑道:“难道我还听得少了吗?好了,快把奥菲给你留的信看完。”

  原来这个神秘人竟然是埃丽西斯。她来的时候罗格也吓了一大跳,何时见过这个魔女侨装打扮过?但想到现在满城的神圣骑士以及埃丽西斯的黑焰。罗格心里有些恍悟。

  信是奥菲罗克走前给罗格留下的。在信中,他对罗格前后与冰雪银狐和矮人部落的两次小规模战争作了详尽的驳析。何处有利,何处失误,都标注得明明白白。他更是特别对矮人部落那一战洋洋洒洒地写下了几十页纸地战术分析。

  在黄金狮子看来。罗格最大的长处在于战略上的头脑。胖子每每总能调动各方面的资源,形成以多打少地局面。看到这里,罗格不由的傻笑了两声:“没想到群欧居然也能得到骑士精神的典范:圣骑士的称赞啊!””,一向以来。罗格地风格就是能十个人打对方一个绝不八个打一个,如果有机会背后下刀,坚决不跟人正面争斗。奥菲罗克则以正统的兵法对这些不入流的战术进行了一番修正。

  依圣骑士看来,在战场上每个兵力都十分宝贵。在不损失兵力的前提下,若恩能够八个打一个却一定要坚持十个一个就是战略上的浪费。在双方实力相近的时候,这些细微之处的浪费往往会积累成最后整个战局的失利。至于背后暗箭伤人也有他地局限处。战场之上正面战斗永远是取胜的第一选择,若能正面战胜敌人却还要寻找机会背后下刀,也是一种战略资源上的浪费。

  罗格算是熟读野史杂书。倒是知道历史上地确是有不少有智将美誉的人,一生战无不胜,但就是最后一战误用计谋。导致一败涂地,一生清誉毁于一战之中。

  圣骑士的意识是,要首先保证正面战场不败,然后才能相机寻找背后下刀的机会。

  信的最后,奥菲罗克一针见血地指出了罗格的赌徒性格,每战都一点不留预备队,战事一开,往往手忙脚乱。这两仗虽然罗格指挥的有板有眼,面对强敌都取的了最后的胜利,却是损失掺重,若是接下来再有战事,罗格必败无疑。

  其实这到是奥菲罗克高估了罗格,胖子不是不留预备队,而是根本不知道预备队为何物。

  在信的最后,奥菲罗克写道:“任何计划,断没有一成不变,毫不修改的道理。历史上那些名将,都是具备了根据战场情况随时修改计划的能力。要知道,这世界上的事物千变万化,一个死的计划不可能将所有的变化都计算在内,制订得越精细的计划,往往要修改的地方就会越多。准备战略预备队的意义正在于此…”

  罗格翻来覆去将奥菲罗克的信看了两篇,满脸钦佩之色。埃丽西斯问道:“都看完了吗?有什么感觉啊?”

  “圣骑士的见识果然比不了啊!整封信里其实就是不择手段,随机应变八个字。唉,俺以前的理解实在是太浅了,妈的,啊对不起!难怪奥菲罗克大人这么年轻就已经是圣骑士了,俺还是在九级魔法师这里混着!”

  埃丽西斯格格地笑起来,极具雕塑美的面容让罗格看的呆住了。

  埃丽西斯见罗格呆呆地望着自己,不知怎么的脸上也微微一红。她手指轻弹,一小朵黑色火焰在罗格大腿上轻轻烧了一记,这才让胖子回过神来。

  同时绝色美人,芙萝娅的美是清丽,是让人感到经不得一点吹弹的如水般的美丽。而埃丽西斯则极具有古典美,如万戴寒冰雕成的神像,是高不可攀,只能高山仰止的完美和高贵。与这两个每人相处久了,差一点的男人都会自渐形秽。然而罗格却是色胆包天的人物,虽然表面上是必恭必敬,心中实在存在不少“若老子捉着你们,就要如何如何……”的念头。

  当然埃丽西斯是不知道罗格肚子里的这些念头的。反而是与罗格相处是短得多的芙萝娅更加了解他的想法。

  埃丽西斯笑声渐渐小了下去。她望着窗外那阴郁,眉宇间笼上了一层阴影。

  罗格收起了奥菲罗克的信。在烛光上点燃了,看着它烧成了灰烬。随后他向埃丽西斯走近一步,轻轻唤了一声:“小姐……”

  埃丽西斯没有回头,她的声音里带着一丝忧郁:“罗格,在你心里,对奥菲罗克殿下的看法的怎样的。能告诉我吗?”

  罗格犹豫了一下,回答说:“殿下是最年轻的圣骑士,象我这样地人根本就无从理解大人的境界。不过,我今天拥有的一切可以说都是奥菲罗克大人给的。所以小人一向对殿下忠心耿耿,卖力办事地。只是小人的能力实在有限,所以这一次把大人的事给办砸了……”

  埃丽西斯轻叹一声。打断了罗格:“罗格,这个时候不要再那么虚伪了好吗?奥菲看中你,是因为你具有别人所没有地潜力。连我最初也没有看出你的这种潜力。你的魔力低得可笑,当然了,和其它魔法师比起来你的进步算是很快了。可是你的精神力却庞大的让人害怕,虽然你已经很小心的掩饰了,但对那些力量达到或者是超过我的人来说。只要有心,都会发现你的特殊之处的。所以可以这么说,其实我们也是在利用你。”

  罗格心中一阵乱跳,他万万没有想到埃丽西斯竟然把话说的如此明白。他难得的收起了油腔滑调的态度,叹口气道:“我与奥菲罗克大人无亲无故的,就算是利用,我还是非常感激大人的知遇之恩的。若没有奥菲罗克大人的指点和照顾,也许到现在我还是一个只知道吃喝玩乐的普通下等贵族而已。”

  “罗格,对高级魔法师来说,魔力非常重要。可是精神力却是成为大魔导士的关键。精神力不光意味着对魔法的控制力,他还是更加接近力量本源的一种力量。以你的精神力,迟早会成为一位大魔法师的,到哪个时候,只怕所有的势力都会抢着拉拢你的。”

  罗格摇了摇头,道:“现在拉拢我的人也不是没有。但不管将来。我是不是能够在魔法上有所成就,能有今天这一切还是拜奥菲洛克大人的赏识。我不是忘恩负义之人,这个情分我会永远记得的。”埃丽西斯的声音中有了些欣慰,她柔柔的说:“罗格,你知道奥菲非常的骄傲。你也清楚他的力量,所以到现在为止还没有什么困难真正的难倒过他。这也正是我最担心的一点。他是个完美的人,没有什么真正的朋友和手下。罗格,你知道一个人的力量总是有限的,我怕,有一天他会跌倒在自己的骄傲上面。”往昔如冰山一样的女子融化了,变成了水般的温柔。她盈盈转过身来,轻轻地握住了罗格的双手,道:“罗格,答应我,一定要帮助奥菲,好吗?“埃丽西斯双眼中的柔情几乎有溢出来了,罗格却知道她望的不是自己。她的目光穿越了自己的身躯,穿越了身后的墙壁,穿越了千里的时空,落在一个耀眼如太阳的身影上面。

  轰的一下,所有的热血都涌上了罗格的脑袋。一时之间他所有感觉就是手上那一片冰凉的滑腻。埃里西斯的手似乎没有一根骨头,柔的几乎让他发疯。

  然而她眼中的柔情却如双汪冰水,慢慢的浇去了他的热血。罗格只觉得全身上下越来越冷,寒意一丝丝的渗进了他的骨髓。

  还有难以说情的酸楚。

  罗格轻轻把手抽了出来,低下头去,平静的说:“小姐放心,罗格一定会尽力为奥菲洛克大人办事的。

  埃丽西斯脸上有时微微一红,这一抹略带娇羞的艳色在往昔是会勾去罗格的魂魄的。现在却让他不敢也不愿直视。

  “罗格,我……”埃利西斯也有些口吃起来,“刚才有些失态了……。”

  望着埃利西斯离去的身影,罗格不禁也有些疑惑,是什么事情将这个如万古冰川一样的魔女如此打落尘间的呢?随即,他想起了奥菲洛克的神威、风采、气度和才华,不由的轻叹口气。

  异界的天空永远是阴沉沉的,但这一刻却被一道火焰给划了开来。一辆燃烧着地战车由四匹独角兽牵引着,在天空中横空而过。只留了一道燃烧着的尾焰。

  异界的云团和黑灰色的死亡能量翻涌着,试图接近战车,却在尚未接触到燃烧的亮白色火焰时,就已经被蒸发的干干净净。在云团被烧去的地方,终于罕见的路出了一小块天空。

  天空是深不见底的黑色。反而是云给这个世界带来了一点昏暗的光。

  战车无形的威压四下散逸。无数的不死生物都在张皇逃窜着,躲避着战车的光芒。能够钻入地下的不死生命都在拼命地翻着土。就算泥土已经盖满了全身,他们也还是拼命地向下钻着。

  远方的山谷里一阵喧闹,一条巨大的骨龙振翼飞起。他向着战车喷出一道带者苍白色死亡火焰的龙息,激打的战车火焰一阵剧烈晃动,流焰四射。

  战车上出现了一个极为高大的身影。他的通体都笼罩在亮得耀眼的火焰之中,只能隐约看出人形的轮廓。他开口了,声音如雷鸣般在田地间回荡着:“为神所不容的弃物啊!放弃你的抵抗。在天界火焰里得到净化吧!”骨龙回以一道无比强烈的死亡火焰龙息,然后向远方逃去。地上一个不起眼的小山谷里,遍地是散落的白骨和朽木。突然一个埋在灰色泥土中地巨大的龙头骨微微抬了起来,空洞的眼睛里闪着贪婪和艳羡的火光,死死的盯着空中的龙息。

  它旁边一个只剩下半边身子的骷髅突然也动了一下,一只微微闪着点金属光泽的手骨一把抓住了骨龙的胫骨,重重地按进了灰泥之中。

  格利高里一肚子的不情愿。他好不容易才看到了这么雄伟、壮观、威力十足的龙息,还没有等他好好的欣赏一下。旁边的这个恶魔主人就把自己安了回去。是的,他是个聪明的骨龙,知道天上战车上的人绝对若惹不起。可是异界这么大,白骨遍地都是,那里就能被他发现了?格利高里心中不由的一阵委屈。

  这个恶魔主人哪怕现在只有半个身子,哪怕他的灵魂之火弱的仿佛随时都能够熄灭,格利高里也不敢有丝毫的反抗念头。他和主人订立的是最不平等的灵魂契约,恶魔主人只要一个念头就可以让他自我毁灭。何况主人还有恐怖的魔鬼右手!眼下那只手的力量就算削弱了大半,格利高里也好不怀疑他能轻易的捏碎自己的胫骨。

  看来只有等她自己死去。格利高里偷偷地想。

  天上的战斗激烈而短促。战车上的巨人将一只只火焰长矛投向了骨龙,每一只命中的长矛都会在骨龙的身上开一个大洞,而骨龙强大的龙息却完全奈何不了战车的火焰。骨龙无声的哀鸣着,四处逃窜。可是火焰战车在四匹独角兽的合力下,无论是速度还是灵活都远远超过庞大的龙骨。战车上的巨人更象是一只正在戏弄老鼠的猫。他并不急于弄死眼前这条骨龙,而是一点点的把它拆的七零八乱。

  终于,巨人结束了他的游戏,骨龙的全身都被火焰所包围,自空中坠落。还未落到地面,就已经被完全烧成了灰烬,如同天下了一阵灰雨。

  巨人巨雷般的得意笑声传偏了异界,笑声之大,足以震动着藏在最深层地低的僵尸们:“我才是这个世界的主宰!你们这些卑贱的骨头烂肉们,继续恐惧吧!”

  火焰战车示威性地在空中盘旋一周,这才撕开云团,消失在天空无尽的黑暗中。

  战车消失了很久,地面上才漫漫有泥土开始翻动,漫漫的,一个人一个不死生物从土里钻了出来。

  格利高里驮着风月也跃上了地面,他殷勤的为风月挑选了一些看起来不错的骨头。一阵烟雾过去,风月重组了自己的身体。她感觉虚弱极了,新补上的骨架也实在是太脆弱了,但重创之后,风月实在没有太多挑拣的余地。

  现在除了别后的骨欹和右手指尖上偶尔闪过的寒光之外,风月就是一个普通的骷髅。